《從少爺到皇帝》第28章 新法如刀(1)

作者:放牛的小二·7個月前

廣元縣衙,燭火不安地跳,將張行的面容映在牆上,拉出長長的影子。

幹的漢子王啟年垂手肅立,聲音得極低,卻字字清晰地彙報著兩縣士紳在“風聲”下的百態。

“將軍,三日來,風聲所及,如沸湯潑雪,反應各異,脈絡已大致釐清。”

“知道了,王啟年,你做得很好。下去吧,盯這幾類人,尤其是那趙家和疤臉孫的向,一有異,即刻來報。”

“是!”王啟年躬,悄無聲息地退影之中。

張行的手指,輕輕敲擊桌面,風聲已過,是時候重拳出擊了!

一日之後,廣元昭化兩縣八門,以及各鄉重要市集、通要道,那悉的張家軍告示欄前,再一次被洶湧的人圍得水洩不通。

無數雙眼睛,帶著驚疑、期盼、恐懼,死死盯著那剛剛刷上漿糊、墨跡淋漓的巨大告示。

告示上書“張家軍均平賦令,”

……為解黎庶倒懸,紓困民生,固我基,特頒均平賦令新法如下:其一,士紳一納糧!自即日起,凡廣元、昭化境,一切田土產業,無論其主份,皆須承擔賦稅!

匿田產、稅、抗拒賦稅者,一經查實,嚴懲不貸!”僅僅是這第一條,人群中那些穿著綢衫計程車紳地主們,瞬間面如死灰,搖搖墜。

趙員外被家僕攙扶著在人群中,只覺得眼前一黑,頭一甜,一腥氣湧上,強忍著沒有當場噴出來!

他心中狂吼:“悖逆!賊!安敢壞我千年法!”

李舉人派來打探的管家,亦是手腳冰涼,自家老爺那份重禮,怕是要打了水漂!

然而,對更貧苦佃農、自耕農而言,隨而來的卻是久旱甘霖般的第二、三條!

“其二,核定田畝,分等計徵!即日起,由張家軍田畝清丈司會同地方公正士民,重新清丈核實兩縣所有田畝!

新稅制如下:“凡名下田土不足二十畝者,本年度田賦全免;二十畝至三十畝者,按三十稅一計徵;三十畝至五十畝者,按三十稅二計徵!”......

一百畝至兩百畝者,按十稅二計徵;......五百畝以上者,按十稅七計徵!。”

“其三,授田安民,活命本!凡廣元、昭化兩縣無地之佃戶、流民,或名下田土不足十畝之農戶,(人均最高十畝)自即日起,可持戶籍前往縣衙田畝清丈司登記造冊,申領土地!

所授土地,來源有二:其一,清丈中查實確係非法匿、巧取豪奪之田產,一律收歸縣衙,優先用於授田;

其二,自願按新政納糧、且土地來源合法合規之地主,若名下田土超過兩百畝,願出售部分田產者,可至縣衙田畝清丈司洽談,由縣衙按市價公允收購。

授田原則:按戶按需,就近分配,每戶授田上限,視丁口多寡、本地田畝實而定,務求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食!章程,登記時由司吏詳告。”

這一條甫一讀出,告示前那黑的、衫襤褸的人群中,發出了比得知免稅更熾熱、更瘋狂的歡呼和哭嚎!

這場景,與旁邊那些士紳地主們如喪考妣、搖搖墜的模樣,形了地獄與天堂般的鮮明對比。

“其四,商稅釐定!凡行商坐賈,經營貨,一律按三十稅一徵收商稅!過往苛捐雜稅,一概廢除!鼓勵行商,暢通貨。”

這一條相對簡略,但“三十稅一”的標準,對大多數中小商人而言,比之明廷的層層盤剝,已是天壤之別。

人群中一些商販模樣的人,臉上也出瞭如釋重負又帶著幾分期冀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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