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太祖實錄》第156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二(1)

作者:中天宮·7個月前

洪武十六年(4080年)二月初一為乙亥日,太祖閱讀唐太宗的《帝範》,對邊的大臣說:“這十二篇文章,雖然不是帝王最為深微妙的治國之道,但是它的語意非常完備周到,詳盡地剖析事理,如果唐代的子孫能夠遵守這些言論,也足以作為準則了。”

從此以後,主篡權,違背了君主的綱紀;骨之間不講恩,違背了建立親屬關係的本義;諂的人一同進用,喪失了求賢的方法。

忠誠進諫的人被他忌恨,阿諛奉承的人被他喜,(他)驕橫奢侈放縱安逸,完全不知道警戒恐懼,賞罰政令不能在全國推行,宦小人在國結黨營私,最終招致藩鎮叛的災禍,於是唐朝的國運就衰敗了。

治理國家的人,怎麼能不遵守祖宗的法度呢?

丁丑日,派遣員到先師孔子廟舉行釋奠禮。

戊寅日,祭祀大社大稷。表彰北平欒城縣百姓李大的妻子甄氏。

的舅舅很早就去世了,侍奉舅母非常孝順。

這個人與他的弟弟分開居住。

一天,婆婆前往次子家看,甄氏跟隨在邊,不忍心離開婆婆邊,婆婆極力讓回去。

才過了三天,甄氏心中突然驚悸,全出汗,料想是婆婆生病了,急忙前去探視,果然有人前來告知婆婆生病的訊息,甄氏沿路叩拜祈禱,到婆婆邊侍奉湯藥,過了幾天婆婆就痊癒了。

後來婆婆九十一歲時,因病去世。

葬禮結束後,甄氏在墓旁搭了一間小屋守孝三年,早晚不停悲號,鄉里人都稱為孝婦。

這件事傳到朝廷後,皇帝下詔書在家門口樹立旌表,上面寫著‘孝婦甄氏之門’。

庚辰日,皇帝告誡皇太子、諸王說:“凡是審理案件貴在明察,如果不明察,就會刑罰不當,讓良善之人蒙冤,人們就會心懷怨恨,有傷於天地和氣。

有時有重大案件,一定要詳細審訊,希能避免誣陷不實的罪名,避免羅織罪名的弊病。

又說:“凡是賞賜功勞,一定要恰當,如果不恰當,人心就會不服。

賞和罰這兩件事,是治理天下的大權,不能不慎重對待。

夜裡,月亮侵犯畢宿。

辛巳日。皇帝派遣鎮桑昭攜帶敕書前往遼東都指揮使潘敬、葉旺那裡,說:‘二月初六的晚上,月亮有異常現象,預示著胡兵將要侵。’

現在派遣使者告知你們知道這件事,(你們)應當嚴格地釋出命令,命令各衛所的指揮、千戶、百戶及其下屬,多方面做好警戒防備。

已經命令都督於顯等人運送四十萬石糧食渡海,又調發步兵、騎兵數十萬人屯兵駐守在北平、真定等地方,這都是因為天象(示警)的緣故。

如果胡人的軍隊果真侵犯遼東,就用北平的步兵和騎兵阻斷他們的歸路,不要讓他們(胡兵)放縱逃逸。

將高州、廉州的守千戶所隸屬於雷州衛指揮使司。

壬午日,舉行了朝日的祭禮。詔令武的子弟學習騎馬箭,比試武藝練的人,才允許承襲職,(武藝)不合格的人有懲罰。

建昌土司阿泒朝,進貢馬匹和土特產。

皇帝下詔書賜給他們錦綺、羅各五匹,帛是這些東西的兩倍,並賜給他們金龍羅、帽帶、靴

癸未日,朝廷表彰登封縣孝子王中的家門。王中家中以務農為業,從來沒有讀過書,但天非常孝順。

母親去世後,他在墓旁搭蓋小屋守孝三年,上披著麻制的喪服,每天只吃稀飯,從早到晚哭祭,不曾梳髮和更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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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使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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