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太祖實錄》第208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1)

作者:中天宮·7個月前

洪武二十三年(4087年)九月初一庚寅日,發生了日食。

朝廷在陝西設定山丹衛。

提升山西都指揮同知馬鑑為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

四川都指揮使司上奏說:所屬衛軍士的數量,總共七萬八千三百六十人。

辛卯日,皇帝下詔讓長興侯耿炳文返回故鄉,賜給他黃金二百兩、白金二千兩、織品三十匹、一千錠錢鈔。

賞賜應天府鄉試的考傅箕、蘇伯衡、陳圭、謝南、瀚每人紙鈔十錠,考中舉人的黃文史等五十人每人兩錠。

凡是參加考試沒有過的監生、生員,也都有賞賜。

並且把求學的方法告訴他,使他不要懈怠自己的志向。

雲南烏蒙、芒部這兩個軍民府的土派遣自己的兒子以作、捕駒等人,請求進國子監讀書,皇帝賜給他們服和鈔幣。

癸巳日,設定九溪、安福兩個守千戶所,隸屬於湖廣九溪

甲午日,升河南道監察史周志清為大理寺右寺丞。

高麗派遣直副使韓尚質進獻表章和地方特產,恭賀皇太子的誕辰。

乙未日,國子助教黃莊請求回鄉祭掃祖墳,皇上答應了他的請求,賞賜十錠鈔幣。

追封中山王徐達、岐王李文忠三代,皆封為王爵。

在此之前,皇帝考慮到功臣開國的功勞,雖然對他們加進爵,但仍然不足以報答他們的功績。

於是命令翰林院侍講學士葛鈞等人考察古代制度並上報。

富鈞等人上奏說:‘宋朝制度,功臣韓琦在世時被封魏國公,去世後被追封為魏王;韓世忠在世時被封咸安郡王,去世後被追封為蘄王。’考察韓世忠,只被封公爵,封王爵以及封三代的況,並沒有別的固定制度。本朝的開平王常遇春,他家三代都被封王爵,這是出於特殊的恩寵,難以作為固定的條例。徐達等人三代的追贈,應當依照宋朝的制度。

皇上說中山王、岐王都是建有開國大功的勳臣,應該按照開平王的舊例,三代都封王爵。從今以後,凡是開國的功臣,去世之後都追封三代。那些繼承爵位的子孫,如果沒有立下特別的功勳,活著和死後都只能依照原爵位待遇,把這個規定作為法令。

於是中山王的曾祖父、祖父、父親都被封為中山王,他的曾祖母、祖母、母親都被封為中山王夫人;岐王的曾祖父、祖父、父親都被封為岐王,他的曾祖母、祖母、母親都被封為岐王夫人。

潁國公傅友德、江國公吳良、海國公吳禎、鄆國公韓政、黔國公吳復、皖國公仇、樂浪公濮英、虢國公俞通海,他們家族三代都被封為公爵。

全寧侯孫恪、景川侯曹震、會寧侯張溫、崇山侯李新、長興侯耿炳文等三代都被封為侯爵。

丙申日,魏國公徐輝祖等人上奏說:‘祖孫三代承蒙皇恩,都已經被加封王爵,那原來的誥命應該上繳。’皇上命令銷燬他原來的誥命,讓中書舍人重新用新的誥命給他。

於是魏國公徐輝祖、曹國公李景隆、潁國公傅友德、宋國公馮勝、涼國公藍玉、安慶侯仇正、江侯吳高、安陸侯吳傑、靖海侯吳忠、景川侯曹震、西涼侯濮璵、東平侯韓勳、崇山侯李新、全寧侯孫恪、會寧侯張溫、定遠侯王弼、江夏侯周德興、懷遠侯曹興等人上繳呈原來的誥命,總共二百二十八件。

夜裡,月亮進南斗星的斗魁區域。

丁酉日,又將王府儀衛司中的儀衛正的品級重新定為正五品,儀衛副為從五品,典仗為正六品。

任命福建右參政王鈍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王鈍,字士魯,是開封太康人。王鈍考中了元朝至正丙午年進士,被授予晉寧路猗氏縣尹一職。進本朝後,因為被推薦而擔任大名府通判,後升任吏部郎中。洪武十九年,王鈍升任福建布政使司參議,不久升任右參政。

二十二年,因為拖欠賦稅,王鈍將要被罷,皇帝特意赦免了他的罪過。朝廷徵召王鈍並派遣他持符節去安告諭麓川、平緬宣司,當地員贈送黃金和貝殼,他堅決推辭不接。有人勸他說:‘不接固然很好,但恐怕蠻人會產生懷疑而發生變故,不如接它。’於是接這些財,並且全部送到雲南布政使司,放置在倉庫裡後才回來。到這時升任現在的職。

設定大寧等衛所的儒學學校,來教導武的子弟。設教授一員、訓導二員,仍遷識達達字者,教習達達書,並賜冬、錦衾、皮裘遣之。

使西西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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