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我攜國家律法,鎮壓異人界》第11章 簡易程序,十八天的拘留(1)

作者:愛吃白豆粥的血屍大帝·7個月前

“想不到這兩家人背後關係都不小。”

“給,莫麟。”

張隊走了過來,丟給了莫麟和其他人一人一菸。

“謝謝張隊,不過我不菸。”

莫麟笑著道。

張隊一拍腦門:“嘿,我忘了你不菸。”

他把煙拿回來放進裡咬住,掏出打火機點燃,吸了一口吐出煙霧。

莫麟有些好奇:“張隊,你說他們兩家背後關係不小,是有什麼事嗎?”

一旁的劉雯也湊過來:“是啊張隊,難道他們託關係保釋?”

“那倒沒有。”

張隊搖搖頭,看他隊伍的幾個人都看著自己,也不賣關子,咂咂說道:“原本按照那兩個人犯下的罪,從審理資料到宣判,中間起碼要幾個月甚至半年的時間。”

“結果剛才我從所長那邊聽說,這兩人的事很可能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時間會大大短。”

聽到這話。

在場其他警察都面驚訝。

“這都能啟用簡易程式?”

“有點東西啊。”

簡易程式,一般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某些事實清楚,節簡單,犯罪輕微的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比普通程式相對簡化的審判程式。

在2015年。

簡易程式的適用範圍還沒有那麼大。

如賈正瑜和洪斌這種,破壞廢棄醫院,還放火的違法犯罪行為。

都是節比較嚴重的一種,基本不會用簡易程式來審判。

正常況下,從審理案件到開庭審判,中間起碼要隔個三五個月,半年一年都不稀奇,但現在卻變簡易程式,可見其中有人發力了。

莫麟有些可惜。

要是按照正常審理況的話,這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準備時間足以給他帶來厚的修為收益。

指不定就能一波累積到十年甚至二十年。

劉雯忽然想到什麼,咦了一聲:“除了簡易程式外,還有什麼嗎?”

“會減輕量刑嗎?”

張隊點頭:“他們兩人認罪態度良好,而且他們的家屬都願意賠償損失,所以判決結果很可能會從輕罰。”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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