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天傾之南明復興》第11章 四川大屠殺(1)

作者:日享子·7個月前

於是,在南明隆武元年,西元1646年,八月,張獻忠30萬大軍北上之前,

一場瘋狂而腥的殺戮,拉開了序幕。

為此,張獻忠派出最為得力的四位義子干將,

孫可、劉文秀、李定國、艾能奇,四人兵分四路,執行清鄉行

臨行前,全軍將士均攤派考核指標,

約定:普通士兵殺男子一百或子兩百,可升把總,須砍下手腳為證,軍按屠殺次數認定獎賞。

不從者,以大逆不道論,全家斬。

也有一些良心未泯的將士不忍屠戮百姓,於是選擇自盡,

而其餘未完KPI的軍,竟被剝皮死。

在如此背景下,絕大多數大西軍將士只能聽令行事。

其中以劉文秀部最為兇殘。

劉文秀帶兵清剿,逢人便殺,凡是看到仍有炊煙的地方,必斬殺當地吏追責。

他還要深叢山峻嶺,用煙燻出藏匿於山中的百姓,而後屠之。

剛開始,大西軍還以砍手計數,以致“聚手如山”,

後來殺人越來越多,為方便攜帶,改用鼻子替代,

一名福將因斬殺1700餘人而晉升為總兵。

這樣的屠殺,以川西最為嚴重,川北次之。

在梳篦拉網式的清剿下,“時州縣之野已屠,惟城中人未盡屠。”

時人曾雲:

“古凶逆之慘,有屠城坑軍者,未聞有屠山屠野,

今一省而屠之者,至千里無煙,空如大漠!”

不僅百姓沒了活路,就連張獻忠邊的臣子、嬪妃們也都是提心吊膽、人人自危。

張獻忠曾對部下說過,“文怕沒人做耶?”

可見其從骨子裡輕賤文人。

朝臣但凡有些許過失,他就是死,甚至剝皮。

張獻忠殺不分大小,看不慣就殺。

右丞相嚴錫命,府邸豪華,斬!

兵部尚書龔完敬,路修得不平整,剝皮!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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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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