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天傾之南明復興》第18章 李時英的驚訝發現(1)

作者:日享子·7個月前

從奉節出發後,經過五天多時間的航程,

十一月二十五,這天下午,

大西東路軍李定國的使者李時英,終於是到了南明新都江陵城!

這一路行來,李時英發現這長江航道之上,每隔十里,就會有一南明設定的水師駐地,並不定時有南明水師戰船巡邏,護衛長江,

長江之上,不僅有南明水師戰船,更多的還是滿載貨的商船,

這些商船有朝鮮人的,有日本人的,還有各西洋人的!

而那些長江之上南明設定的水師駐防點,

不僅要保護沿線的商船,更還要負責收稅,

過和隨行的南明軍士談,李時英有了一個重大發現,

南明隆武朝立國後,南明隆武帝竟然釋出了一條前所未有之新國策:

“南明治下百姓,所有有房的人家,家中菜園之,必須種植一半番薯的農作

所有有田地的人家,田地之中,也必須種植一半番薯的農作,番薯種子則由政府免費提供,

且南明不限制土地兼併,允許土地自由易,

但土地易,要收取額的一半,作為土地易稅,且還是由賣地一方出,

且買賣雙方必須自願,不得用暴力、強迫等非法手段,達易,

一旦被發現買家有非法強迫易的手段,不僅有殺頭抄家之風險,而且強制易所購買的土地收回朝廷,由當地朝廷員主持公開拍賣,價高者得,

當然,還有要收取一半的易稅,剩下所獲之銀兩,給土地賣方!”

四天前,李時英路過宜昌府秭歸縣時,當地就發生了一起地方士紳豪強,強買農民土地的案子,

出於好奇,李時英特意上岸觀看了一番當地南明縣令之審判,

那宜昌府秭歸縣縣令,大腹便便,一看就是貪

在李時英看來,此人如此貪,必然會站在當地士紳豪強一面,

結果卻大相徑庭,那大腹便便的秭歸縣縣令,

在接到如此,地方紳士強買當地小民土地案件之後,

不僅沒有為難,弱勢的治下小民,反而站在小民一邊,

不僅將那敢於公然違反南明隆武帝定下的百年國策《土地自由易法》,採用非法手段強買小民土地的那當地豪強地主,殺頭抄家,

而且還當場重新公開拍賣那小民土地,

原本一畝價值5兩的農田,竟然賣出十五兩的高價,

即使了7.5兩的土地易稅,那賣田的小民,最後依舊獲得7.5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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