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劍吞鴻》第121章 太昊信馬,舊恨新仇(自傳)(1)

作者:曹家大官人·7個月前

父子,並不是脈傳承,更多的,是將心比心。

......

載飢。我心傷悲,莫知我哀。

劉瑞生,是凌源劉家的公子。

當我帶著江鋒詔書和江氏家臣快馬奔回時,事定局。

青禾居,早已空空如也,父親所住的閣樓外,跡斑斑。

他們都說,父親,死啦!連一都沒有留下。

我長跪在父親宅前,心痛不已。

對不起,父親,中原的馬太慢,孩兒回來晚了!

......

七歲時,我從醉酒的母親口中知道一個秘。其實,我姓江,江瑞生!

我並不是劉興的兒子。

當年,江鋒與母親江嵐這對兒親兄妹,日久生、相期如夢,投意合之下,遂野 合許,事後,便有了我,這個可能註定一生都不會有名分的子。

兄妹 倫這種事,違背綱常倫理之舉,自然不被世人所容,特別是門楣高如江氏的這種家族,跟不會允許這種況出現。盛怒之下,江家老族長江蒼,也就是我那素未謀面的爺爺,快刀斬麻,秘除掉了所有的知人。隨後,母親江嵐遠嫁華興郡,做了父親的妻子,江鋒繼位族長。

就這樣,父親了半路拾荒之人。

我想:‘父親’劉興是知道我不是他的兒子的,但他卻始終埋藏在心底,沒有任何表現。可能也是因此,凌源劉氏才可以得到江氏一族的庇護,在華興郡肆無忌憚的吧!

承常人之所不能承,心忍,待我如親子一般,那時起,‘父親’便是我的大英雄。而我在七歲時發現的這個秘,也不會再有人知道。

直到如今,我也仍喜歡劉興為父親,稱江鋒為江鋒。

......

夜半,我與四名隨行的江氏家臣在城外一小山起火野炊,看著城點點火和青禾居的一片漆黑,我低頭飲酒,過往種種,滴滴點點流心頭。

年時,大哥仗氣奇、膽大豪氣,總會帶著我與三弟遊山玩水,鼓搗一些新奇玩意。三弟貌英逸、文才富豔、下筆琳琅,是我與大哥的小軍師。而我,是負責捱罵的那一個,因為,不管我們三兄弟闖下多大的禍,只要我向父親低頭認錯,父親總會網開一面。

我也樂得如此!

還未及冠,大哥接管了一些族業,迎來送往,人往事,忙的不可開,三弟被父親押上了中興劉氏的大任,一心求學問道,以期就大業。整日玩貓逗狗、無所事事的,僅剩我一人,倒也落得個逍遙快活。

每次躺在老頭山頂,清風拂過,我在一片滿足和愜意之中,總會安心想到:我這一生,閒雲野鶴,也不失為一種絕佳的意境。

後來,三弟從長安去了又回,連夜與父親促膝長談。

據劉布向我通稟:當夜,三弟規勸父親解私兵、還私田、專心學問,做天下世族表率,父親雷霆暴怒,竟殺三弟,但念及緣,終究是沒有下手。

那日起,三弟再沒回過青禾居,從此居在子歸學堂,與劉家斷了往來。

而直到今日,我才清楚知道,當日的父親,不是殺不掉三弟,而是力有不逮啊。

便使

使

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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