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軍火商,用漢陽造逆天改命》第62章 踏上征程(1)

作者:愛吃肉的人容易胖·6個月前

對於薄鈺他們做出的績,李默點頭表示認可。

他把接下來的安排告訴薄鈺:“我已安排一千人前往靶場訓練燧發槍,燧發槍生產出來多,就給他們送去多用於訓練。過實戰訓練,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及時加以改進,讓這些武在戰場上發揮最大效能;另外還有一千人,負責紅夷大炮、佛郎機炮以及連發火銃的作訓練。他們是我們戰場上的火力支柱,必須練掌握這些兵作,出征時可以安排工坊裡的工匠跟隨指導。”

薄鈺趕忙應道:“好,我這就安排經驗富的工匠前去對他們進行訓練,確保他們儘快掌握兵的使用方法。”

李默又提醒道:“弩箭可以發給新兵進行練,同時要安排工匠教導他們如何保養和修理,讓他們瞭解這些武的優缺點,讓他們知道,只有心呵護這些武,才能確保弩箭時刻保持最佳狀態。畢竟,這些武將陪伴他們在戰場上出生死,是他們保衛家國的依仗。”

一旁的薄鈺恭敬地應了聲“是”,慨道:“大都督如此悉心籌備,皆是為了守護大明山河與百姓,那些將士們為了大明勇拼殺,實在令人敬佩。”

李默神莊重,微微點頭:“將士們的犧牲與奉獻,應當被永遠銘記。他們用熱扞衛著大明的尊嚴,理應得到敬重。”

恰在此時,有信使快馬加鞭趕來,呈上崇禎皇帝的旨意。

崇禎皇帝有於新軍將士為守護大明山河與百姓所做出的卓越貢獻,特明發聖旨,於揚州敕建大明“忠烈祠”。

聖旨昭告天下,但凡為保衛大明國土、護佑百姓而英勇戰死者,皆有資格祀忠烈祠,世代大明百姓的香火供奉。

與此同時,崇禎皇帝為新軍授予“大明忠勇軍”的榮耀番號,並欽定以大明皇家龍旗作為軍旗。為與皇帝專用的明黃有所區分,軍旗選用莊重的紅,以顯新軍獨特地位。

不僅如此,崇禎皇帝對李默委以重任,再次明發聖旨,擢升李默為五軍都督府左都督(正一品),名義上統管全國兵馬。(實際控制“忠勇軍”及新軍系。)

此外,崇禎皇帝加封李默太子太保銜,從一品,並賦予其“帝師”份。這一舉措,不僅增強了李默決策的合法,更為他日後閣參政奠定基礎(在明代,太子太保常兼任兵部尚書之職。)

憑此聖旨,李默得以直接繞過兵部,自如指揮新軍。可自主任免千戶以下軍(實際上,新軍的任免都由李默提議,崇禎首肯)。

戰時,李默更被賦予“便宜行事”之權,諸如調糧餉、置降將等重要事務,均可臨機決斷。

這兩道聖旨的頒佈,對新軍而言,無疑是一劑強心針,激勵效果顯著。崇禎皇帝建立“忠烈祠”,契合明人極為重視的崇祀傳統,讓士兵們堅信,若為大明戰死,必將神,流芳百世。如此信念,使得新軍將士悍不畏死,面對仗亦敢勇往直前。

而授予“皇家龍旗”,則明確了新軍的嫡系地位。新軍士兵從此可佩帶黃綬帶,此殊榮原僅錦衛方可用。這不僅讓新軍士兵倍榮耀,更引發地方軍的羨慕與嚮往,使得新軍為名副其實的“天子親軍”。如此一來,募兵質量大幅提升,眾多有志之士紛紛踴躍投新軍。

為進一步保障將士及其家屬的權益,崇禎皇帝還規定,陣亡者家屬有“忠烈戶”待遇,不僅免除賦稅,且在分田時有優先權。

新軍士兵軍餉比衛所兵高出五,而且從不克扣,這樣優厚的待遇,使得新軍幾乎不見逃兵(明代逃兵比例平均在10%以上)。

更為重要的是,祀忠烈祠者,其子嗣可免試進新軍學堂,這一舉措,旨在培育職業軍人世家,為大明軍隊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崇禎皇帝的這些舉措,不僅對新軍起到了強大的激勵與凝聚作用,更在無形之中對現有的軍閥、衛所士兵進行了分化拉攏,進一步鞏固了大明的軍事力量與統治基。

李默敏銳地意識到,這些舉措所蘊含的影響力遠不止於此,它們是極好的宣傳素材。若能將這些資訊廣泛傳播,必定能在更大範圍增強大明的號召力,瓦解敵軍士氣。

於是,李默立即命親近李虎,去皇家造紙工坊,製作宣傳單,由神州商會商人向大明控制區,分發宣傳單,重點是河南及山東佔領區。

同時,李默向崇禎上奏章,提議讓李若鏈的錦衛配合忠勇軍的夜不收(此時劉仁在南直隸的錦衛還未整頓完畢),將崇禎的聖旨以及添丁畝政策、稅賦不超田地畝產兩製作傳單,擴散到大順軍及清軍佔領區。

李默知道這些舉措一旦功傳播,不僅能從心理上打擊敵方士氣,還能在敵方民眾中引發對大明政策的嚮往,為日後的軍事行創造有利條件。

此次宣傳行雖能帶來諸多益,如果自己帶軍隊出征,難免會引起各方關注。

他擔心南京朝堂那些目短淺之人,會藉此機會對崇禎施,進而使崇禎搖,破壞當前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基於此,李默決定暫不對外公開此次軍事行。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一萬新軍投到了張的訓練之中。

先是歷經半個月的高強度訓練,從能到戰,從武作到團隊協作,每一個環節都嚴格要求,確保每一名士兵都能練掌握基礎軍事技能。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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