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七零:我是來攪散這個家的》第144章 連案都立不了(2)

作者:冰淇淋又又·6個月前

週二看向法醫,“同志,這一定要剖嗎?剖就一定能找到證據把那些畜生繩之以法嗎?”

法醫,“這肯定是不可能的。”

這誰能保證?

法醫,“把帶回去進行詳細的檢,只是希能夠找到證明害者生前曾經被侵犯過的證據,要不然連案都立不了。

如何能找到更加關鍵的證據,確定嫌疑人,那自然是最好的。”

週二臉不好看,“也就是說,即使我們答應給你們把帶走檢,用其實也是不大的。”

劉明超,“也不能說沒有用,起碼能立案。能立案就能進行調查。”

周重華好奇,“那就算你們抓到人,人家就是不承認呢?”

劉明超看了一眼,“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就是他們做的,他們也絕口不認,那我們也沒有辦法強迫他們認罪。

畢竟,我們警察辦案也是講究證據的,不是想當然的。”

那還報個屁案啊!

週二,“既然這樣,我們不答應讓你們把小五帶走。”

小五還是個未出嫁的孩子呢,剛剛被法醫翻來覆去的檢視已經有損的清白了,要是讓他們拉回去,誰知道他們會怎麼對待小五的

劉明超,“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掌握的證據是不足以立案的,你確定嗎?

或者你們有沒有保留害者出事當天的

如果有的話或許我們也可以過那些找到關鍵的證據。”

週二估著以柳葉音謹慎的格,當初既然決定了要把真相藏起來,哪些著也已經被銷燬了。

週二,“這個我要去問問我媽。”

劉明超,“我和你一起去。”

週二叮囑,“別提檢的事,要不然我媽怕是會瘋。”

劉明超答應了。

幾人進去後,週二坐到床邊儘量輕聲的跟說報警的事

週二,“媽,你還記得小五出事那天,上的等都放在哪裡了嗎?”

柳葉音本來聽說要把那些傷害小五的人抓起來還很激,聽到週二這一問,忙回答,“那些……那些,被我燒了。燒得乾乾淨淨的,一點兒痕跡都沒有。”

週二失,“媽,你怎麼能把這些證都燒了呢?

現在好了吧?

小五上的關鍵證據沒了,現在證也沒了。

別說抓不到那些畜生了,就算是抓到了也無法把他們繩之以法。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