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個短篇虐文故事》《血色協議:三十天的致命等待》第2章餘生囚籠(1)

作者:瑞城的寒霜劍·3個月前

廣州的雨下了整整一週,像是要把這座城市所有的霾都傾瀉出來。孫小蝶蜷在出租屋的角落,懷裡抱著一個褪的布包,裡面裝著樂樂和念念生前最的玩——一輛塑膠小汽車,還有一個著小兔子的布偶。

手機螢幕亮著,是法院發來的簡訊,通知下週一上午九點,王大剛故意殺人案一審開庭。盯著那條簡訊,手指無意識地挲著布包上的補丁,那是念念小時候不小心劃破的,一針一線補好,如今針腳依舊清晰,可那個會抱著布偶撒的小孩,卻再也回不來了。

“姐,該吃飯了。”孫強端著一碗熱粥走進來,看到又在發呆,臉上滿是心疼。這三個月來,孫小蝶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眼窩深陷,原本靈的眼睛裡,只剩下化不開的死寂,只有在夜裡被噩夢驚醒時,才會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喊。

孫小蝶沒有抬頭,聲音嘶啞得像砂紙:“我不。”

“不也得吃點,下週還要去開庭,你得撐住。”孫強把粥放在面前的小桌上,粥裡飄著幾顆紅棗,是他特意加的,想讓味道甜一點,“樂樂和念念在天上看著呢,他們也希媽媽好好的。”

提到孩子們,孫小蝶的肩膀劇烈地抖了一下,眼淚無聲地淌下來,滴在布包上,暈開一小片溼痕。“我沒臉見他們,”哽咽著,“是我沒保護好他們,是我害了他們……”

“姐,這不是你的錯!”孫強蹲在面前,握住冰涼的手,“是王大剛那個畜生!是他心狠手辣,是他喪盡天良!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你為了孩子們,拼命工作,想給他們更好的生活,是他毀了一切!”

可孫小蝶聽不進去。無數個深夜,都會反覆回想那天的場景,如果沒有堅持離婚,如果在王大剛第一次威脅的時候就帶著孩子們遠走高飛,如果報警時警方能重視一點,是不是樂樂和念念就不會死?

這些念頭像毒蛇一樣啃噬著的心臟,讓痛不生。

緩緩抬起頭,看著孫強佈滿紅的眼睛,這個剛滿二十歲的弟弟,為了照顧,放棄了在老家的工作,跟著來到廣州,每天打兩份工,白天在工地搬磚,晚上去餐館洗碗,累得倒頭就睡,卻還要時刻擔心會做出傻事。

“強子,”的聲音帶著濃濃的疲憊,“你回去吧,不用管我了。”

“姐,我不回去!”孫強急了,“你一個人在這裡,我怎麼放心得下?等開庭結束,等那個畜生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們就回老家,重新開始。”

重新開始?孫小蝶苦笑了一下。的世界早就隨著孩子們的離去而崩塌了,哪裡還有什麼重新開始的可能?

接下來的幾天,孫小蝶依舊每天跑外賣,只是跑得更拼命了。每天凌晨五點就起床,直到深夜十二點才回家,累得沾床就睡,這樣就不用再面對那些痛苦的回憶。

可越是臨近開庭,那些畫面就越是清晰地在腦海裡浮現。樂樂臨死前痛苦的搐,念念眼角未乾的淚水,王大剛那張猙獰的臉,還有家族群裡那張被冠以“最後的狂歡”的照片……每一個細節,都像一把鋒利的刀,在心上反覆切割。

開庭前一天,孫小蝶特意去了一趟理髮店,剪短了頭髮。那一頭曾經為了直播而心打理的長髮,如今痛苦的象徵。想剪掉過去,剪掉那些不堪回首的記憶,可心裡的傷口,卻怎麼也剪不掉。

還買了一服,素淨得沒有任何裝飾。要穿著這服,去見王大剛最後一面,去為孩子們討回公道。

晚上,孫小蝶翻出一箇舊相簿,裡面裝滿了孩子們的照片。從樂樂出生時皺的小臉,到念念第一次學會走路時踉蹌的影;從他們第一次背上書包去學校的樣子,到一家人難得的幾次出遊合照……每一張照片,都記錄著孩子們長的點滴,也記錄著曾經擁有過的幸福。

一頁一頁地翻看著,手指輕輕拂過孩子們的笑臉,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樂樂,念念,明天媽媽就去給你們討公道了,”哽咽著,聲音溫得像在哄孩子們睡覺,“那個壞人,一定會到懲罰的,你們在天上要好好的,不要擔心媽媽……”

不知看了多久,孫小蝶趴在相簿上睡著了。夢裡,又回到了那個的午後,樂樂和念念在院子裡追逐打鬧,坐在一旁的樹蔭下,看著他們的影,笑得格外燦爛。可突然,天空變得沉,王大剛拿著農藥出現了,孩子們的笑聲變了哭聲,想要衝過去保護他們,卻怎麼也跑不,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倒下……

“不要!”孫小蝶猛地驚醒,冷汗浸溼了衫,心臟狂跳不止。窗外的雨已經停了,天邊泛起了魚肚白,新的一天開始了,而,也要去面對那個讓痛不生的人。

孫強已經做好了早飯,看到醒了,連忙遞過來一杯溫水:“姐,別張,有我在。”

孫小蝶點了點頭,拿起水杯,手卻控制不住地抖,水灑了出來,打溼了桌子。

吃過早飯,姐弟倆打車前往法院。坐在車裡,孫小蝶看著窗外飛逝的街景,心裡一片平靜,平靜得像一潭死水。不知道等待的會是什麼判決,也不知道這個判決能不能給帶來一藉,只知道,這是必須要走的路,是對孩子們最後的代。

法院門口滿了記者和圍觀的群眾,他們大多是看到了新聞報道,想來看看這場人間慘劇的最終結局。看到孫小蝶和孫強走來,記者們立刻圍了上來,話筒和攝像機紛紛對準了

“孫士,請問你現在的心怎麼樣?”

“孫士,你對王大剛的判決有什麼期?”

耀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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