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從血戰淞滬到割據東南》第454章 明碼標價(1)

作者:鄖陽居士·2個月前

“其特質如下:一,有爵無職,有銜無權!”

“榮譽爵位僅為份象徵,授予相應品階禮服、徽章、禮儀待遇(如某些場合位次)!”

“可有一定社會地位和部分司法特權(如見不跪、訴訟特殊程式),但絕不授予實際職、封地、俸祿或干預政務軍務之權!”

“且爵位本不可世襲,或可允許降等世襲一代,可議!”

“二,明碼實價,以財易榮!”

“按等定價,價格不菲。一榮譽公爵,或需捐資百萬銀元(或等值黃金、外匯、重要資)!”

“一榮譽男爵,或需數萬!款項需一次付清,納皇室專庫或指定國庫賬戶,專項用於當前急務!”

“如海軍艦艇購置、戰略公路修建、或安特定地區等!”

“三,件明確,意在招攬!”

“售賣件,首要便是帝國那些失去實權、卻坐擁巨資的前朝王公、蘇丹、土司、貴族,以及各地豪商巨賈,尤其是華商!”

“彼等手握財富,卻因政權鼎革而惶惶不安,地位不保!”

“若能以財富換取新朝認可之榮銜,得一護符,保其家業,甚至耀門楣,對其有莫大吸引力!”

“其次,亦可對有意融帝國之原民地員、專業人士開放,惟審查需嚴!”

“四,嚴格審查,以防不虞!”

“購爵者需經政部與民調查部嚴審,確保其無對抗帝國之前科,與反抗勢力無涉!”

“購得爵位後,若有違法紀、勾結外敵、或資助反抗力量之行為,一經查實,即剝奪爵位,嚴懲不貸,家產抄沒!此乃約束之鞭!”

鄭雲峰說完,將奏摺輕輕放在面前桌上,總結道:

“陛下,此策若行,其利有三:一可迅速聚斂巨資,解財政燃眉之急!”

“二可安帝國舊有財富階層,將其利益與新朝繫結,減盪之源!”

“三可向外界,尤其是北方觀之國富豪,展示帝國吸納資本、保障私產的姿態,或可進一步吸引投資南下!”

“所費者,不過虛名與些許禮儀優待,卻能收實利、固本!”

殿短暫的沉默。

白克明首先開口,語氣帶著他一貫的審慎與犀利:

“雲峰公此計,頗有見地!然臣有三慮......”

“其一,濫售爵位,恐使朝廷名輕賤,有損陛下威嚴與開國世爵之貴!”

“若榮譽公爵滿街走,與軍功戰換來之國公、侯爵並列朝班,軍心民心如何看?”

“其二,錢財湧,固是好事,然若讓此輩以為有錢便可買得護符,甚至漸生干政之念,如何制之?”

“其三,審查雖嚴,然人心難測,巨資來路,是否乾淨?是否暗藏禍心?民部監察力恐將倍增!”

便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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