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朔二年的長安,天氣剛夏就著燥勁兒,左相許圉師府上卻比外頭還熱鬧——不是辦喜事,是他家公子許自然又惹麻煩了。
這許自然是許圉師的老來子,打小就被寵得沒邊,平日裡最帶著家丁出去遊獵,騎馬箭倒是利索,就是沒個規矩,經常踩壞老百姓的莊稼。這天他又帶著人往城外跑,追一隻兔子追得興起,馬蹄子直接踏進了一戶農家的麥田裡,綠油油的麥子被踩倒一片,跟遭了蝗蟲似的。
田主是個老實的老農,看到自家辛苦種的麥子被糟踐,急得直跺腳,跑過去攔著許自然:“公子!您快停下!這麥子快了,踩壞了俺們一家下半年吃啥啊!”
許自然正追得盡興,被人打斷本來就不爽,再聽老農這麼說,當場就翻了臉:“你個老東西,知道我是誰嗎?我爹是當朝宰相許圉師!踩你幾棵破麥子怎麼了?再囉嗦,我你!”說著就從箭囊裡出一支響箭,“嗖”地一下到老農腳邊,箭頭扎進土裡,嚇得老農一屁坐在地上。
許自然見狀,哈哈大笑,拍馬就走,留下老農在田裡又氣又怕,抹著眼淚看著被踩壞的麥子,半天沒緩過勁來。
訊息很快就傳到了許圉師耳朵裡。他正在書房看奏摺,一聽兒子又在外頭惹事,還了箭,氣得把手裡的筆往桌上一扔:“這個孽障!真是越來越無法無天了!”
沒一會兒,許自然吊兒郎當地回來了,剛進門就被許圉師住:“你給我過來!城外踩壞人家麥子,還人家田主,是不是你乾的?”
許自然一開始還想抵賴,可架不住家丁早就把實說了,只能低著頭嘟囔:“不就是幾棵麥子嗎?我賠他錢不就行了,至於這麼大火氣嗎?”
“賠錢?”許圉師氣得鬍子都翹起來了,“你以為有錢就能解決一切?那是老百姓的命子!今天我不教訓你,明天你還得闖出更大的禍!”說著就人拿家法來,當著下人的面,結結實實地打了許自然一百子。許自然疼得齜牙咧,眼淚鼻涕一起流,裡不停地喊“爹我錯了”。
打完之後,許圉師看著兒子慘兮兮的樣子,又有點心疼,琢磨著“家醜不可外揚”,這事自己教訓過兒子就算了,沒必要上報朝廷。他哪兒想到,這“護犢子”的心思,最後竟把自己給坑了。
那老農捱了嚇,又丟了麥子,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思來想去,還是決定去司憲衙門告狀。司憲大夫楊德裔一聽是宰相的兒子犯事,心裡犯了嘀咕:許圉師是當朝宰相,權高位重,我要是管了這事,以後還能有好果子吃?於是就找了個“證據不足”的理由,把老農打發走了,沒打算理。
老農了一鼻子灰,只能垂頭喪氣地回家,這事本該就這麼下去,可偏偏被西臺舍人袁公瑜知道了。袁公瑜是個出了名的“眼裡不沙子”的主,最看不慣當的仗勢欺人。他聽說許圉師縱子犯法還瞞不報,楊德裔又包庇不理,氣得不行,當即就想上書告發,可又怕直接署名會被許圉師報復,於是就想了個主意——讓人改名換姓,寫了封摺,悄悄遞到了唐高宗李治手裡。
李治看完摺,氣得把摺子往龍案上一拍:“好一個許圉師!為宰相,本該以作則,管束家人,結果他兒子欺負百姓,他不僅不上報,還想矇混過關!這要是不嚴懲,以後百都學著他的樣子,老百姓還有活路嗎?”當即就派人把許圉師召進宮中,要當面問罪。
許圉師接到旨意,心裡咯噔一下,知道肯定是兒子的事敗了,著頭皮進了宮。一見到李治,他就趕跪下請罪:“陛下,臣教子無方,讓犬子在外惹事,臣已經教訓過他了,還請陛下恕罪。”
李治冷笑一聲:“教訓過了?你教訓他是家事,可他踩壞百姓莊稼、用箭人,是國事!你為宰相,瞞不報,是不是覺得自己大,就能欺負老百姓?”
許圉師慌了,腦子一熱,竟口而出:“陛下,臣是文,手無縛之力,哪有能力作威作福啊?這事就是個誤會,臣已經讓犬子賠了老農錢,您就別再追究了。”
這話徹底惹惱了李治:“文怎麼了?文就可以縱容家人犯法?你為宰相,不為百姓做主,還為自己辯解,簡直不配坐在這個位置上!”
許圉師這才知道自己說錯了話,可再想挽回已經晚了。沒過幾天,朝廷就下了詔書,免去許圉師的左相之職。許圉師捧著詔書,腸子都悔青了——早知道當初就該把這事上報朝廷,好好理,也不至於落得個丟的下場,真是“護犢子”護出了大麻煩。
司馬說
《資治通鑑》載:“圉師子自然,遊獵踐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鳴鏑之。圉師不以聞,田主詣司憲訟之,司憲大夫楊德裔不為治。西臺舍人袁公瑜遣人易姓名上封事告之,上怒,免圉師。”許圉師為宰輔,當以公正為先,卻因私念縱子、瞞過錯,此乃失其本分;楊德裔畏權徇私,亦失監察之責。高宗怒而免,非為苛責,實乃正綱紀、護百姓之舉,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者若不能嚴於律己、管束家人,縱位高權重,亦難久安。
作者說
許圉師的翻車,看似是“兒子惹事爹買單”,實則是他把“宰相的面子”看得比“朝廷的規矩”重。他打兒子一百子,不是真的想認錯,而是想“部消化”遮醜;他辯解自己是文“沒能力作威作福”,更是沒搞懂當的核心——權力不是用來護短的,是用來守規矩、護百姓的。這事兒放現在也一樣,不管是居高位還是普通人,“護犢子”得有底線,規矩面前沒有“特殊人”,越是親近的人犯了錯,越該認真理,不然“小錯遮著”遲早會變“大錯兜不住”。更有意思的是楊德裔的包庇,他以為“得罪宰相”比“違背規矩”可怕,卻忘了規矩才是保護自己的本——要是當初他公正理,也不會落得個“失職”的名聲,這倒給咱們提了個醒:怕得罪人而丟了原則,最後往往會得罪更多人。
本章金句
規矩面前沒有“自己人”,護短遮醜只會把自己拖進坑裡。
如果你是文中的許圉師,在知道兒子踩壞麥田還人後,除了打兒子、瞞不報,你會用什麼更妥當的方式理,既不違背規矩,又能妥善解決問題?你是許圉師的宰相之職丟得冤不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