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六年的清晨,長安城還籠罩在薄霧中,戶部衙門裡已經點起了燈火。李絳盯著賬冊上那行醒目的數字,手指輕輕敲打著案几。
“侍郎,這筆羨餘若是進獻上去,聖上必定龍大悅。”主事王謙著手,眼睛眯一條,“咱們戶部也能掙個臉面不是?”
李絳頭也不抬:“這錢從何來?”
“這個嘛……”王謙湊近了些,低聲音,“各州府今年的稅賦略有盈餘,咱們稍稍挪些名目,再從常平倉裡借點兒——”
“借?”李絳終於抬起頭,那雙眼睛清明得讓王謙心裡發虛,“然後呢?明年各州報災,常平倉無糧可放,百姓殍遍野,你我該當何罪?”
王謙訕笑著:“侍郎言重了,不過是些尋常手段……”
“尋常手段?”李絳合上賬冊,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將國庫錢財挪作羨餘進獻,這是欺君之罪。皇上要的是天下太平,不是虛報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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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辰,大明宮,憲宗正聽著太監誦讀奏章。
“京兆尹奏:富平縣人梁悅,為父報仇,手刃仇人秦果後自首,現押於縣獄,請旨定奪。”
憲宗了眉心:“這已是本月第三起復仇案了。禮法,國法,孰輕孰重?”
殿侍立的幾位大臣互相換眼神。刑部尚書崔群出列道:“陛下,殺人者死,律法明文。若開此例,恐民間私相復仇之風盛行。”
“崔尚書此言差矣。”一個清朗聲音響起,眾人看去,正是剛從召回不久的韓愈,“《禮記》有云:‘父之仇,弗與共戴天。’梁悅為父報仇,乃是孝道。若一概死,豈不寒了天下孝子之心?”
崔群皺眉:“韓學士,若人人皆以復仇為名行兇,國法威嚴何在?”
“所以臣有一議。”韓愈拱手道,“請定新制:凡為父復仇者,不得擅殺,須報府。府當奏請朝廷,由陛下聖裁。如此,既不違孝道,亦不廢國法。”
殿頓時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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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衙門裡,王謙還在苦口婆心勸著:“侍郎,您知道現在朝中風氣。不進羨餘,別人會說我戶部無能啊!”
李絳慢條斯理地整理著袖口:“王主事,你聽說過‘飲鴆止’的故事麼?”
“這……”
“今日進獻羨餘,龍大悅,升進爵。”李絳站起,走到窗邊,“明日國庫空虛,邊關告急,賑災無糧。到時候,你我這項上人頭,夠砍幾次?”
王謙額頭冒汗:“可其他各部都有進獻……”
“所以他們不是戶部侍郎。”李絳轉,微微一笑,“我今日若隨波逐流,才是真無能。去,備車,我要面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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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之上,關於梁悅案的爭論仍在繼續。
憲宗突然問一直沉默的李絳:“李侍郎,戶部事忙,你也來聽聽這案子。有何見解?”
李絳出列,從容道:“陛下,臣以為韓學士之議,頗有可取之。”
崔群詫異:“李侍郎也贊同以禮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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