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想了想,打了個比方:“說白了,就是‘宰相待遇’。”
“那我能去長安上班嗎?”
“去不了。這就是個虛銜,給您的。”
王審知把詔書卷起來,往袖子裡一塞,笑了:“那我這個宰相,豈不是全天下最清閒的宰相?不用上朝、不用幹活、不用看皇帝臉,還能白拿一份俸祿——雖然朝廷也沒給我發過。”
幕僚也笑了:“大王您就知足吧,您看看隔壁的王建,為了爭箇中書令,連打了好幾仗,死了好多人。您什麼都不用幹,白撿一個‘同平章事’,這買賣划算。”
王審知想了想,點點頭:“也是。那咱們繼續種田去。”
朝廷:蓋章蓋到手的“傀儡”
長安城裡,唐昭宗李曄終於批完了所有奏章,趴在案上,整個人像被空了一樣。
“陛下,今日共發出詔書十七道,其中加進爵的十二道,冊封刺史的……”
“行了行了,別唸了。”李曄擺擺手,“朕現在閉上眼睛,滿腦子都是‘加’字。加、加爵、加俸、加封地……朕都快不認識這個‘加’字了。”
何皇后端了一碗銀耳羹過來,遞給他:“先喝口湯吧。你說你當年要是投胎到個尋常百姓家,現在說不定正跟你爹在田裡秧,雖然累點,但至不用這份窩囊氣。”
李曄喝了一口湯,苦笑道:“秧?朕現在跟秧有什麼區別?一天到晚給人‘’帽子,完了還得賠笑臉,生怕人家不滿意。”
“可不是嘛,”何皇后嘆了口氣,“你呀,就是這個命。誰讓你是皇帝呢?”
李曄放下碗,向殿外灰濛濛的天空,幽幽地說:“皇帝?朕算什麼皇帝?朕就是個蓋章的。章在朕手上,權力在別人手上。”
這話說得一點沒錯。
化三年,大唐的中央朝廷已經虛弱到了極點。各路藩鎮節度使,要麼像王建這樣明目張膽地擴張地盤,要麼像錢鏐這樣坐地為王,要麼像王審知這樣悶聲發大財。朝廷能做的,就是追認既事實,給每個人一個好聽的頭銜,指他們看在“皇恩浩”的份上,鬧點事。
可問題是,當“皇恩”變了一項免費的公共服務,誰還會真的把它當回事呢?
司馬說
《資治通鑑》載此段史事,司馬擱筆嘆曰:“讀史至此,不莞爾——亦復唏噓。夫朝廷之加晉爵,本為賞功罰罪、馭臣之道。然當是時也,藩鎮自取自奪,朝廷唯諾諾從之,如小兒之命於父,顛倒甚矣。王建並兩川而加中書令,錢鏐敗康儒而加檢校太尉,王審知守福建而同平章事——此三者,朝廷未嘗一日製之,而虛名濫施,猶恐其不。譬若貧者家中無米,猶持空券以驕人,不亦悲乎?然亦有一說:唐室至此,猶能存續數十年,未嘗非此‘蓋章之’之功也。蓋虛名雖賤,於人無害;實利雖重,爭則必傷。使天下英雄皆得所之名,則兵戈或可稍戢。此乃末路之智,雖不足法,亦足觀世態之變也。”
作者說
讀唐末這段歷史,我總覺得特別有意思。它讓我想起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當權力本不再擁有實力背書,它還能剩下什麼?
答案是:一個“蓋章”的功能,而且是個不怎麼值錢的蓋章。
但我們不妨換個角度看這件事。唐昭宗的“蓋章困境”,其實揭示了一個被很多人忽略的道理:權力的本質從來不是發號施令,而是被人需要。當你的命令對別人沒有實際價值的時候,你蓋一萬個章也不過是廢紙一張。反過來,像錢鏐、王審知這樣的人,他們自己就有能力保境安民、發展經濟,朝廷的加對他們來說不過是錦上添花——有它不多,沒它不。
這就引出了一個有點“反常識”的結論:真正強大的人,不需要別人給他“加”;而需要“加”來證明自己的人,往往本就不夠強大。王建為什麼那麼在意中書令的頭銜?因為他心始終有一個“私鹽販子”的自卑,需要帽來遮。錢鏐為什麼無所謂?因為他知道自己就是浙江的王,朝廷認不認都不影響他修海塘、打水戰。
唐末那場加晉爵的鬧劇,與其說是朝廷的頹敗,毋寧說是一場殘酷的大考。
虛銜堆疊之下,唯有這面鏡子照出了真偽:留得住的是真豪傑,只是虛張聲勢的,終究只是紙老虎。
還有一個更有趣的點:虛名這個東西,只有在大家都信它的時候才有用。唐末的問題是,大家都不信了。就像你拿著一疊百萬鈔票去菜市場,如果賣菜的不認,那它就是廢紙。朝廷的爵也一樣——當節度使們發現自己一拳就能把朝廷派來的監軍打趴下的時候,中書令這三個字就跟小孩過家家時戴的紙皇冠沒區別了。
這給我們現代人的啟示是什麼呢?真正的強者,從不迷信頭頂的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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