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統爹帶我飛》第41章 年代四婚農家女41(1)

作者:兔子今年十萬歲·3天前

林雨桐最後還是捱不過孫向的堅持收下了,當然並不會有什麼心理負擔。

這男人確實掙得不多,但本也是有點錢財的。

何況養孫偉華的這段時間,且不提每日吃食開銷,是幾套換洗裳,說也值好幾十塊。

孫向剛走,顧明良也往手裡塞了二十塊。

倒不是他不想多給,主要是出來也沒帶那麼多錢。

林雨桐接得乾脆:這錢攥在這兒,總能花在顧浩洋上;若留在顧明良那兒,多半要填進顧家那一大家子的窟窿裡。

好不容易找個喜歡的,顧家老兩口就給來了個大的。

林雨桐屁決定腦袋,又哪裡會管旁人有多不得已。

兩個男人都走了後,孫偉華陪著梁小冰閒話,話趕話間了這事。

誰知第二天,梁學年竟也送了三十塊錢過來。

對此,林雨桐坦然接

梁小冰雖然不跟住在一起,但一日三餐都在這吃。

再加上服鞋子這些雜七雜八的,哪怕是從隨府裡拿出來的,那也是以前花錢買的不是。

時間像韁的野馬一路向前,眨眼間便把六一年甩在了後。

田埂上的小麥眼見著就要泛黃,沉甸甸的穗子彎了腰,久違的生機終於破開了籠罩在人心頭的那層翳,進幾縷亮來。

趁著這陣鬆快,林建章和柳葉眉總算得空進了趟城。

老兩口風塵僕僕趕到林雨桐這兒,一推門卻愣住了。

屋裡除了三個虎頭虎腦的孩子,竟還坐著顧明良。

況啊這是?

孩子在這兒也就罷了,怎麼連那個早該“過期作廢”的前婿也登堂室了?

這麼明目張膽的來往,就不怕人說閒話?

風言風語自然是免不了的。

不過人家夫妻哪怕離婚了,那不是還有孩子嗎?總不能老死不相往來吧。

這剪不斷理還的關係,去舉報了,也只會被街道辦認為閒的蛋疼。

都鄰里鄰居的,搞又搞不死人,反而把人得罪了,又何必呢。

當然,這他們絕對不是懼怕林雨桐的武力。

“爸、媽,您二位來啦!”

還沒等林雨桐開口,顧明良已經笑地迎了上去,那熱絡勁兒,彷彿他還是這個家的半個主人。

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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