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改革》第28章 無錫之戰(1)

作者:GX2500·5個月前

一役,經盧象升命人竭力清點、多方核對,確認罹難百姓竟達三萬之眾。 其餘倖存者,大多在屠城當夜或次日混中逃離縣城,散落四野。

然而,三萬條命,三萬骸,絕不能草草掩埋了事。這不僅關乎對逝者的尊重,更關乎生者的觀瞻與朝廷的統。盧象升下令,全軍暫時轉為善後之師。

明軍士卒強忍悲憤與不適,將城中各發現的一一分揀、登記。凡有家人尚在、且在隨後幾日陸續返城認領的,皆準其領回,自行安葬,府略予薄助。

對於那些全家遇難、無人認領,或是外鄉客商、無從查考的,則集中起來,在城外空曠搭建臨時焚化之所。

連日里,黑煙裹挾著難以言喻的氣味,不斷從江城外升起。

最終,所有的骨灰被鄭重收斂,在城外一僻靜向的山坡上,築起一座巨大的合葬墳冢。

墳前立一簡陋石碑,盧象升親筆題寫“江死難百姓之墓”,未列姓名,唯記“某年某月,遭逢大難,三萬生靈,歿於此劫”。這座無名墳冢,如同一塊巨大的傷疤,烙印在江南的土地上,也烙在所有目睹者的心中。

期間,關於江縣令方亨的置,也有了結果。

他在暴初起時被忠心衙役拼死救出,藏匿起來,直至盧象收復縣城後才被找到。

甦醒後,他很快被盧象升下令捆縛,投縣衙大牢,嚴加看管,只待打通與南京或常州府的道路後,即押解赴京,由朝廷司法論

有趣的是,方亨本人不哭不鬧,異常平靜。當盧象升親帶人馬前往其宅邸查抄、訊問時,只見此人獨自呆坐堂中,袍凌,目渙散空,對周遭一切恍若未聞。

據其老管家涕淚陳述,方亨自醒來、得知江慘狀與自罪責後,便一直是這般失魂落魄、神智游離的模樣,水米難進,終日不語。

盧象升看著眼前這彷彿只剩下空殼的軀,心中並無多憐憫。是真正的追悔莫及、心神崩潰?

還是試圖以痴傻之態逃避罪責?

他無意深究,只對左右淡淡道:“嚴加看管,留其命。他的罪,自有國法公論。江三萬冤魂,也在等著一個代。”

這種善後工作,其繁瑣與耗時遠超一場激烈的攻城戰。

當盧象升終於重新構築起江縣城的基本防務系,將倖存百姓初步安置妥當,使這座瀕死的城池勉強恢復一生機與秩序時,十天時已然流逝。

這寶貴的十天,足以讓局勢發生新的變化。

在常州府核心區域,叛軍利用江慘案造的巨大恐懼,已然站穩了腳跟。屠城的訊息迅速蔓延至鄰近州縣。

“順我者暫生,逆我者如江!”——這句未公開言明卻人人意會的威脅,沉甸甸地在每一個尚未被戰火直接波及的百姓和中小士紳心頭。

畢竟,江之禍近在眼前,痕未乾。求生的本能倒了許多人反抗的勇氣,誰也不想為下一個莫名其妙就被屠戮的件。

這種基於恐懼的“順從”,暫時為叛軍提供了相對穩定的後方和資補給。

然而,這種“順從”並沒能換來安寧,反而讓順從者的境每況愈下,愈發艱難。

叛軍的貪婪如同無底,得寸進尺:

起初,他們只是“徵用”一些糧草,其名曰“勞軍”;

糧草之後,便直接索要銀錢、布帛,謂之“助餉”;

當錢財資也無法滿足其慾時,目標便轉向了人——尤其是那些大戶人家中容貌姣好的年輕子,被以各種名目“請”去或乾脆強擄,充作營或賞賜部下。

這尚且是常州府城及幾座縣城中百姓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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