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元年(西元198年)的春風吹綠了中原大地,帝國進了天子詔令中“固本培元”的三年休養期。表面看去,四海昇平,倉廩實,蒙學堂的讀書聲與工坊的蒸汽轟鳴織一曲看似繁榮的盛世華章。
“倉廩實”的理想之下,“知禮節”的程序卻遠非一帆風順。隨著《均田令》、《勸育令》、《興學令》的深推行,舊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秩序在建立過程中,人的貪婪與地方的積弊,如同沉滓泛起的幽靈,在照不到的角落悄然滋生。
這一日,賈詡奉詔宮。這位執掌繡使,此刻呈上的奏報也帶著一罕見的凝重。
“陛下,各地繡使者報,去歲至今,新政推行之中,弊案叢生,其花樣之翻新,涉及之廣泛,遠超預期。”賈詡的聲音不高,卻字字敲在劉協心上。
他詳細稟報了幾類最為突出的問題:
“其一,均田之弊。部分地方吏與當地豪強、村霸暗中勾結,在清丈田畝、分配土地時,利用職權,將上等良田、水利便利之盡數劃歸自家、親族或行賄者名下。而真正需要田地的貧苦農戶、退役兵卒,往往只能分到偏遠、貧瘠的下田,甚至以‘名額有限’、‘田畝不足’為由,拖延乃至剋扣其應得之份。有些地方,舊有世家雖在明面上配合新政,暗地裡卻過聯姻、收養、假契等方式,依舊控制著大量田產和佃戶,逃避賦稅,為新的‘形豪強’。”
“其二,戶籍與份令牌之弊。編戶齊民,發放份令牌,本是落實各項政令之基。然,此環節亦貪腐溫床。有負責登記之小吏,故意拖延、刁難,暗示索賄。百姓若無‘孝敬’,則其戶籍便遲遲無法落定,子學、領取生育補、賦稅減免等權益盡空談。更有甚者,與地方豪強勾結,將依附的戶、流民故意,不納方統計,使其繼續為不朝廷掌控的私屬勞力。而繡使部……”賈詡頓了頓,聲音更沉,“亦發現與外、豪商勾結,瞞報地方實,為其充當保護傘之案例。”
“其三,商勾結,壟斷漁利。朝廷推行標準化,特許出售蒸汽機,本為促進百工競流。然在某些州郡,員與特定皇商(如糜家、甄家分支)或地方大族把持了新式機械的購買渠道、原料供應乃至產品銷售,排打其他競爭者,形新的壟斷,致使‘專利保護令’形同虛設,新技未能普惠於民,反數人斂財工。”
劉協默默聽著,手指無意識地在案上敲擊,發出沉悶的聲響。他想起另一個時空長河中,那句無奈的慨——“歷史週期律”。縱然他擁有超越時代的見識,帶來了技炸和制度革新,卻似乎依然難以除這人深的痼疾。貪汙腐敗,如同野草,燒了一茬,又生一茬。
“殺了一批,又冒出一批……莫非真是野火燒不盡?”劉協輕輕吐出一口濁氣,語氣中帶著一疲憊與冷冽,“朕推行新政,予民休養,不是讓這些蠹蟲來中飽私囊,敗壞朕的江山!”
他知道,這種況無法絕對避免,但絕不能放任自流。現有的監察系,無論是傳統的史臺,還是他寄予厚的繡使者,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腐化或效能衰減。史臺往往糾察於表面,難以深地方細微;而繡使者一旦紮地方日久,便易與當地勢力產生千萬縷的聯絡,監守自盜。
必須立一個新的、更針對、更能打破地方利益網的機構。
他的腦海中迅速勾勒出一個雛形。
“文和,”劉協抬起頭,目重新變得銳利,“朕立一專門機構,暫定名為‘廉政肅政司’,專司監察、糾劾、理新政推行中之貪腐、職及地方豪強不法之事。其員,主不從現有僚系中選拔。”
賈詡眼中一閃:“陛下之意是?”
“招募年輕士子、太學及各地學中通律法、算學,家境尚可(不易被小利)、素有清譽且……有衝勁、敢任事的年輕畢業生。”劉協緩緩道,“年齡,就以二十至二十三歲為主。這個年紀,銳氣正盛,尚未被場沉痾完全浸染,心中尚有理想與熱,敢闖敢幹,正適合去衝擊那些盤錯節的地方勢力。”
他頓了頓,補充關鍵一點:“然,年輕人易衝,需有老持重者引領。每支外派巡察小隊,由一名年紀稍長(三十至四十歲)、經驗富、絕對忠誠的幹吏擔任主,負責把握大局,審慎決斷,防止年輕人行事過激,反遭反噬。”
“此外,‘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劉協決斷道,“此‘廉政肅政司’之巡察使,任期定為三年。三年期滿,必須調離原巡察區域,或回京敘職,或轉任他職,絕不可連任!朕要的是一把時刻保持鋒利的快刀,而不是一把最終會和地方長在一起的鈍刀!”
賈詡深深躬:“陛下聖慮周詳。以此法組建新監,或可暫解燃眉之急。然,人之貪,恐非制度可徹底除。”
“朕知道。”劉協擺擺手,語氣帶著幾分無奈與堅定,“只能儘可能杜絕,減,發現一例,嚴懲一例!將此機構章程擬妥,儘快推行。首批人手,可從長安及司隸周邊的學、以及立下戰功的傷殘老兵子弟中遴選。”
談完監察之事,劉協又想起了另一件讓他頗為掛心的問題。“子學之事,推行如何?”
賈詡聞言,臉上出一難:“回陛下,此事……阻力頗大。尤其在偏遠郡縣、鄉野村落,百姓觀念守舊,多認為‘子無才便是德’,不願讓娃離家學。若非《勸育令》中明確將‘長階梯獎’、賦稅減免與孩年齡、學況掛鉤,許多人家怕是連嬰都不願留存,棄嬰、特別是嬰之事,恐將激增。”
劉協沉默了片刻。他深知觀念的改變非一朝一夕之功,尤其是在這個時代。強制命令雖能推行,但民間的抵抗卻無不在。許多家庭為了領取補和減免,或許會勉強將孩送去蒙學,但能否堅持到十五歲,中間會遭遇多阻力和“意外”,猶未可知。
“看來,僅靠利與強制,還不夠。”劉協沉道,“需得從本上慢慢扭轉觀念。傳令禮部,在編撰各級蒙學教材時,除《千字文》、《基礎算學》外,需將《大漢律法淺釋》中關於男皆需學、父母有養教育子之責、止溺嬰棄嬰等核心條款,以淺顯易懂之文編。要讓這些孩子,無論男,自小就知道,這是朝廷法度,是正理!”
他頓了頓,語氣森然:“同時,曉諭各地,一旦查實因不願讓學而惡意棄、甚至溺斃嬰者,剝奪其家庭一切《勸育令》所定福利,並視同殺人重罪論!朕倒要看看,是他們的舊觀念,還是朝廷的法度!”
賈詡凜然遵旨。
新的詔令很快頒佈,“廉政肅政司”的組建以極高的效率推進。來自各大學院和特定群的年輕人,懷著建功立業、滌盪汙濁的理想,經過嚴格培訓,被編一支支巡察小隊,在經驗富的領隊帶領下,如同新鮮,開始注帝國的,奔赴各州郡。
而關於強化律法教育和嚴懲侵害權益的政令,也隨著八百里加急,迅速傳遍天下。在鄉村的牆壁上,鄉亭嗇夫用石灰刷上了“男皆學,國之基石”、“溺嬰棄嬰,罪同殺人”的醒目大字;在蒙學堂裡,孩子們用稚的聲音朗讀著嵌教材的律法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