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拒絕回城:趕山打獵娶俏寡婦》第198章 利益再分配 共享發展果(1)

作者:風信子的春天·4個月前

一九八六年的春天來得特別早。三月初,向坡的積雪就化得差不多了,出了黑油油的土地。合作社的社員們開始忙春耕,苞米地要翻,種子要選,農要修,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

加工廠那邊也傳來好訊息——第一批出口日本的榛蘑和木耳,日本客戶很滿意,追加了訂單,還要求增加品種。倪麗華從省城打電話回來,聲音裡都著興:“姐,陳經理說,咱們的山貨在日本賣得很好,已經進了兩家大型超市。他還說,如果品質能保持,下半年可以把咱們的產品打進韓國市場!”

訊息傳到屯裡,大家都樂壞了。合作社的工分本來就值錢,這下更值錢了。但曹山林卻在思考另一個問題——合作社發展了,效益好了,這錢該怎麼分?

現在的分配製度是“工分制”,按勞分配,多勞多得。這制度公平,但有一個問題——不能現“共發展果”的理念。那些老獵人、老社員,為合作社打了一輩子基礎,現在年紀大了,幹不重活了,工分就了。那些新來的年輕人,有力氣,有技,工分就多。長此以往,會形新的不平衡。

這天晚上,曹山林把合作社的賬本攤在桌上,算了又算。倪麗珍給他端來茶,看見他眉頭鎖,問:“怎麼了?賬不對?”

“賬對,但分配有問題。”曹山林說,“去年合作社總收二十萬,除去本、稅收、積累,可分配的有十二萬。按工分算,最高的能分到一千多,最低的只有三百多。差得太多了。”

“多勞多得,不是應該的嗎?”

“是應該,但……”曹山林指著賬本,“你看,老耿叔,今年六十五了,以前是護林隊的主力,現在幹不了,只能看倉庫,工分就。可他為合作社幹了三十年,打下了基礎。現在合作社效益好了,他卻分得,這公平嗎?”

倪麗珍想了想:“是不太公平。那你想怎麼辦?”

“我想改革分配製度。”曹山林說,“在按勞分配的基礎上,增加‘貢獻’和‘共’。貢獻給老社員、老獵人,按工齡和貢獻算。共給全社員,人人有份,現共同富裕。”

“這……這能行嗎?那些幹得多的人願意嗎?”

“所以要開會討論,要大家同意。”曹山林說,“我想試試。”

第二天,合作社召開了全社員大會。三百多人把合作社院子得滿滿當當。曹山林站在臺上,把改革方案說了。

“鄉親們,合作社發展到現在,靠的是什麼?靠的是大家團結一心,靠的是老一輩打下的基礎。現在效益好了,咱們不能忘了本,不能只顧眼前,要想想長遠,想想公平。”

他詳細解釋了新方案:

第一,保持按勞分配的工分制,佔可分配收的60%。

第二,增加“貢獻”,佔30%。按工齡、貢獻、技能等綜合評定,主要是照顧老社員、老獵人、技骨幹。

第三,增加“共”,佔10%。全社員人人有份,現共同富裕。

“這樣算下來,”曹山林說,“一個年輕力壯、幹活多的社員,收可能比現在一點,但差距不會太大。而一個年老弱的老社員,收能增加不。總上是更公平,更合理。”

方案一公佈,下面炸開了鍋。

年輕人先不幹了。趙小虎站起來:“曹叔,這不公平!我們年輕,有力氣,幹活多,憑啥要分給那些不幹活的人?”

“不是不幹活,是幹不了。”曹山林說,“小虎,你爺爺當年開荒的時候,你還沒出生呢。沒有他們打下基礎,哪有今天的合作社?”

“可……可我們也是憑本事吃飯啊!”

“憑本事吃飯沒錯,但也要講義,講傳承。”老耿站起來,聲音有些抖,“我老了,幹不重活了,但我教年輕人打獵,教他們認藥材,這算不算貢獻?合作社的護林隊,是我一手帶起來的。加工廠的技,是我手把手教的。這些,不值錢嗎?”

年輕人沉默了。

另一個年輕社員站起來:“曹叔,我不是反對照顧老人,但比例是不是太高了?貢獻佔30%,共佔10%,加起來40%。我們年輕人累死累活,只能拿60%?”

“比例可以商量。”曹山林說,“今天就是請大家討論,定一個大家都認可的方案。”

會議從上午開到下午,爭論得很激烈。支援的主要是老一輩和中年人,反對的主要是年輕人。雙方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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