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逆子:從土木堡開始挽天傾》第317章 孤家寡人的權柄,殺一人的慈悲(1)

作者:外賣追夢人·5個月前

奉天殿的空氣,得人不過氣來。

黃河岸邊那數千顆滾落的人頭,雖然遠在千里之外,但那濃烈的腥味,似乎順著八百里加急的驛路,飄進了這座象徵著大明最高權力的殿堂。

群臣靜默。

所有人的目,都聚焦在案前那本暗紅的賬冊上。

那是姜青紅用命換來的護符,也是催命符。

“有本早奏,無本退朝。”

太監敬尖細的嗓音在空曠的大殿迴盪,打破了死寂。

左都史陳鎰,整理了一下緋紅袍,手持象牙笏板,一步出列隊。

他的腳步聲沉重,像是踩在每個人的心跳上。

“臣,陳鎰,有本啟奏。”

朱祁鈺坐在龍椅上,面平靜如水,只有指尖輕輕敲擊扶手的節奏,暴了他心的一波瀾。

來了。

“準。”

陳鎰跪倒在地,聲音鏗鏘有力,著一不容置疑的決絕:

“黃河大案,賴陛下天威,貪授首,萬民稱頌。然,此案雖結,尚有一事未了。”

他抬起頭,目直視前方,不帶

“刺客姜青紅,刺王殺駕,驚擾聖躬。雖其可憫,其志可嘉,更有獻賬之功,然——”

陳鎰深吸一口氣,聲調陡然拔高,如同利劍出鞘。

“國法不可廢,君威不可辱!”

“若因其有功便赦其弒君之罪,此例一開,日後凡有冤屈者,皆可持刃宮,驚擾駕。屆時,陛下安危何在?社稷法度何在?”

“臣請陛下,依大明律,將刺客姜青紅,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話音落下,滿殿皆驚。

員微微點頭,竊竊私語。

法家思想在大明固。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是刺殺天子這種十惡不赦的大罪?

如果開了這個口子,法律的威嚴何存?

“臣附議!”

大理寺卿王文隨其後出列,“法者,國之重。姜氏之功,陛下已昭雪其父。但其罪,必須用來償。功過不能相抵,此乃法理之基。”

殿

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