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從赤貧到雄掌天下》第50章 備甲(1)

作者:一凡石·6個月前

但如此多的銀錢流水,區區一天時間楊凡還是到手了九千多兩。

謝如煙頗為驚歎,甚至揚言日後每月這般搞一次,豈不是掙老多銀子了。

隨之楊凡便是一盆冷水澆下,告訴他們這等殺取卵的營銷活可一不可二,一次功之後,往後必然是一次不如一次,日後還需有個穩定來錢門道。

好在此時楊凡也顧不得什麼穩定門道,他有許多事急需銀子。一手拿到銀子後,他便將大部分銀子全都存進了唐家的錢莊,只取了足夠的銀子,先是將肖先生的兩千兩銀子備好,然後將喬武能夠搞來的二十副鐵甲買了下來。

喬武的這批鐵甲明顯比周大焦撥下來的鎖子甲好一些,至每領都沒什麼鏽蝕,看得出來全部都是有主的甲冑,時不時有人保養著的,的確就喬武所說,是從他自個千總部裡士兵手上給出來的。

為此每副鐵甲楊凡付出了四十兩的高價,這個價格明顯偏高,但喬武一再表示買不買,楊凡沒有還價的選擇,只得咬牙給了銀子。

如此一來,楊凡的千總一部的甲冑數量已經有了三十副,但也和他所預想的披甲數量還是相差甚遠。

於是乎石在楊凡授意下,開始賄賂武庫看守,武庫是兩江守備營自己的軍械倉庫,明朝早期和中期,每年兵部和本地軍製造局都會下撥一批武裝備,後來兵部漸漸發現京師發出去路途實在太過遙遠,得不償失。

後面便開始批一部分銀子,讓離京師遙遠的營兵當做武備維護、打造費用,再由守備自己在當地招募工匠自行打造,然而如此一來將領中飽私囊事幾乎無法控制。

所以在最後,各省都開始督建起地方軍局,會按照朝廷規定的樣式、規格製造鐵甲、武。洪武年間,就曾下令在四川等布政司設軍局,打造軍

到了後來,四川境便有了四局,分別是都的四川布政司軍局,敘州府的敘南衛軍局、重慶府軍局、松潘衛軍局。

其中位於重慶的軍局在宣德十年,重慶府知府還曾上奏請求廢除該機構,但朝廷未批准得以保留,以至於到了現在崇禎年間應仍在運作製造兵

但要說這造出來的兵盔甲如何,那自然是一言難盡。如此多年過去了,兵局裡的好工匠能逃的早就逃了,剩下一部分留下來的匠戶,和衛所軍戶差別不大。至於朝廷撥下來的銀子,也早已形了一道自己的利益分潤鏈條。

但重慶軍械局再怎麼糜爛,總歸也還是要生產的。兩江守備營這麼多年生下來,武庫裡的裝備件好不好不說,數量還是有一些存餘。

監守武庫的人有四個,兩兩換班制,一旦出了岔子看守是要殺頭的,石搭上的那個看守哪裡敢做,饒是石兼施,是青樓都連著請去玩了半個月,對方都不願意鬆口。

最後沒辦法石只能無所不用其極,用了那個下流法子。他開始帶著那看守流連賭檔,開始讓他贏了一百多兩,後面看守越輸越多,直到這銀子累到七百多兩,眼瞧著賭場的清賬日期越來越近,看守沒了法子這才主聯絡石

在付出五百兩銀子的代價後,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石等人功從武庫拿到了鳥銃七十把,三眼銃六十把,另有鱗甲、鎖子甲、札甲共計二十一領。

隨後那個看守便人間蒸發了,從此杳無音訊。與他班的看守此人驚覺無人替班,才察覺到庫裡東西了許多,武備庫本就是一筆多年糊塗賬,一查之下更是複雜,最後衙門放出通緝令,但這些事與楊凡便沒有半點關係。

楊凡將拿回來的鳥銃幾經檢查,發現鳥銃中有五十多把都不頂用,工藝參差不齊,有炸膛風險。僅僅有二十把左右可堪一用。好在三眼銃銃管又厚又短,不易炸膛,良品率還行,勉強可堪一用。

楊凡考慮的是銳可以用鳥銃,至於其他的魚腩士卒,三眼銃就是很好的選擇。如此兩相結合,楊凡也算是有了火銃隊。

至於竊來的鐵甲只有二十一副,而且能放在武備庫裡吃灰的肯定也不是什麼好貨,大多都只有一個形狀還在,裡實則鐵片鏽爛、皮繩斷裂,本無法直接穿戴。

楊凡只得讓石找來鐵匠,談好一副十五兩的修復價格,將鐵甲逐步修復打磨,經過好些日子的折騰才理完,手上這才終於湊夠了鐵甲五十一副。

只有這麼點鐵甲楊凡還是覺得不夠,但他幾乎已把兩江守備營的現有鐵甲了個底朝天。

如今除了他手上這些鐵甲,就只有馬進寶和喬武自個幾個親兵還有,但那幾副鐵甲是其最後的底線,人家是萬萬不會再賣的。

除此之外,便只剩下周大焦的家丁隊,那裡還有十幾二十副鐵甲,但楊凡用屁想也知道,對方也是不可能讓給他的。

走投無路下,楊凡又了歪腦筋,讓石去搭上了重慶軍械局裡邊一個工匠,對方已經窮得到了賣兒賣的地步,但當石提出想讓對方私造鐵甲時,對方依然嚇得魂不附

依照《大明律》規定,凡民間私有鐵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弩三張、弓七張、箭五十支以上者,罪同私造應。若將這些私造的軍賣給境外或盜賊,以及造失洩軍的,不論數量多,一律斬。

雖然楊凡也是行伍中人,嚴格來說只要狡辯一番,其實也不算違法,但沒有朝廷公文,這工匠就是不敢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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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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