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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皇太極正式下詔徵明。
其右路軍由嶽託任揚武大將軍,率部先行出發,於八月二十七日從盛京啟程,經蒙古草原向長城方向推進。
左路軍則由多爾袞任奉命大將軍,因需協調兵力和輜重,於九月初四從盛京出發,與右翼軍形鉗形攻勢。
兩路共計宣稱十二萬大軍,這是清軍第四次大規模關劫掠。
十二萬人中核心戰力是滿八旗,約四五萬人左右。此次滿八旗作為核心戰力,每個牛錄調了六至七旗人。
其次是蒙古八旗作為輔助戰力,人數為約一萬多人左右。此外清軍從蒙古部落借道,沿途額外徵調了許多蒙古部落兵,邀約一同攻明劫掠,兩者合計約兩萬人左右。
最後就是漢八旗及約一萬多人。
自崇禎九年清軍遭到京畿大敗後,皇太極便命令工匠嘗試模仿研發凱旋軍的燧發銃,然而此事推進極慢。
主要源於其量產技瓶頸太多,加工的彈簧、燧石夾等金屬部件和近乎標準一化的部件,還有燧石與鋼片的撞擊角度等關鍵技都難以造,造出來的也往往有火石機不發,火藥配方比例不純等傷。
所以漢軍旗此時主要還是承擔火炮運輸、攻堅輔助任務為主,但也集中裝備了許多鳥銃。
如此一來,滿八旗、蒙八旗、漢軍旗實際作戰兵力約八萬人左右,其餘皆為隨軍包,合計十二萬左右。
其中清軍右路嶽託部經二十餘日急行軍,於九月二十二日抵達雲東北的牆子嶺關。
此為長城重要隘口,右明薊遼總督吳阿衡率六千明軍駐守,雙方在雲附近發生激戰,吳阿衡因兵力懸殊且準備不足,最終與總兵魯宗文一同戰死,監軍鄭希詔棄軍逃走。
隨後清軍突破長城,長驅直,迅速向京師推進,兵屯於距京師僅六十里的牛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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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①:
據後金(清)制度規定,包子無論父系統如何,均世襲母親的奴僕份。《清太宗實錄》記載,皇太極時期明確要求“凡包所生子,悉隸本主名下”。
即使父親是旗人,子仍被登記為“包”,而非正旗人。這意味著包所生子從出生起即失去自由,為旗主的私有財產,可被隨意賞賜、買賣或驅使。
據《清太宗實錄》記載,男百姓多被編“包”或“八旗漢軍”底層,承擔高強度勞作。
戰時運輸糧草、修築防工事,平時開墾遼東荒地、餵養牲畜,死亡率極高。
部分青壯年被強徵為“披甲人”炮灰,在明清戰場最前線衝鋒,《明季北略》曾提及“遼地擄民,男者荷戈前驅,死者十之七八”。
命運更屈辱,《朝鮮李朝實錄》中朝鮮使者的見聞稱,們多被分給八旗貴族、士兵為“家奴”或妻妾,地位等同於私有財產,可被隨意買賣、贈送。
容貌稍佳者可能被納旗人家庭為妾,地位低下且毫無人自由;普通則承擔家務、紡織,若反抗或患病,常被棄或死,史料中“俘多縊死,以避辱”的記載屢見不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