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漢章武十一年(西元272年)春,南中之地在“禮樂初興”的儀式中煥發新氣象,政外務漸軌道。衛將軍諸葛瞻與北地王劉諶等核心決策層清醒地意識到,政權的長久維繫與北伐大業的推進,絕非僅憑數位核心重臣所能支撐。歷經數年經營,雖過興漢學宮培養了一批年輕吏員,過南來才俊吸納了部分北地士人,然人才匱乏,尤其是兼忠誠、才幹與實務經驗的中高層員短缺之困始終如影隨形。現有吏系,或為隨駕南遷的舊蜀員年事漸高;或為南中本地擢升的豪族子弟,視野有限;或為軍功晉升的將領,長於行伍而疏於政事。使新政有效貫徹,使三郡真正融為一,併為未來可能的版圖擴張儲備力量,必須建立一套系統、公正、可持續的人才選拔機制,打破出、地域的壁壘,廣納賢才。重啟並革新兩漢傳統的“察舉”制度,使其適應南中特殊勢,即推行“察舉賢良”,已為關乎政權生機與未來的迫切議題。
這一日,永昌不韋城王府議事廳,一場關乎“選賢與能”的朝議正在進行。北地王劉諶端坐主位,衛將軍諸葛瞻、安南將軍霍弋、秘書令郤正、大司農張質、祿大夫譙周等重臣齊聚。議題核心乃是由秘書令郤正據近年吏治考核況,提出的一份關於人才短缺的急奏報。
郤正面帶憂,持笏陳:“殿下,衛將軍,諸位同僚。今三郡政務日益繁劇,新闢軍屯、鹽鐵、市舶、水利諸事,皆需幹吏持。然現有吏或垂垂老矣,或才平平,或囿於地域之見,難以勝任。各郡守常嘆無人可用!長此以往,恐政令空轉,新政擱淺。臣懇請重啟察舉之制,令各郡縣薦舉賢才,充實朝堂郡縣,以應亟需!”
安南將軍霍弋立即附議:“郤令君所言極是!軍中亦缺通曉文書、籌算之參軍、主簿。許多行伍出之校尉,勇則勇矣,然管理軍屯、核算糧餉則捉襟見肘。若能廣納賢士,于軍政大有裨益!”
祿大夫譙周卻持謹慎態度,他緩緩搖頭,言道:“殿下,察舉之制,固是良法。然其弊亦深。昔在中原,察舉常為豪門把持,易朋黨之階,所謂‘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今我朝新立南中,基未穩,若倉促行之,恐各地豪強、宦相互請託,濫竽充數者眾,而寒門真才反被埋沒。且南中夷漢雜,若所舉非人,引發夷漢衝突,反為不。不若暫緩,待風氣更淳,再行不遲。” 其言代表了對於察舉制度潛在弊端及可能擾現有秩序的擔憂。
大司農張質則從實務角度提出疑問:“即便推行,以何標準察舉?是重經學德行,如孝廉、茂才?還是重實務幹才,如明法、治劇?各地勢不同,永昌多士子,牂柯多豪強,楪榆多商賈,夷區更有其獨特考量,如何統一,方能公平?”
眾人的目再次聚焦於衛將軍諸葛瞻。他靜聽各方意見,目掃過案頭堆積的來自三郡的政務文書,其中不都反映出吏治效率的低下與人才的青黃不接。
“殿下,諸位。” 諸葛瞻沉穩開口,“譙大夫所慮,乃老謀國之言,察舉之弊,不可不防。張司農之問,更是切中要害。然,瞻以為,豈能因噎廢食?人才乃政事之本,無賢才輔佐,縱有良法意,亦空談。今時不比承平之世,我朝存亡之秋,用人之際,豈可拘泥常格?當務之急,非為是否察舉,而是如何革除其弊,創出一套契合南中現狀、公平有效的‘新察舉’之法!”
他走到殿中懸掛的南中輿圖前,手指劃過三郡,清晰闡述其“察舉賢良”的革新方略:
“故此次察舉,當遵循‘破格求才、務實為本、嚴核防弊、夷漢並重’之原則。而言:
其一,擴大察舉範圍,打破份壁壘。” 他決然道,“不僅令郡守、縣令薦舉,亦鼓勵軍中將領、學宮博士、乃至有名的致仕員、夷人酋長,皆可薦才。所舉之人,不限門第,無論士庶、夷漢、乃至歸化之民,只要有真才實學,皆在察舉之列。尤其要鼓勵薦舉通律法、算學、農工、水利、夷、海事等實務之才,此非獨重經學之時也!”
“其二,確立多元標準,因需設科。” 他細化分類,“可暫設四科:一曰‘德行科’,察舉孝廉、仁賢,重其品,為地方教化之備;二曰‘文學科’,察舉茂才、明經,重其學識,為秘書、學宮之選;三曰‘政事科’,察舉明法、治劇,重其吏幹,為郡縣曹掾之需;四曰‘技能科’,此為創舉!察舉明算、工巧、知夷、通商等專才,為市舶、利、屯田等署所用。如此,各類人才,皆有進之階。”
“其三,嚴定考核程式,杜絕請託。” 這是防弊關鍵,“所有被薦舉者,皆需至永昌,由殿下主持,秘書令、祿勳、衛將軍府及相關部門長共同參與,進行‘對策’考核。或問經義,或析案例,或解算題,或考技藝。務求公正,糊名評審,以定高下。對薦舉者,實行‘保任制’,若所舉之人確為賢才,則薦者有賞;若所舉非人,甚至舞弊,則薦者連坐罰!”
“其四,大膽任用,厚給待遇。” 他最後強調,“過考核之賢良,不必拘泥資歷,可據其才,大膽授以實職,或為郡丞,或為縣令,或各司署任職。並厚其俸祿,顯其榮耀,使天下知我朝求賢若,重才酬功之意!”
諸葛瞻的方略,既繼承了傳統察舉的形式,又注了務實、公平的新神,尤其重視實務人才與夷才的選拔,極開創。劉諶聽罷,大為讚賞,當即准奏,下詔命諸葛瞻總領其事,郤正、譙周、霍弋、張質等協理,制定詳細條例,佈告三郡,即刻推行。
詔令一下,南中震。尤其是“技能科”的設立與夷人可被舉薦的訊息,打破了常規,引起了廣泛關注與議論。
然而新政推行,阻力重重。詔令頒佈月餘,各地反響不一。
永昌郡守呂乂一類幹吏積極響應,薦舉了數名學宮優秀學子及一名通水利的工匠。
而牂柯郡一些豪強大姓,則試圖沿用舊習,相互串聯,推舉自家子弟,所薦之人多華而不實,對“技能科”嗤之以鼻。
楪榆郡商賈則對“通商科”興趣盎然,然其推薦之人,多重利輕義,難以符合“德行”基本要求。
最難的在於夷區。雖有政策,然夷人首領多持觀態度,不解漢家制,亦不願讓本族俊才遠離部落。北地司甚至報,有晉國細作趁機散播謠言,稱“察舉夷人”是為質其子弟,以控部落。
面對困境,諸葛瞻展現出極大的耐心與策略。他並未強,而是採取分類施策:
對於牂柯豪強,他令郤正親自寫信給郡守,嚴申察舉紀律,並派員暗訪,對明顯舞弊者,當即駁回,並申飭薦主,顯示朝廷決心。
對於楪榆商賈,他指示市舶司,細化“通商科”標準,需通曉算、律法、外語,且有誠信記錄者方可,引導其薦舉真正人才。
對於夷區,他請在夷人中素有威的安南將軍霍弋,以及已過“夷漢通婚”與朝廷關係切的部落頭人現說法,解釋政策好,並承諾夷人賢良任職後,其家眷部落將優待,並可定期返鄉。
最重要的轉折點在於首次“賢良對策”的舉行。章武十一年夏,經過層層篩選,來自三郡的數十名被薦者齊聚永昌學宮,接由北地王劉諶親自主持,諸葛瞻、郤正、譙周、霍弋、張質及多位重臣參與的考核。場面莊重嚴肅。
考核中,果然發現人才各異:有永昌士子引經據典,侃侃而談;有楪榆吏員於算學,清晰核賬;更有一位來自牂柯郡的年輕夷人自稱“濟火”後人,通曉漢夷語言,對治理邊郡提出獨特見解;甚至有一名原為工匠者,現場演示其改進的紡機,效率倍增。
譙周對經學之士讚賞有加,而對技能科者則頗不以為然。諸葛瞻則力主多元取士,最終,經綜合評議,首批“賢良”穎而出,其中包括經學之士、明法吏員、算人才、以及那位夷人青年和巧匠。劉諶依諸葛瞻之議,當場授予職,或為縣令,或郡府,或派往市舶司、利監,皆副其才。尤其對那位夷人青年,授以“夷曹掾”之職,協理牂柯夷務,以示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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