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桃色大案紀實》第178章 億萬富翁的秘密《二》(1)

作者:我是德福·6個月前

時間的齒轉到2009年,距離“3·12無名案”發生已經過去了十年。這十年裡,界首市公安局的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但這樁懸案始終被記在刑偵大隊的卷宗裡,每當有新的技或線索出現,他們都會重新梳理案。可誰也沒想到,打破僵局的,會是來自河南信的兩起舉報。

2009年9月24日,河南省信市息縣公安局的接待室裡,一個面憔悴的男人坐在椅子上,雙手攥著角。他就是高,十三年前離開趙集鎮後,他在廣州和西安輾轉多年,始終沒有忘記前妻梅麗的下落。幾個月前,他偶然從老鄉口中聽到一個訊息:梅麗早在1999年就被人殺害了,兇手正是當年的師傅楊志才和他的侄子王福偉。

這個訊息像一道驚雷,讓高瞬間懵了。他雖然和梅麗已經離婚,但畢竟有過一段婚姻,還有一個共同的兒子。震驚過後,他立刻趕到息縣公安局報案,講述了自己聽到的傳聞。可除了嫌疑人的名字,他再也提供不出任何實質的線索,他不知道案發時間,不知道案發地點,甚至不知道梅麗的被埋在了哪裡。由於證據不足,這起報案很快被擱置下來。

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報案不到兩個月後,11月19日,100多公里外的界首市公安局也接到了一起舉報。報案人是臨泉縣人劉樂芳,說出的名字讓辦案民警瞬間警覺起來,“我二姑父楊志才和我表弟王福偉,在1999年殺害了一個梅麗的人,案發地點就在臨泉郊外。”

“梅麗”“1999年”“臨泉郊外”,這幾個關鍵詞像鑰匙一樣,打開了辦案民警塵封的記憶。他們立刻聯想到了十三年前那樁未破的“3·12無名案”。為了核實線索,民警立刻展開調查,可由於高和劉樂芳報案的機關分屬河南、安徽兩省,資訊未能及時互通,這樁本可早日告破的案件,又推遲了三年才迎來實質進展。

2012年8月30日,界首市公安局的民警在梳理舊案時,偶然發現了息縣公安局2009年的那起報案記錄。兩條線索指向同一個嫌疑人,這讓辦案民警興不已。他們立刻驅車趕往息縣,找到了報案人高,希他能協助辨認“3·12無名案”的被害人是否就是梅麗。

在界首市公安局的會議室裡,民警拿出一疊照片放在高面前,其中第七張照片正是1999年拍攝的無名照片。照片上的人圓胖臉,兩側外眼角微微上翹,這個獨特的面部特徵讓高一震。“是,是梅麗!”高的聲音帶著抖,“我永遠忘不了這個樣子,肯定是!”

的辨認,讓警方初步確認了“3·12無名案”的被害人就是梅麗,偵查視線正式鎖定在楊志才和王福偉上。此時的楊志才,已經是信容行業的領軍人家過億,名下擁有多家企業,還擔任著信髮行業協會會長等職務,頭上頂著“慈善家”“優秀企業家”等多個環。他經常穿著筆的西裝,腳踩圓頭皮鞋,出各種高階場合,誰也不會把這個文質彬彬的億萬富翁和十三年前的一樁兇殺案聯絡起來。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警方制定了周的抓捕計劃。2012年9月27日晚間,王福偉在信市的一家出租屋被抓獲。面對民警的訊問,這個早已褪去青的男人沒有過多抵抗,在被捕當晚就承認了自己和楊志才殺害梅麗的罪行,雖然由於時間久遠,他已經記不清的案發地點,只記得是在臨泉縣城的郊外,但他詳細講述了作案的經過。

第二天晚上,楊志才在信市金霞容院的辦公室裡被抓獲。起初,他還試圖以自己的份和地位施,聲稱警方“抓錯了人”,但在民警出示的一系列證據面前,他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9月29日晚上十一點,楊志才終於承認了殺害梅麗的事實,並供述了比王福偉更詳細的作案細節。

“1999年3月11日晚上,我帶著梅麗和王福偉從臨泉縣城往北走,出了城之後往西拐進一條小路,走到一條幹渠邊上再往北拐,就在那條小路上的手。”楊志才的供述和王福偉的說法基本一致。為了核實供述的真實,辦案民警帶著兩人前往臨泉縣指認現場。當車子沿著楊志才描述的路線行駛,最終停在磚集鎮黃莊村的幹渠邊時,所有人都驚呆了,除了幹渠邊上多了一座小廠房,周圍的麥田、行道樹甚至麥垛的位置,都和十三年前一模一樣。

2013年1月,經過三個多月的偵查,案件終於偵查終結,警方將案件移送至阜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正義即將到來時,意外發生了。2013年10月,楊志才和王福偉被無罪釋放。原來,由於“3·12無名案”的被害人在案發後不久就被火化,警方無法提取到被害人的DNA樣本,無法直接證明那無名就是梅麗。檢方出於慎重考慮,認為證據不足,決定對楊志才和王福偉不起訴。

被釋放後的楊志才變得異常高調。他召開記者釋出會,聲稱自己是“無辜被冤”,要向有關部門申請國家賠償,還對外宣稱要和妻子劉金霞一起去日本學習先進的容技。一時間,不不明真相的人都以為楊志才真的遭了不白之冤,對他報以同

但有一個人始終堅信楊志才就是兇手,他就是梅麗的父親梅瑞春。自從兒失蹤後,梅瑞春就沒有放棄過尋找。得知楊志才被釋放後,老人悲憤加,他帶著兒的照片,四奔波上訪,向各級公安、檢察部門反映況,講述兒的冤。寒來暑往,春去秋來,老人的腳步踏遍了豫皖兩省的多個城市,鞋子磨破了一雙又一雙,乾裂了一次又一次,但他始終沒有放棄。“只要我還活著,就一定要為兒討回公道!”這是梅瑞春常說的一句話。

時間又過去了五年。2018年,DNA鑑定技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即使是微量的生檢材也能提取到有效的DNA樣本。界首市公安局的民警沒有忘記這樁懸案,他們重新梳理案件卷宗,突然想到:案發時現場提取到了大量跡,雖然已經火化,但案發地的泥土中可能還殘留著被害人的分。

2018年10月14日,辦案民警再次來到磚集鎮黃莊村的案發地,小心翼翼地提取了幹渠邊和麥田裡的泥土樣本,送往專業機構進行檢測。經過半個多月的張鑑定,結果終於出來了。泥土中的樣本與梅麗父母的DNA樣本比對功,確認1999年“3·12無名案”的被害人就是梅麗!

這個訊息讓所有辦案人員都激不已,也讓梅瑞春老人流下了激的淚水。2018年11月,於取保候審狀態的楊志才和王福偉被再次批准逮捕。這一次,鐵證如山,兩人再也無法抵賴。2019年8月29日,安徽省阜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界首市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阜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楊志才和王福偉提起公訴。

法庭上,楊志才突然推翻了之前的所有供述,聲稱自己之前的認罪口供是在“刑訊供、威脅引”的況下作出的虛假供述,當庭全盤翻供。他穿著整齊的西裝,戴著眼鏡,言辭流利地為自己辯解,試圖將自己塑造一個“害者”的形象。可他的表演並沒有騙過法和檢察

檢察當庭出示了大量證據:楊志才在偵查階段多次供述的作案經過,細節一致且符合現場勘查況;王福偉的供述與楊志才的供述相互印證,還揭了楊志才曾指使他翻供的事實;案發地泥土中的DNA鑑定報告,直接證明了被害人的份;多名證人證言,證實了楊志才與梅麗的不正當關係以及案發前後的反常行為。面對這些鐵證,楊志才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志才因與梅麗存在不正當關係,擔心且無法驅離梅麗,便夥同王福偉故意非法剝奪梅麗的生命,其行為已構故意殺人罪。楊志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當庭翻供、拒不認罪,態度極其惡劣,應予嚴懲。王福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且案發時未滿16週歲,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可依法從輕罰。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王福偉犯故意殺人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兩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梅瑞春等經濟損失3.7萬元。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梅瑞春老人激得渾抖,他舉起兒的照片,哽咽著說:“麗麗,爸給你討回公道了!”

從1999年到2019年,整整二十年。這二十年裡,兇手從一個小鎮遊醫搖億萬富翁,又從雲端跌落泥潭;這二十年裡,被害人的父親踏遍千山萬水,只為追尋一個真相;這二十年裡,一代又一代的辦案民警從未放棄,用執著和堅守守護著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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