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們在公司待了這麼久,從來沒聽說過紀總有個妹妹啊?
因著紀明安和張豔的那場婚禮被人砸了,鬧得很不愉快,所以後續也沒對外公示過。
因此公司裡除了幾個核心高層,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紀瑾南的父親再婚了,自然也就不知道,他還有個這樣年輕漂亮的繼妹。
林予沒在意眾人的驚訝目,輕輕拽了拽紀瑾南的袖子,示意他可以走了。
紀瑾南對周圍的竊竊私語和探究目視若無睹,只是淡淡掃了眼林予,便率先轉往外走。
林予跟在他後,在一眾人或好奇、或震驚、或恍然大悟的目裡,走出了法務部辦公室。
在這之後,林予藉著“紀總妹妹”的份,幾乎暢通無阻地接到了法務部的所有大小瑣事。
大到公司年度重大專案的合同稽核、與合作方的商業糾紛調解、涉及上億資產的併購案法律風險評估。
小到員工勞合同的擬定與續簽、日常行政檔案的法律合規核查,甚至是部門歸檔多年的舊案卷宗整理。
只要林予開口詢問,幾乎沒人會拒絕。
法務部的人都覺得,既然林予是紀總的家人,總歸是向著公司,自然不會窺探什麼商業機。
林予心裡雖然藏著別的心思,但礙於紀瑾南那副帶監控的眼鏡時刻在,也不敢有任何出格舉,只能藉著這些工作機會,不聲地清公司的業務脈絡,尤其是近幾年與紀瑾南有過糾紛的幾位大人。
沒過多久,高考績出來了,林予順利被西京政法大學錄取。
暑假兩個月,林予藉著實習的機會,開始主接案件的實際理與分析工作。
一開始,同事們只敢讓做些基礎的輔助工作,比如整理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按照時間線梳理案脈絡,或是查詢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做檢索報告。
可慢慢的,大家就發現,這個剛高考完的“小關係戶”並不簡單。
有一次,團隊接手了一個棘手的合同糾紛案,合作方以“合同條款存在歧義”為由拒絕履行義務,還反過來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法務部的幾個人對著合同研究了一下午,都沒找到突破口,要麼覺得對方的解讀也有道理,要麼就是找不到足夠的法律依據反駁。
林予當時正在旁邊整理資料,無意間掃了眼合同條款,隨口說了句:“這裡的‘履行期限’可以結合行業慣例來解讀,再加上當時雙方通的郵件記錄,能證明我們的解讀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眾人將信將疑地找出當時的通郵件,又查閱了相關行業的慣例標準,果然如林予所說,瞬間找到了反駁的關鍵點。
從那以後,大家遇到難題時,都會主問問林予的意見。
林予總能一針見地指出問題所在,給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這歸功於林予曾經穿到過一個世界頂級律師的上。
那幾十年裡,理過的案子不計其數,小到鄰里糾紛,大到國商業訴訟,對各種案件的套路和突破口瞭如指掌。
以至於現在再看這些公司部的案件,簡直遊刃有餘,甚至有些“小兒科”。
法務部的同事們一邊真心佩服林予的工作能力,一邊又暗自神傷。
尤其是那些從業十幾年的老員工,看著自己鑽研好幾天都沒頭緒的案子,被一個剛高中畢業的小姑娘輕鬆破解,心裡難免有些不是滋味,忍不住慨自己怎麼就沒這份天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