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破曉,汴京城西的街巷還浸在薄霧裡,沈墨已帶著趙六、李三趕到張老財府邸。府衙的值守捕快見三人來,連忙開門:“沈捕快,按您的吩咐,昨夜沒讓任何人進正廳,現場都保持著原樣。” 沈墨點頭致謝,從行囊裡取出布包,裡面是細篩過的草木灰、丈量用的木尺、記錄用的麻紙和炭筆 —— 這些都是他連夜準備的勘查工。
“趙六,把草木灰沿牆、門窗兩側、案几周圍均勻撒開,厚度要薄,能顯痕跡就行,別破壞原有印記。” 沈墨蹲下,示範著將灰撒在門檻側,“重點是進出口和死者遇害的核心區域,兇手作案時必然會在這些地方留下足跡。” 趙六領命,小心翼翼地捧著灰盆,按沈墨的要求慢慢撒佈,作比往日笨的模樣輕了許多,生怕吹散了潛在的痕跡。
李三則提著驗箱,再次來到張老財遇害的梨花木椅旁。他取出放大鏡(注:宋代已有簡易琉璃放大鏡,用於驗查勘),仔細檢視椅面、扶手和地面的隙,之前發現的褐末已收集封存,此刻他專注於尋找是否有的殘留。“沈捕快,你看這裡。” 李三突然開口,指著椅與地面接的角落,“有極淡的拖拽痕跡,像是兇手作案後挪過椅子,試圖掩蓋什麼。”
沈墨湊近檢視,果然見地面有一道淺痕,被草木灰覆蓋後更顯清晰。他用木尺丈量痕跡長度:“約兩尺,方向朝向窗戶,看來兇手可能是從窗戶逃竄,臨走前過椅子。” 他順著痕跡走向窗戶,果然在窗臺上也發現了半枚模糊的草鞋印,與昨日在正廳發現的草鞋足跡紋路一致。
隨著草木灰逐漸鋪好,更多痕跡顯出來。正廳中央除了死者張老財的方頭布鞋印,還有兩種清晰的陌生足跡:一種是布鞋印,鞋長約七寸,紋路細,步幅較小,每步間距約一尺五,足跡邊緣較輕,足尖著力明顯,推測是型瘦小、作靈活之人所留;另一種是草鞋印,鞋長約八寸半,鞋底沾有細小的河泥和沙礫,步幅較大,間距約兩尺,足跟著力深重,邊緣有磨損痕跡,應是常年勞作、型健碩的年男子留下的。
“趙六,你用炭筆把這兩種足跡拓在麻紙上,標註好位置和尺寸。” 沈墨一邊說,一邊用木尺測量鞋印的寬度和深度,“布鞋印深度均勻,說明此人落腳輕盈,可能是主犯,負責潛和行兇;草鞋印深度不均,足跟偏重,像是在門口風或協助搬運,應為幫兇。”
趙六趴在地上,仔細描摹足跡,裡還唸叨著:“這布鞋印真小,會不會是個姑娘?草鞋印倒像是常年在地裡幹活的農戶,河泥味還沒散呢。” 沈墨搖頭:“不一定是姑娘,年或形瘦小的男子也有可能。關鍵是這兩種足跡在進出口和核心區域都有叉,說明兩人是協同作案,絕非單獨行。”
勘查過半,孫七帶著王忠匆匆趕來,手裡捧著一疊賬目和圖紙。“沈哥,這是張老財的放貸賬本,蘇文兄幫著從府衙調出來的,還有汴京周邊磨坊的分佈草圖。” 孫七將賬本遞給沈墨,“王忠哥查了,張老財三年前死劉老實後,還吞併了劉家的三畝薄田,周邊農戶都怕他,不人欠了他的高利貸,怨氣很重。”
沈墨翻看賬本,上面麻麻記著借貸人的姓名、數額和利息,許多賬目旁都畫著紅圈,標註 “逾期未還”,其中不乏像劉老實這樣被迫變賣田產的農戶。“這些借貸記錄是重要線索,但不能僅憑怨氣定案。” 沈墨指著麻紙上的足跡拓片,“你把這兩種足跡的尺寸和特徵記下來,對比一下是否有借貸農戶的鞋碼吻合。”
孫七剛拿出臺賬記錄,李三又有了新發現。他在窗戶外側的泥土裡,除了草鞋印,還找到了幾細小的麻繩纖維,與昨日在趙元寶放貸鋪後巷發現的草繩材質一致。“沈捕快,這麻繩纖維和草鞋的材質相同,都是常見的苧麻,看來兇手用的是同一批作案工。” 李三將纖維小心收好,“另外,那褐末經初步檢驗,排除了砒霜、斷腸草等常見毒,可能是某種混合了麥麩的慢毒,需進一步化驗。”
“麥麩…… 麻繩…… 草鞋…… 河泥……” 沈墨將這些線索串聯起來,心裡漸漸有了廓,“兇手應該是與農業、磨坊相關的人,常年接這些東西,且悉汴京的地理環境,知道從後門或窗戶潛不易被發現。” 他轉頭對王忠道:“你帶著足跡拓片,去城郊走訪劉二所在的磨坊,問問附近農戶是否有穿這種尺寸布鞋和草鞋的人,尤其是近期有異常行蹤的。”
王忠領命離去後,沈墨決定立刻前往趙元寶的放貸鋪,對比兩現場的足跡是否一致。趙元寶的放貸鋪位於城南熱鬧的商業街,案發後已被封鎖,門口還圍了些看熱鬧的百姓。沈墨三人開人群,走進鋪,這裡的陳設比張老財家簡陋,核心區域是櫃檯後的賬房,趙元寶便是在賬房遇害的。
“按同樣的方法撒灰。” 沈墨吩咐道。趙六練地鋪開草木灰,很快,兩種悉的足跡再次出現 —— 布鞋印和草鞋印,尺寸、紋路與張老財家的完全吻合,只是草鞋印上的河泥更,多了些街面的塵土。“沈捕快,沒錯!就是同一夥人乾的!” 趙六興地指著足跡,“你看這布鞋印的步幅和著力特徵,跟張老財家的一模一樣,連足尖的磨損痕跡都相同。”
李三在賬房的桌案下,同樣發現了量褐末和麥麩顆粒,與張老財家的殘留完全一致。“兩現場的證高度吻合,足以證明是同一團伙作案,且作案手法相同:由型瘦小的主犯潛行兇,健碩的幫兇在外風,作案後留下錢形符號,帶有明顯的報復質。” 李三語氣肯定,常年驗的經驗讓他對證的關聯極為敏。
沈墨站在賬房中央,環顧四周。放貸鋪的窗戶朝向一條狹窄的小巷,巷子里布滿了碎石和泥土,正好能留下足跡。“兇手選擇的作案地點都有蔽的進出口,且死者都是聲名狼藉的放貸商人,顯然是有備而來,目標明確。” 他用炭筆在麻紙上畫出兩現場的足跡分佈示意圖,“張老財家的草鞋印多在門口,趙元寶鋪的草鞋印在巷口,說明幫兇的職責是風放哨,主犯則負責潛行兇。”
此時,提刑司的吏員匆匆趕來,帶來了陳默審訊劉二的訊息。“沈捕快,陳推正在審訊劉二,劉二否認殺害張老財和趙元寶,說案發當晚他在磨坊磨面,有工友可以作證。陳推認為他在狡辯,已經下令用刑,讓您這邊儘快拿出證支援。”
沈墨眉頭一皺,對吏員道:“告訴陳推,切勿濫用刑罰!劉二的鞋碼和型與現場足跡是否吻合尚未查證,盲目用刑可能屈打招。我這邊很快會有明確結論。” 吏員面難:“陳推說,《宋刑統》允許對重大嫌疑犯用刑,若沈捕快不能儘快提供反證,他只能按律法行事。”
“我們立刻回去!” 沈墨當機立斷,收起勘查工,“李三,你儘快完毒化驗和證比對;孫七,整理好足跡資料和線索清單;我去提刑司見陳默,不能讓他屈打招,破壞了真正的線索。”
趕回提刑司時,審訊室的慘聲約傳來。沈墨快步上前,推開房門,只見劉二被按在刑架上,衫襤褸,角淌,卻仍在喊冤:“大人,俺真的沒殺人!案發當晚俺和王磨坊主一起磨面到深夜,他可以作證!” 陳默坐在堂上,臉鐵青,見沈墨進來,語氣不善:“沈捕快來得正好,劉二拒不認罪,你那所謂的證可有進展?若再無憑據,我便按律法繼續審訊。”
沈墨走上前,示意吏員暫停用刑,從懷裡掏出足跡拓片和尺寸記錄:“陳推,劉二高七尺,腳掌尺寸八寸,而現場的布鞋印僅七寸,草鞋印雖八寸半,但步幅和著力特徵與劉二不符 —— 劉二常年磨面,足跟磨損應更嚴重,且他穿的是布靴,與現場的草鞋、布鞋痕跡完全不同。” 他又拿出麥麩和麻繩纖維,“這些證都指向與磨坊、農業相關的人,但劉二所在的磨坊用的是棉麻混合繩,與現場的純苧麻纖維不符。”
陳默盯著拓片和證,臉漸漸緩和,但仍不服氣:“僅憑足跡和纖維就能排除他的嫌疑?或許是他故意換了鞋子作案,纖維也可能是巧合。” 此時,王忠從外面趕來,手裡拿著一份證詞:“沈哥,陳推,我去了城郊磨坊,磨坊主王老漢證實,案發當晚劉二確實和他一起磨面,直到子時才離開,期間從未離開過磨坊,有三名工友可以作證。”
蘇文也隨之進來,補充道:“下查閱了劉二的借貸記錄,他並未欠張老財和趙元寶的錢,與兩位死者無直接仇怨,報仇機不足。” 一連串的證據擺在面前,陳默終於無話可說,只好下令釋放劉二,讓人帶他下去醫治。
審訊室裡只剩下沈墨和陳默,氣氛有些尷尬。“看來是我急躁了。” 陳默語氣緩和了些,卻仍堅持自己的理念,“但口供仍是定案關鍵,證雖能排除嫌疑,卻難以直接鎖定真兇。”
“陳推所言不差,但證能為我們指明方向,避免盲目審訊。” 沈墨將足跡分佈示意圖和線索清單放在桌上,“兩現場的雙足跡、麥麩、麻繩纖維和褐末,都指向一個由兩人組的團伙,主犯瘦小靈活,幫兇健碩勞作,且兩人都與磨坊或農業相關,悉汴京地形,對放貸商人懷有深仇大恨。接下來我們可以圍繞這些特徵排查,效率會高得多。”
陳默看著示意圖上清晰的足跡分佈和標註的線索,眼神里多了幾分認可,卻並未明說,只是道:“既然如此,便按你的思路排查。我會讓人梳理所有與死者有怨的農戶和磨坊主,列出名單供你比對。”
沈墨知道,這已是陳默最大的讓步。他拱手道:“多謝陳推配合。李三正在化驗毒,孫七整理線索,王忠和趙六繼續走訪排查,相信很快就能小嫌疑範圍。”
離開審訊室時,孫七已將線索清單整理完畢,上面清晰列出:
作案團伙:主犯(瘦小,穿七寸布鞋,作靈活)、幫兇(健碩,穿八寸半草鞋,常年勞作);
;留殘泥河、毒知未褐、維纖麻苧純、麩麥:聯關證
;怨仇有人商貸放對,形地京汴悉,關相業農、坊磨與:徵特份
。號符形錢留,合配風,兇行潛:式模案作
。手兇的猾狡對面同共,作協找尋中歧分在需還人兩,中程過案查的來下接,束結未並也,爭之念理的默陳與他而。方地的遠不在藏就相真,去下查追跡痕些這著順要只,晰清漸逐已索線但,疑嫌的二劉了除排時暫然雖。定堅目,單清著看墨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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