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省資治通鑒通讀本》第177章 隋紀二(1)

作者:啟個名字真的好難啊·6個月前

起玄黓困敦(壬子),盡屠維協洽(己未),凡八年。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

開皇十二年(壬子、592年)

1春,二月,己巳(十二日),任命蜀王楊秀為史令兼右領軍大將軍。

2國子博士何妥和尚書右僕邳公蘇威爭論事,長期不和。蘇威的兒子蘇夔擔任太子通事舍人,(胡三省注:隋制:太子通事舍人八人,屬典書坊。)年聰明善辯,有盛名,士大夫多依附他。到商議音樂時,蘇夔和何妥各持己見;下詔百表明贊同誰,百因蘇威的緣故,贊同蘇夔的佔十分之八九。何妥憤怒地說:“我在講席上教學四十多年,(胡三省注:《禮記》:侍坐在先生邊,席間距一丈。何妥在周武帝時已為太學博士,所以這樣說。)反而被昨天才出生的小子屈服嗎!”於是上奏說:“蘇威和禮部尚書盧愷、吏部侍郎薛道衡、尚書右丞王弘、考功侍郎李同和等結為朋黨。(胡三省注:吏部侍郎、考功侍郎都屬吏部尚書。尚書左、右丞分司管轄。隋制:尚書二十四曹侍郎,只有吏部侍郎位在左右丞之上。吏部侍郎正四品,左、右丞從四品。)省中稱王弘為世子,李同和為叔,說二人如同蘇威的子弟。”又說蘇威用不正當手段讓他的堂弟蘇徹、蘇肅假冒為等幾件事。皇上命令蜀王楊秀、上柱國虞慶則等人共同審查,事多有證據。皇上大怒。秋,七月,乙巳(十九日),蘇威獲罪被免去爵,以開府儀同三司的份回家;盧愷被削職為民,知名人士因蘇威獲罪的有一百多人。

起初,從周以來,選拔員不分好壞;到盧愷代理吏部時,(胡三省注:按《盧愷傳》,開皇九年任禮部尚書。)和薛道衡區分士人的流別,所以遭到結黨的誹謗,以至於獲罪。不久,皇上說:“蘇威是有德行的人,只是被人誤導罷了!”允許他在殿中登記姓名。(胡三省注:通籍殿中,就能參加朝會。)蘇威喜歡訂立規章制度,每年要求民間做到五品不遜,(胡三省注:孔安國說:五品,指五常。 有人回答說:“管沒有五品之家。”他的回答不相應,大多像這樣。又制定餘糧簿,想讓有無相互補給;民部侍郎郎茂認為繁瑣不切實際,都上奏廢除了。郎茂,是郎基的兒子,(胡三省注:郎基見一百六十五卷梁世祖承聖三年。)曾任衛國令,有百姓張元預兄弟不和,縣丞、縣尉請求加以嚴刑,(胡三省注:《隋志》:縣設令、丞、尉。)郎茂說:“元預兄弟本來相互憎惡,又因犯罪,更增加他們的怨恨,不是教化百姓的本意。”於是慢慢用道義開導他們。張元預等人各自後悔,磕頭請罪,於是相互親近和睦,被稱為友悌。

3己巳(二十三日),皇上祭祀太廟。(胡三省注:隋立四親廟,各在每季第一個月用太牢祭祀。)

4壬申晦(二十九日),發生日食。

5皇帝因天下使用法律的人多有錯,罪行相同而判決不同,八月,甲戌(初二),規定:“各州的死罪,不能擅自判決,都移送大理寺稽核,事了結後,(胡三省注:盡,結束。)再上報尚書省奏請裁決。”

6冬,十月,壬午(初十),皇上祭祀太廟。十一月,辛亥(初十),在南郊祭祀。

7己未(十八日),新義公韓擒虎去世。(胡三省注:韓擒虎繼承父親韓雄的爵位新義郡公,平定陳的功勞,因吏議論沒有加授封爵。)

8十二月,乙酉(十五日),任命史令楊素為尚書右僕,和高熲專門掌管朝政。楊素格豪爽善辯,好壞全憑自己心意,朝廷大臣中,很推崇高熲,敬重牛弘,厚待薛道衡,看不起蘇威,其餘朝廷權貴,多被他欺凌。他的才藝風度比高熲優秀;至於以誠心治理國家,理事務公平適當,有宰相的見識度量,遠不如高熲。

右領軍大將軍賀若弼,自認為功勞名聲在朝臣之上,常常以宰相自居。不久楊素擔任僕,賀若弼仍然是將軍,非常不滿,在言語神中表現出來,因此被免職,怨恨更深。過了很久,皇上把賀若弼關進監獄,對他說:“我以高熲、楊素為宰相,你常常公開說:‘這兩個人只配吃飯罷了。’是什麼意思?”賀若弼說:“高熲,是我的老朋友;楊素,是我舅舅的兒子:我都瞭解他們的為人,確實有這樣的話。”公卿上奏說賀若弼怨恨朝廷,罪該死。皇上說:“臣子堅守法律不搖,你可以自己尋求活命的理由。”賀若弼說:“我依仗陛下的威靈,率領八千士兵渡江,擒獲陳叔寶,我私下以此希活命。”皇上說:“這已經是格外重賞,還用得著再提!”賀若弼說:“我已蒙格外重賞,現在還希格外保全命。”不久皇上猶豫了幾天,惜他的功勞,特意免去他的職爵位。一年多後,恢復他的爵位,皇上也猜忌他,不再任用,但每次宴會賞賜,對待他很優厚。

9有關員上奏說:“府庫都滿了,沒有地方存放,堆積在走廊和屋簷下。”皇帝說:“我已經對百姓減輕賦稅,又大量賞賜使用,(胡三省注:指賞賜平定陳的將士。)怎麼會這樣呢?”回答說:“收常常多於支出,計算每年賞賜使用,達幾百萬段,卻從未減。”於是另外開闢左藏院來容納。(胡三省注:漢有中藏令,晉有中、黃、左、右藏令,隋初有右藏、黃藏令,到這時才開闢左藏院。)下詔說:“寧願儲存在百姓手中,不要藏在府庫。河北、河東今年的田租減免三分之一,士兵的勞役減免一半。”(胡三省注:指完全免除。)當時天下戶口每年增加,京畿及三河地區土地而人口多,(胡三省注:京輔,指關中。三河,指河東、河南、河北。)食不足,皇帝於是派遣使者四出發,平均分配天下的土地,土地狹窄的地方每個年男子才分到二十畝,老人小孩更

十三年(癸丑、593年)

1春,正月,壬子(十一日),皇上祭祀生帝。(胡三省注:隋以火德稱王,以赤帝赤熛怒為生帝。)

2壬戌(二十一日),皇上前往岐州(今陝西翔)。

3二月,丙午(初六),下詔在岐州北邊營建仁壽宮,(胡三省注:仁壽宮,在岐州普閏縣。)派楊素監督。楊素上奏推薦前萊州刺史宇文愷擔任檢校將作大匠,(胡三省注:《隋志》:東萊郡,舊設州,開皇五年,改名為萊州。隋制:未授予正而掌管其事務的為檢校。將作大匠掌管工程建造。宇文愷有巧妙的構思,上奏讓他負責建造。)記室封德彝為土木監。(胡三省注:土木監,掌管土木事務,為營建宮殿臨時設定,不是常設職。)於是平山填谷來修建宮殿,高臺疊榭,曲折相連。勞役催急,服役的壯丁多有死亡,疲憊倒下的,被推坑中,蓋上土石,藉此築平地。死亡的人以萬計。

4丁亥(十七日),皇上從岐州返回。

5己卯(初九),立皇孫楊暕為豫章王。楊暕,是楊廣的兒子。

6丁酉(二十七日),規定:“私人不得收藏讖緯、圖讖。”(胡三省注:李賢《注》:“緯,七經緯。候,《尚書中候》。”)

7秋,七月,戊辰晦(三十日),發生日食。

8這一年,命令禮部尚書牛弘等人商議明堂制度。宇文愷獻上明堂木樣,皇上命令有關部門規劃安業裡的土地,準備建造;但儒生們意見不一,很久不能決定,於是作罷。(胡三省注:《隋志》:宇文愷依照月令文製作明堂木樣,重簷復廟,五房四達,尺寸規矩,都有依據。皇帝認為奇特,命令有關部門在安業裡劃定範圍,大概在長安城南郊。因意見不同而作罷。到大業中,宇文愷又上奏明堂方案及木樣。)

9皇上消滅陳時,把陳叔寶的屏風賞賜給突厥大義公主。公主因的宗族國家滅亡,(胡三省注:指北周滅亡。)心中常常不滿,在屏風上寫詩敘述陳的滅亡來寄託自己的懷;皇上聽說後厭惡,禮儀賞賜逐漸減。彭公劉昶先前娶了北周的公主,流亡的人楊欽逃突厥,謊稱劉昶想和他的妻子作攻打隋,派楊欽秘告訴大義公主,起兵侵擾邊境。都藍可汗相信了,於是不履行進貢義務,多為邊境禍患。皇上派遣車騎將軍長孫晟出使突厥,(胡三省注:隋制:車騎將軍階正五品。不是職事。)暗中觀察況。公主會見長孫晟,言辭不恭,又派私通的胡人安遂迦和楊欽謀劃,煽都藍。長孫晟回到京城,把況全部上報。皇上派長孫晟前去索要楊欽;都藍不給,說:“檢查賓客中沒有這樣的人。”長孫晟於是賄賂突厥的高,知道楊欽的住,夜裡,突然抓獲他,拿給都藍看,趁機揭發公主的私事,突厥國人深恥。都藍捉住安遂迦等人,一起給長孫晟。皇上大喜,加授長孫晟開府儀同三司,又派他進突厥廢除公主。史侍郎裴矩請求勸說都藍殺死公主。當時羅侯的兒子染干,號稱突利可汗,(胡三省注:《考異》說:《突厥傳》說“沙缽略子”。現在依從《長孫晟傳》。)居住在北方,派遣使者求婚,皇上讓裴矩對他說:“應當殺死大義公主,才答應通婚。”突利又在都藍面前詆譭公主,(胡三省注:復,又。)都藍因此發怒,殺死公主,又上表請求通婚,朝廷商議準備答應。長孫晟說:“我看雍虞閭(都藍可汗)反覆無常不講信用,只是因為和玷厥(達頭可汗)有矛盾,所以想依靠國家,即使和他通婚,最終也會反叛離去。現在如果能娶公主,憑藉國家的威靈,玷厥、染干必定會他徵調。強大後再反叛,以後恐怕難以對付。況且染干,是羅侯的兒子,向來真誠歸附,到現在兩代,先前請求通婚,不如答應他,招他南遷,兵力勢力弱,容易安馴服,讓他對抗雍虞閭作為邊境屏障。”皇上說:“好。”又派長孫晟安曉諭染干,答應嫁公主給他。(胡三省注:為隋打敗都藍,樹立染干埋下伏筆。)

10牛弘讓協律郎范人祖孝孫等人參與制定雅樂,(胡三省注:隋制,太常有協律郎二人。《隋志》:涿郡涿縣,舊設范郡,開皇初,郡廢。又上谷郡淶水縣,舊稱遒,開皇元年,以范為遒縣,另在淶水設定范。)跟隨陳山太守爽學習京房律法,(胡三省注:“從”字之上,更有“孝孫”二字,文意才清楚。《隋志》:南海郡含洭縣,梁設山郡。)佈置律管飛灰,按月都能應驗。又每律產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據此乘以六,為三百六十音,分別對應一年的日子來配合七音,而旋相為宮的方法,由此聞名。(胡三省注:名,一作明。)牛弘等人於是上奏請求重新採用旋宮法,皇上還記著何妥的話,(胡三省注:何妥的話見上卷九年。)在牛弘的奏書下批註,不允許採用旋宮,只使用黃鐘一宮。於是牛弘等人又上奏,順從皇上的意思,把前代的金石樂都銷燬,來平息不同意見。牛弘等人又創作武舞,來表現隋的功德;郊廟祭祀用一調,迎氣用五調。(胡三省注:郊廟用一調,只使用黃鐘一宮。迎氣用五調,春用角,夏用徵,中央用宮,秋用商,冬用羽。)舊樂師逐漸去世,其餘的聲律,都不再通曉。

十四年(甲寅、594年)

1春,三月,樂律製。夏,四月,乙丑(初一),下詔推行新樂,並且說:“民間音樂,流俗偏僻已久,拋棄舊,爭相製作繁雜的樂聲,應當加以止,務必保留本。”萬寶常聽了太常所奏的樂聲,流淚說:“樂聲邪淒厲而哀傷,天下不久將會滅亡!”當時天下極為興盛,聽到的人都認為不是這樣;大業末年,他的話最終應驗。(胡三省注:卒,最終。)萬寶常貧窮沒有兒子,很久以後,最終死。臨死時,把他的書全部燒掉,(胡三省注:萬寶常撰寫《樂譜》六十四卷,詳細論述八音旋相為宮的方法,改弦移柱的變化,為八十四調,一百四十四律,最終到一千八百聲,能應手曲。)說:“留著這些有什麼用!”

2起初,臺、省、府、寺及各州都設定公廨錢,收取利息來供給費用。工部尚書蘇孝慈(胡三省注:《唐六典》:工部尚書,是周的冬卿,漢五曹尚書,其中第三為民政尚書,後漢以民政尚書兼管修繕工程、鹽池、園苑之事。從晉、宋、齊、梁、陳營造宗廟,就臨時設定起部尚書,事完畢後撤銷,後周依照《周》設定大司空卿一人。隋開皇二年,開始設定工部尚書。)認為“府放債取利,煩擾百姓,敗壞風俗,請求全部止,給予土地來經營農業。”皇上聽從了他的建議。六月,丁卯(初四),開始下詔“公卿以下都給予職分田,(胡三省注:職分田始於後周,田畝數量按品級區分,下至隋、唐,歷代有增減。)不得經營產業,與百姓爭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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