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這忠臣朕受不了》第351章 野史(1)

作者:明天再說咯咯咯咯·4個月前

他走到前行禮:“臣趙子義,參見陛下。”

“免了。”

李二的聲音聽不出喜怒,但目如炬,“你小子,可以啊。出去一趟,鬧出好大靜。回京了,也不主進宮跟朕說道說道?”

“啊?” 趙子義一臉無辜,“臣要解釋啥?”

他自然知道李二說的是什麼,但覺得證據確鑿,依法辦事,有何可解釋?

“解釋啥?” 李二氣樂了,抬手一指那‘文書山‘,“看見那邊了嗎?那都是彈劾你的奏章!

堆得比朕每日理的急務還高!你說解釋啥?!”

“什麼?!!!”

趙子義這下真驚了。

剛才那點同瞬間煙消雲散。

“那……那全是彈劾我的?”

“彈劾我什麼?”

“我理的那些人,哪個不是證據確鑿?”

“哪個不是依著《唐律》辦的?”

“他們憑什麼彈劾我?!”

他越說越氣,聲音都高了幾分。

李二被他這番理直氣壯的反問弄得愣了一下。

仔細一想,還真是。

這是轉了?

這小子這次居然沒怎麼“擅殺”,全都按律走了程式。

彈劾容翻來覆去,無非是“越權行事”、“恣意妄為”、“驚擾地方”這類罪名,還真沒彈劾他殺的。

“就算你有證據,在朕賜你‘先斬後奏’之權前,誰給你的權力隨意置沿途員、豪族?” 李二抓住程式問題。

“陛下!” 趙子義更不服了,“臣乃陛下親封的大唐國公,遇見不法之事,仗義執言、除暴安良,難道不是分之責?這還要專門授權?”

他說的振振有詞,彷彿天經地義。

李二一時語塞。

嚴格來說,律法並未明文止國公管“閒事”,反而鼓勵員為民請命。

但問題在於,別人是偶一為之,點到即止。

你趙子義倒好,出去一趟,跟犁地似的!

西

殿

便

便

退便

退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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