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亂世,我帶一家人進山開荒》第266章 秩序的基石(1)

作者:慵懶系·5個月前

李伯適時地上前半步,介面道,語氣同樣嚴肅:“林默王所定這些規矩,條條分明!目的只有一個,保護規矩做事的老實人,懲治那些存心不良、敗壞風氣的惡人!”

“我李伯在此明言,執行法典,必定一視同仁!無論犯事的是誰,是何份,都按這法典條文置,絕不徇私!說到做到!”

他那張平日溫和的臉此刻繃得的,著一讓村民信服的公正之氣。

林默見李伯說完,微微頷首,語氣稍緩,將話題引向更實際的層面。

“諸位,《安瀾法典》並非憑空而來。此前我與趙叔、李伯日夜商議定下的各項村規制度,皆是這部法典神的現!今日,我再將其重申明令!”

他目掃過人群:“戶籍登記!”

聲音斬釘截鐵,“凡本村村民,必須無條件配合完戶籍登記造冊!姓名、年齡、籍貫、特長、家口人數等等,務必據實上報!”

“此乃法典規定之村民首要義務!凡刻意瞞、虛報者,一經查實,即刻按違規論,視同對法典之藐視!”

資配給!”

他看向李伯的方向,“村中所有集資,糧食、布帛、鹽、藥材、工等,統一由李伯掌管分配!”

“分配原則,依法典第二條‘勤勞為本’而定!多勞者多得,勞者得,不勞者不得!盜、挪用、私藏者,一經發現,依盜條款嚴懲!絕無姑息!”

“崗位責任!”

林默的目掃過人群中幾張被初步委以職責的臉,“耕田小組、守衛隊、庫房值守、孩看護、後勤修繕等各項事務負責人,皆已初步擬定。”

“爾等職責,皆法典約束!必須恪盡職守,按期向我或趙叔、李伯彙報所轄事務進展。若有翫忽職守、懈怠職,導致損失或貽誤者,必將按法典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貢獻獎懲!”

他的聲音提高了一些,帶著激勵,“法典非僅有懲!開墾荒地超量、狩獵收穫厚、守衛村莊有功、提出有益建議被採納、忠於職守表現優異者,皆視為對村莊有功!必依其貢獻大小,額外獎勵口糧、布匹、工,或於村民大會公開表彰!”

“資訊通報!”

最後,林默的聲音沉穩有力,“村民有任何關乎生計的訴求,或是發現村中存在異常況、安全患、違規行為者,可經由所屬小組長上報,亦可直接向趙叔、李伯,或我本人當面陳!確保村民意暢通無阻,存在問題得以及時化解!”

趙老實接著上前一步,大聲補充道:“林默王方才宣佈的這些制度條文,還有整部《安瀾法典》的核心規矩條款,稍後都會請識字的人,清清楚楚地寫在木板上!懸掛在村中心廣場最顯眼之!”

“大夥兒隨時可以去看!若有識字不多或是哪裡不明白的,儘可去問你們各組的小組長,也可以直接來找我、找李伯、找林默王詢問!務必要讓村裡每一個人,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規矩是什麼!”

林默的話音剛落,趙老實的補充聲仍在廣場上回

臺下,出現了短暫而凝重的寂靜。

彷彿所有聲音都被離,只剩下在土地上蒸騰的微熱氣息和數百顆心臟擂鼓般的跳

他們雖然聽著林默的話,似懂非懂,但也能明白一些基本的意思,就是隻要出力幹活,就能吃飽飯。

他們之前在山外的村裡,不也一樣,要服從國家的管理,還吃不飽,穿不好。

村民樸實,自然不認為自己會,幹些盜、破壞村規的事,所以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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