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搶別搶,又不是沒你們吃的,搶什麼搶。”
“我的我的我的……”
“你起開,滾蛋,我打死你……”
……
凌霜被吵的有點頭疼,面前嗚嗚泱泱的,聽不清是誰在說話,煩得要死。
但這是原主的日常生活。
馬小九,在家排行老九。
家裡有十一個孩子,而是這十一個孩子當中,唯一正常的人,其他的全部有病。
馬家的十一個孩子,來自兩個母親,其中四個是近親結婚生下的。
也正因如此,四個孩子都有各種傳病,嚴重的患有重度神分裂,行為極其暴躁。
而剩下的七個孩子是他們的父親與一個流浪的神病患者也就是原主的母親生下來,但已經去世了。
不僅如此,他們的父親馬大春也有基因疾病,在法律上屬於不能結婚的型別,正因為父母雙方都不正常,所以十一個孩子中只有原主正常。
但也只是行為和神上正常,原主的腳趾也有殘疾。
嚴格來說是一個正常的都沒有。
但馬大春並不覺得有問題,他覺得存錢不如存人,有人就是有錢。
他甚至還想著生,託村裡人給他找第三個媳婦。
但所有人都離他遠遠的。
而在這一群不清醒的人當中,唯一清醒的原主了最痛苦的人。
從小就知道自己的家庭跟別人不一樣,貧窮、自卑、焦慮幾乎是生活的全部。
沒有人願意接近,生活不是話,更沒有貴人相助。
原主只能拼了命的學習。
可並沒有奇蹟發生,智商一般,隨著學業的深和家庭的影響,績落下游,學習這條路本走不通。
後來馬大春就不讓上學了,只能待在家裡幹活,捱捱打捱罵,稍微長大一點就趕外出打工去了。
什麼髒活累活都幹,只想著生活能夠好一點。
但有那樣的父親和家裡人,溫飽都了奢,馬大春對各種糾纏,生活過得水深火熱。
最噁心的是,馬大春竟然惦記上了,毫不顧人倫常理,竟然希原主給生孩子。
噁心至極。
然而馬大春魂不散,各種作,去村委會鬧,去派出所鬧,不讓找原主就發瘋,最後也不知道聽了誰的主意,把原主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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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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