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準備造反,才知岳父是祖龍》第38章 世間安得雙全法(1)

作者:豆沙餡包子·6個月前

某種意義上,扶蘇不得不承認陳善是個絕世奇才。

起碼在投機鑽營這一項,他簡直做到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程度。

以胡人代役不僅僅在西河縣為約定俗的慣例,而且還形了一套完整的規則和系,並且將業務擴大到了周邊其餘鄉縣,實在令人歎為觀止。

《徭律》中規定,徵役分三種——更卒、正卒、戍卒。

更卒,在本地服役,從事築城、運輸等力勞,時限一月。

正卒相當於短期兵役,接軍事訓練並且擔任一定的軍備任務,時限一年。

戍卒,約等於發配邊疆,時限最長可達三年。

很簡單就能看出來,更卒最為輕鬆,戍卒最苦、最危險。

秦國本也有自己的代役制度。

富家弟子或者家境殷實者不願意服役,可以花錢僱人頂替自己。

更卒約莫三百錢左右,正卒一千錢,戍卒要兩千錢。

陳善搞出來的胡人代役,一下子就把僱傭本打下來了。

更卒三百錢?

胡人管飯就幹!

正卒一千錢?

扯什麼犢子!五百錢不能再多了!

戍卒一千錢,批發價大甩賣!

西河縣別的不多,就是胡人多。

不但能滿足本縣的力役需求,而且還承接了大量外來訂單。

扶蘇跟隨老吏周走遍了大半個北地郡,所到之無不盛相迎。

地方吏需要西河縣的胡人完朝廷的徵發額度;富戶、大族需要廉價的代役,減輕家庭的負擔和開支。

你好我好,皆大歡喜。

終於有一次,扶蘇遇到個士人打扮的一族之長。

雙方談妥了三十名代役的生意後,族長熱地殺宰羊、沽酒市脯,招待用飯。

席間扶蘇藉著酒意問:“軍機之要,莫重於。”

“北地郡大肆以胡人代役,蔚然風。”

“難道沒有有識之士察覺不妥嗎?”

酒席間的氣氛瞬間冷場。

便

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