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穿越到東晉》第115章 各行其是(2)

作者:十十十寸雨·5個月前

(七)決定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分等事項;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人員和其他技人員;

(九)履行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討論,並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形決定。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會議記錄並簽名。

出資額佔本社員出資總額一及以上員列席董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社設董事長一名,為本社的代表。董事長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東大會,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人員;

(四)組織實施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

(六)履行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四條 本社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生產經營活,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五十五條 本社董事長、董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佔、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東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接他人與本社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

(五)在其他組織兼任業務質相同的職務。

董事長、董事和管理人員違反規定所得的收,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宣佈完畢。

最後一項,也是最重要的一項。

使使使

滿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