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原主的記憶,事本不是劉雅琴說的那樣。
喬家沒有兒,在有了劉雅琴之後,把當眼珠子似的疼。
吃穿用度全是好的,家裡不管有什麼都先著。
街坊鄰居誰不知道,喬家那個養,比親生的還金貴。
後來原主出生了,喬家也沒有虧待過劉雅琴半分。
該吃的吃,該穿的穿,該上的學一天沒落。
可劉雅琴不這麼想。
怕,怕喬家有了親生兒就不要了。
從原主落地那天起,就時時刻刻盯著那個襁褓裡的嬰兒。
原主三歲那年,劉雅琴帶去池塘邊看魚,回來的時候只有一個人。
哭著說妹妹掉進水裡了,幸好有人路過,把已經嗆了水的原主撈上來。
原主發了好幾天高燒,差點沒救過來。
喬母抱著兒哭了一夜,誰也沒有懷疑劉雅琴上。
畢竟才八歲,八歲的孩子能有什麼壞心思?
原主五歲那年,被從樓梯上滾下來,摔斷了胳膊。
六歲那年,差點被野狗咬死。
八歲那年,險些被人販子拐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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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一樁一件,數都數不清。
原主命大,磕磕絆絆地活了下來。
喬父喬母不是沒有察覺,可養了十幾年,到底有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當是大孩子不懂事。
劉雅琴十九歲那年,喜歡上了班裡的一個鄉下男生,鬧死鬧活要嫁。
喬家父母怎麼勸都不聽。
最後拗不過,只好去顧家退親。
顧家自然不答應。退親是打臉的事,傳出去顧家怎麼做人?
可劉雅琴鐵了心,在家裡又哭又鬧,絕食、上吊,什麼花樣都使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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