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重啟中》第136章 治安總隊的名義(1)

作者:夾坳·6個月前

有時候也不能怪有人和稀泥。

實在是有些事兒扯不清楚。

“探察署系統只有理刑事治安類案件的許可權,打人的事兒我們可以管,但要調查清楚。”

“至於徵收稅賦,這屬於民公所財稅部門的正常執法行為,他們有完全充足的執法許可權。”

“如果要治安總隊和治安所強是協助單可不行,請分署分管長簽署明確指令。”

“只要有明確命令,我們馬上出。”

“要不然,這個責任誰背誰背。”

開什麼玩笑,沒有一點兒好的事兒,當誰是傻子嗎?

看張蘭還想再勸,袁平直接把手裡的檔案推回給

上面已經簽署了自己的理意見。

要麼合規,要麼請長下令。

“下一項。有沒有什麼好訊息啊?”

現在袁平的好心已經敗壞的一乾二淨了。

不過張蘭也是個犟的,給他分出第三份檔案。

還是個臭蛋。

“這是各個治安所上況彙總。”

況不容樂觀。”

在僕一上任,袁平就指令各治安所梳理彙總基本況,上報總隊。

過了這麼多天,也算是拖拖拉拉的收上來了。

袁平仔細看著一份份目驚心的容,卻沒有多氣憤。

畢竟已經有心理準備的況下,其中最壞的況也沒有突破袁平的預期底線。

“一個鄉鎮治安所,探員四五隻,隊員七八個。好啊。”

“五個人裡面三個所長,也不怕剩下的兩個幹活的不夠分?”

人力可以不夠充足,但是位置必須一個也不能

除了一正二副三個所長之外,剩下的兩個探員都是室長頭銜。

對此,袁平眉心。

“所長,也不能全怪他們。”

張蘭對下面還是比較瞭解的,說了句寬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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