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我的鐵血王朝從百戶開始》第602章 新生的水師(1)

作者:英短與薩摩耶·5個月前

盧方舟一聲令下,沈墨雷厲風行,出了水城便立即著手佈置。

他在登州府衙迅速設立了一個臨時的“登萊靖私肅理刑所”,自任主事,調撥靖安司銳及部分宣府軍法隊人手,又請盧方舟指派了兩名通曉刑名的文吏協助,開始高效運轉。

一時間,登州、萊州二府及下屬沿海州縣風聲鶴唳。

靖安司的人員帶著宣府軍將士,手持蓋有“定北侯徵虜將軍府”與“靖私肅理刑所”雙印的拘牌。

在各宣府軍配合下,按照早已擬定的名單,撲向一個個既定目標。

兩府各的商賈宅邸、貨棧商行、吏私宅,甚至一些偏僻的漁村碼頭,都響起了急促的叩門聲和冰冷的喝令。

“奉定北侯鈞令,查辦通虜走私要案!爾事發了!拿下!”

“查封此宅,一應人等不得妄,所有文書賬冊、金銀細悉數登記!”

哭喊聲、求饒聲、呵斥聲、翻箱倒櫃聲在各地同時響起。

被從自家那溫鄉中拖出來的富商面如土,平日作威作福的胥吏癱如泥,一些涉案的低階武還想掙扎,立刻被虎狼般的宣府軍卒制服。

一車車的賬冊、信件、貨被拉走,一箱箱的金銀細上封條抬出。

市井之間,流言飛竄,人心惶惶。

百姓們既痛快,看這些平日欺行霸市、與府勾連的豪商惡吏終於遭了報應,又不凜然,定北侯的手段,果然如傳聞般狠厲果決,不留面。

被抓之人,自然多有呼冤者。

公堂之上,或私刑房裡,喊冤之聲不絕於耳:

“冤枉啊大人!小民只是賣些米糧布匹,哪知他們轉手賣去了何?”

“上差遣,卑職只是依令行事,從未敢問貨去向啊!”

“我與那沈萬金只是尋常生意往來,絕不知他通虜啊!大人明鑑!”

然而,沈墨主持的“理刑所”秉持盧方舟“只認事實證據”的原則。

過查抄的賬冊、往來信件、貨流水、證人供詞,一條條清晰的證據鏈被建立起來。

或許有些人確實不完全清楚最終貨流向建奴,但只要參與了這條為建奴輸送資的鏈條,無論是提供貨、轉運、庇護、放行還是分潤利益。

在沈墨看來,便是資敵事實的一部分。

“不知”不能罪的理由,在這等叛國重罪面前,疏忽與縱容同罪。

審訊、核對、定罪,流程高效而冷酷。

本著“殺儆猴、除惡務盡”的原則,量刑極重。

凡證據確鑿參與較深者,幾乎難逃死刑判決,家產抄沒。

只有數確實證據不足,或是於鏈條最末端且能積極檢舉揭發者,經過反覆核查,才僥倖得以輕判或無罪開釋。

當那些數人面慘白、腳步虛浮地走出“理刑所”那森的大門,重見天日時,無不覺恍如隔世,彷彿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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