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從邊軍小卒開始》第653章 我說經略高見(2)

作者:萱草忘憂者·5個月前

林天肯定過後又展開講解,

“百姓結婚,到府登記,領婚書,印花。一來規範婚姻,杜絕重婚、騙婚,免得日後糾紛;二來能收一筆小錢——稅率可以低些,萬分之一,或者乾脆固定,每張婚書收十文錢。錢不多,但意義重大。”

他頓了頓:“要讓百姓知道,婚姻不是兩傢俬事,是得到府認可、律法保護的大事。婚書一印花,就是正經夫妻,將來析產、繼承、和離,都有憑據。”

陳文昭恍然大悟,眼睛亮了:

“經略高見!下這就加上。”

“還有,”

林天又補充道,“印花稅票和彩票的印刷,給機總局就行。宋先生日前來報,有一位老師傅改進了新式的印刷機,可以加暗紋、水印,旁人仿不來。另外,所有收,專款專用——在江南銀行設立專門賬戶,每月收支明細,張榜公示。要讓百姓知道,他們花的每一文錢,都用在了正:養兵、修路、辦學、賑災。”

“下明白。”

林天想了想,子又往後靠了靠:

“這兩件事,韓承你總抓,陳主事辦。需要什麼人,調;需要什麼錢,批。但有一條——”

他頓了頓,聲音不高,卻字字清晰:“賬目要清,手腳要乾淨。誰敢手,砍手。誰敢貪墨,砍頭。”

陳文昭後背出了一層冷汗。

“下遵命。”

他起,深深一揖。

林天擺擺手,讓他坐下。

?^???^?

又對韓承說:“還有件事,要同步辦。”

“經略請講。”

“隨這兩項新策,我打算立‘江南報務總局’。讓張慎言張老統籌。他編過《江南風誌》,對文字、輿論之事悉。”

韓承問:“經略,這報務總局,職能是……”

(^._.^)?

“辦報紙。”

林天解釋道,“定期發行一種刊,類似塘報,但面向百姓。容嘛,一是朝廷政令,讓百姓知道府在做什麼;二是各地新聞,比如哪裡修了路,哪裡辦了學;三是農事指導,教百姓怎麼選種、施、防蟲;四是教化文章,勸人向善、敬老、。偶爾也登些詩詞歌賦,風土人。”

他端起茶盞,抿了一口後,語氣鄭重了些:

“最重要的是,過報紙,讓百姓更好的瞭解時局。比如四川方面的戰事,咱們在報紙上登捷報,既能鼓舞士氣,也能讓百姓知道,他們的錢花在了哪裡——養兵衛國,保的是他們的太平日子。又比如彩票開獎結果,登在報紙上,白紙黑字,公信力更強。”

陳文昭眼睛一亮,忍不住話:“經略高見!以前政令都是告示,但識字的人,傳不開。如果有報紙,找人讀報,一傳十,十傳百,效果就好多了。咱們推行新政,就多了一條舌。而且能引導輿論,讓百姓心向朝廷。”

“正是此意。”

林天點頭,“報紙要便宜,一張賣一兩文錢,讓普通百姓也買得起。容要通俗,用白話寫,識字的人能看懂,不識字的人聽人念也能聽懂。版面要活潑,不能板著臉說教。”

?)^._.^(

)`ω(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