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馬哲主義皇帝:崇禎的答卷》第258章 他們啃食的,是這個國家的脊樑!(1)

作者:建安曹總·4個月前

崇禎深吸一口氣,轉過,面向整個廣場,面向他的臣民:

“就在此刻,就在遼東!我大明的將士們,正在整軍備戰!

他們中的許多人,父兄可能就死於建奴之手,家園可能曾被流寇踐踏!

他們即將為了後這片土地,為了你們——他們的父母、妻兒、鄉親——去和兇殘的敵人以命相搏!”

崇禎猛地回,手臂狠狠劈向臺下跪著的罪囚群,怒斥道:

“而這些人!這些國家的蛀蟲!民族的敗類!卻在後方,用最貪婪的,最黑的心,拼命地掘斷將士們賴以生存的基!冷卻百姓們支援王師的熱

他們在啃食的,是這個國家的脊樑!在腐蝕的,是億萬軍民同仇敵愾的意志!”

“此等蠹蟲碩鼠,不配再玷汙我大明勳貴的尊號!不配再站立在這片用忠烈鮮澆灌的土地上!

更不配,再有來自百姓供養的一一毫!”

話音落下,崇禎不再看那些罪人,而是緩緩轉,重新面向天下,朗聲宣判最終的裁決:

國公朱純臣!貪墨國帑,資敵流寇,私募甲兵,心懷異志,罪大惡極,形同謀逆!

著即——剝除一切爵位、職,追奪所有誥券恩賞!全家棄市(公開斬首),以正國法!其家產,悉數抄沒充公!”

“襄城伯李守錡!寧侯朱國弼!貪害民,倒賣軍資,罪無可赦!

著即——奪爵,抄沒家產,本人斬立決! 其核心黨羽、惡僕,依律同罪嚴懲!”

“原錦州總兵祖大壽!虛報兵額,佔軍屯,私募家兵,縱容邊貿違搖邊防守備!念其昔日守土,確有些許戰功,免其凌遲、族誅之極刑!

然死罪可免,活罪難饒!著即——奪其一切職、勳銜!本人及其涉事子侄(祖澤潤等)、心腹將領,斬立決!

抄沒其非法所得及全部家產!其餘未涉案家眷族人,全部流放瓊州(海南)墾荒,永世不得回返中原!”

“原遼東總兵吳襄!去職後仍利用舊關係網大肆經營,崇禎二、三年間鉅額資‘損耗’蹊蹺,涉嫌資敵!

著即——本人及其涉事族人、管事,斬立決!抄沒全部家產!其餘族人,流放雲南煙瘴之地墾荒!”

“原遼東遊擊將軍吳三桂!年狂悖,屢出怨朝廷、悖逆綱常之言,削其職!

著即——當眾重責一百軍!而後押回原籍,錮看管,無旨不得擅離!其家族在遼東所有產業、莊園,全部查沒充公!”

最後,崇禎的聲音傳遍四方,給出了這些巨資的最終去向,安了民心,也激勵了軍心:

“上述所有抄沒之贓銀、田產、店鋪、珍寶,估值總計逾一千萬兩!

朕決意:其中一半,即刻撥付遼東前線,作為此次決戰的額外軍餉、戰前犒賞、及戰後有功將士卹、陣亡家屬贍養之專款!

另一半,用於補償被這些蛀蟲侵奪田產、害致死的百姓家屬,卹各地貧困軍戶,以及……減免北直隸、山東、河南等戰事影響州縣今明兩年的部分賦稅!”

“陛下聖明!萬歲!萬歲!萬萬歲!!!”

判決聲剛落,山呼般歡呼便從百姓人群中發出來!

許多人激地揮舞著手臂,熱淚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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