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伯君微微一下角,氣勢十足,“聽我的話沒錯。”
元峻起,朝他一手,“您請回,我喝多了,恕不能送您。”
元伯君冷下臉,站起來,一甩袖子,轉朝門口走去。
他一齣門,在暗荷槍實彈的警衛們,立馬圍過來護送他上車。
元峻坐回沙發上,骨節分明的手指搭在額角,其實父親一直是控制慾超強的人,變的是他,從前他能忍父親的說一不二,對他唯命是從,百依百順,如今卻不了了。
就像裹腳的人,一直裹著腳,覺得三寸金蓮很正常。
一旦拆了足,發現正常足的好,才知自己以前了多委屈,活得有多抑。
他後背微仰,闔上眸子,想秦悅寧。
從前覺得前程最重要,如今卻覺得那丫頭比錦繡前程更有吸引力。
以前選,是為了前程更順遂。
可如今,前程與,他會首選。
泡了一壺葛茶,喝掉半壺,元峻起上樓。
躺到床上,沉沉睡去。
次日是週六,沒訂鬧鐘,他睡到八點多才醒。
緩緩睜眸,察覺屋進人了,他立馬翻坐起,看向衛生間方向,警惕地問:“誰?”
衛生間門後,一條細長筆直的慢慢出一半,細而不弱,拔有力。
裡面的人著嗓子說:“猜猜我是誰?”
元峻忍俊不,“除了調皮的悅悅,還能有誰?”
接著另一條也出來,接著是細細薄的腰,然後是臉。
果然是秦悅寧。
今天穿一件黑連短,出兩條奇長的,腳上踩一雙黑高跟鞋。
是十頭,材比例堪比黑人模。
短加高跟鞋,讓那雙更加頎長,一眼去,全是。
饒是元峻也看得呆了。
平時要麼穿牛仔長,要麼穿鬆鬆垮垮的休閒,穿子的次數屈指可數,這樣及幾乎全的短更是從來沒穿過,高跟鞋也是從來不,最多踩個低跟鞋。
那雙太了!
修長筆直,白裡,沒有一贅,沒有一點瑕疵。
簡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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