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召喚物全是SSS級天賦》第314章 蘭幽:哪有什麼父愛如山(1)

作者:魚擺爛了·6個月前

畢竟強度,除了法則和規則力量的淬鍊,還能以其他方法提升,比如各種提升類資源和世界,位面本源等等。

不過要融合更強大的規則,就得質達到更恐怖程度才能功,否則連承載都無法做到。

一個比較平常的標準是,承載低位規則,至得經過四次中位法則,一次低位規則力量的淬鍊。

而想承載中位規則就需要翻一倍,得八道中位法則力量的淬鍊。

或者掌握一道上位法則,對強度的提升,相當於三道中位法則淬鍊的效果。

以此類推,原始至高法則是中位法則強度的六倍,淬效果也是如此。

所以掌握一種至高法則,比六種中位法則合起來都更強,而這是一個無法逆向的況。

比如掌握六種中位法則,的確也強,但並不等同這樣就相當於是獲得一種至高法則。

因為至高法則提升一點,就比中位法則提升一點的強度要更高十二倍,因此差距越到後面就只會越大。

直到完全無法相比。

當然如果是剛剛突破王座,天賦質變而出的原始至高法則,也肯定比不過至強所掌握,推演和以先天符文增強過很多次的中位法則。

因為兩者基礎強度,完全就已經不在一個量級了。

而經過兩次中位規則淬強度也能直接達到界限,可以選擇其中一道規則本源承載。

這是因為規則淬效果要比法則更好非常多,畢竟本層次就是更高的。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哪怕是低位規則都比至高法則更強。

雖然法則和規則都屬於力量概念,但因為前者是直接以自天賦晉升出現。

而後者是以神階符文為基石,在不斷推演下,結構脈絡龐大到打破極限,被所屬位面認可,而形的一條極致之路。

因此法則,規則存在很大差異,不一定哪方就絕對要更強。

因為任何強者所掌握的規則本源,都只不過是這條規則道途分出來的一點小角而已。

所以要說自至高規則,比任何至高法則都強大,是不準確的。

雖然在完全同等的普通況下,至高規則確實會更強點,但並不絕對。

因為所有至高法則之間也存在著極大差距,不乏一些很恐怖的至高法則在同強度下,能夠反制至高規則的。

但相反,至高規則也如此。

這就是無數龐大到無法形容的位面撞,所形的璀璨大幕。

總有更恐怖的妖孽能創造出更恐怖的法則,或是規則力量,以自的道路過一切。

龍骨神以三千多年的力提升強度,如今是足夠了,但質的進化完全沒有機會。

因此到現在也沒辦法承載規則本源融合。

雖然這看起來就和融規則一樣,其實本質也的確是如此,融規則就是突破終序境所要做的。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