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大明》第289章 古城新顏(1)

作者:天天喝中藥·6個月前

弘治二十五年的冬天,來得格外早,也格外凜冽。

然而,在新落的“明時坊”皇宮區(對紫城一比一復刻),暖意卻驅散了所有的嚴寒。

弘治帝朱佑樘坐在嶄新的乾清宮東暖閣下是鋪設了水泥地暖的地面,溫熱均勻地上來,即便窗外北風呼嘯,殿亦是溫暖如春。

他面前的牆壁,下半部是水磨青磚,上半部則鑲嵌著大塊的、近乎無瑕的平板玻璃。

冬日蒼白卻明亮的過玻璃,將殿照得一片通,連案上奏章的字跡都顯得格外清晰。

他微微後靠,著這份前所未有的暖意與明亮,心中滿是愜意與慨。

回想八年前,陸仁初次提出興建“明時坊”新城時,朝中非議之聲不絕於耳,耗資巨大、勞民傷財的指責猶在耳邊。

如今,這座融合了格之學華,擁有水泥大道、地下排水、統一供水乃至部分割槽域試驗電燈照明的新城,已然全部竣工,為了帝國新的行政中心與格文明的展示視窗。

他與朝廷中樞,也已遷這功能齊全、環境宜人的新宮。

越過明亮的玻璃窗,遙西南方向,那是舊北京城的所在。

與眼前嶄新、整潔、秩序井然的“明時坊”相比,那座承載了元明兩代百餘年風雨的舊城,在冬日的寒風中愈發顯得破敗與雜

低矮集的民居、狹窄泥濘的街道、空氣中若有若無的異味,構了與新城截然不同的圖景。

然而,那裡也有著無數的古蹟、廟宇、舊部院衙門,以及那座規模更為宏大、象徵著皇權正統的紫城。

更重要的是,那裡居住著數十萬計的京城平民,他們的生計、他們的記憶,都與那座舊城相連。

“新城雖好,終是另起爐灶。舊城乃帝國之,百姓所依,豈能任其衰敗?”弘治帝心中默唸。

新宮帶來的舒適,並未讓他忘記舊城的子民。一種強烈的責任油然而生:他不僅要擁有一個嶄新的皇宮,更要統治一個全面煥新的帝國都城。

數日後的大朝會,一項重要的詔令頒下: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朕念北京舊城,乃國家本之地,軍民輻輳之所。然年久失修,街衢壅塞,居所卑溼,非所以奉天命、安黎庶也。今‘明時坊’新城告竣,氣象一新,舊城豈可獨守其陋?著即立‘京師舊城改造總督衙門’,隸屬國務院之下,專司舊城改造事宜。由城建部總領,財政部、民政部、格發展總局協理。務期規劃周詳,工程穩固,恤民為本,存古為新,使舊都煥發新,百姓鹹沾實惠。欽此!”

聖旨一下,朝野震

舊城改造,這可是比新建一座城池更為複雜、牽涉更廣的浩大工程!訊息傳出,不僅朝廷各部迅速行,早已在“明時坊”建設和全國各大工程中歷練、積累了雄厚實力和經驗的各大施工力量——無論是辦的“大明興業總局工程局”、“城建部將作監工程”,還是私辦的大型商號,無不掌,目灼灼地盯向了這塊前所未有的巨大“蛋糕”。

城建部尚書的值房。桌上鋪開了巨幅的舊城實測地圖,上面麻麻標註著街巷、民居、署、廟宇。

如何改造?從何手?利益如何平衡?難題堆積如山。

“諸位,”陸仁的聲音打破了沉默,他指著地圖,目沉穩,“舊城改造,絕非推倒重來那般簡單。其核心,在於一個‘人’字。數十萬百姓安居樂業,乃是朝廷施政之基,亦是此番改造能否功的本。”

他提出了改造必須遵循的幾條核心原則,這些原則後來被城建部奉為圭臬:

保障民生,有序遷移。 “絕不可強行驅趕,致使百姓流離失所。”陸仁指示,由民政部牽頭,戶部、城建部配合,在舊城外圍及“明時坊”新城邊緣,預先規劃建設一批“週轉安置區”。

這些安置區並非簡陋的窩棚,而是統一規劃、備基本生活設施的磚瓦排房,租金極為低廉,甚至對特困戶予以減免。

同時,制定詳細的拆遷補償條例,按市價評估房產,或以“產權置換”方式,承諾待原址新居建後,優先、優惠回遷。

配套設施,同步規劃。

便

殿調

仿

西

沿西

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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