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裡列出了不恆太土地易的詳細資訊,每一筆都有時間、金額、易對手和資金流向。
張揚一行一行的看下去,當看到第三頁的時候,他翻頁的手指突然停住了。
目盯在了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上。
那是一筆發生在境外的債權轉讓記錄。
轉讓方是一家註冊在開曼群島的SPV公司,讓方正是沈萬洲名下的那個禿鷲基金。
債權金額:三十七億人民幣。
轉讓完時間:2014年9月17日。
張揚的瞳孔猛地收。
9月17日?
許大印被經偵正式立案調查的時間是9月24日。
也就是說,這筆三十七億的境外債,是在許大印被抓之前整整一週就完了轉讓!
一週前的話……
如果沈萬洲真的是在許大印出事之前一週才拿到這筆債權,那麼只會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沈萬洲提前知道了許大印要被抓,所以趕在立案之前完了易,搶在資產被凍結之前把債權握在手裡。
但這種作的可能極低。
因為誰也不能預料到許大印什麼時候會出事,連張揚自己都是開始手之後,才研究著把許大印送進去。
那麼就只剩下第二種可能了。
這筆債權轉讓,不是沈萬洲單方面作的,而是許大印那邊主配合的。
許大印可能提前知道自己要出事了,再或者是有什麼預。
所以他在被抓之前,把恆太最值錢的一筆境外債權,主轉讓給了沈萬洲。
這本不是什麼禿鷲基金的主行為,更像是許大印自己提前安排好的。
為的就是轉移資產。
許大印把核心資產提前轉移到了沈萬洲手裡,等風頭過去之後,再過某種方式傳到他妻兒的手中,就和前一世的作一樣。
而沈萬洲,從頭到尾就不是什麼獵人,他是許大印的合謀者。
“我……”想到這裡,張揚不由得暗罵了一句。
如果這個推斷立的話,那整件事的質就徹底變了。
許大印的“倒臺”,從一開始就不是一場意外。
而是一場心策劃的苦計,他自己也早就預料到了,故意在配合著張揚,犧牲自己,為妻兒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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