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武遺詔開始北美建國》第32章 為父招兵(下)(1)

作者:愛吃辣條的老鵝·5個月前

“當然要聽,快快說來!”

朱瞻堂與朱勇雖談不上是發小,且朱勇比朱瞻堂年長十多歲,但雙方父輩悉,他們之間也很悉,人之間說話就隨意多了。

“既然尋常移民到了東洲,每戶授三十畝永業田,那麼衛所將士到了東洲,也可以授永業田啊!三十畝無法打他們,就給五十畝,甚至八十畝!”

朱勇也不管是否違背大明的相關律令,心中怎麼想的上就怎麼說道:“反正我聽我爹說,東洲地廣人稀,沃土遍野,有的是能開荒的土地。”

朱瞻堂初聽前半句時,心裡想的是此舉不符合朱元璋定下的衛所制,屬於不切實際的妄想。

因為據他所知,朱高燧也曾過建議朱棣改變衛所制的念頭,但考慮到如今大明開國才五十年,衛所制在四川、貴州、雲南、甘肅等大部分地區是適用的,耕戰一,屯田戍守兩不誤,衛所制度的敗壞那是四五十年之後的事,所以朱高燧後來放棄了那個念頭。

此時,當朱瞻堂聽完朱勇的後半句,腦海中瞬間閃過一道靈

目前東洲最不缺的就是沃土,而對參選將士的家眷們來說,拿到手的耕地遠遠比看不見不著的“搏一個前程的機會”更有意義!

按大明衛所軍制,軍戶為世襲戶籍,一旦籍,後世子孫每代必須有一丁繼承軍職;若民戶與軍戶通婚,民戶子將連帶軍籍。

除了在衛軍士,也就是衛所正軍之外,這戶軍籍人家中的其他男做餘丁或者軍餘,按規定餘丁、軍餘選擇其他職業或者參加科舉並不限制。

歷史上大明一朝就有很多高是軍籍出,比如張居正、史可法。

朱元璋定下的衛所制不能改,但趙王府在東洲卻可以發額外的賞賜比如免三年賦的耕田給軍戶餘丁!

“你真是我的貴人啊!”

朱瞻堂一掃心中憂慮,神大振,看著朱勇嘆道。

“我只是胡言語,世子千萬不能當真。”

朱勇畢竟是二十多歲的人了,知道輕重,當即躬施禮道。

三日後。

旭日初昇,鎮遠衛城郊。

校場,帷帳之中,朱瞻堂、李遠、王寧與王鎮等衛所高階武分坐兩排,鄭季、耿樂、張忠、朱勇如四大護法,兩列站在朱瞻堂後。

眾人正在觀看校場上將士們的比武。

本次參選登記的將士有五百零七人,與擁有五千多在衛軍士的鎮遠衛相比不算多,但十分之一的參選率也不算低了。

這些參選者之中,最高級別的軍職是副千戶,僅有一人,然後是十七名百戶,四十六名總旗,其餘是小旗與普通士兵。

因為參選的副千戶僅一人,不用比武,他到東洲後會直接升代理千戶,表現好的話會提前轉正。

所以,比武是把剩下五百零六人分四個隊,百戶一隊,總旗一隊,小旗一隊,普通士兵一隊,每個隊進行一場比賽,按比賽結果排名次。

士兵以步、舉石鎖為比賽容,小旗以騎、舉石鎖為比賽容,總旗以步、騎、舉石鎖為比賽容,而百戶則以步、騎、舉石鎖再加現場考校帶兵策略為比賽容。

與此同時,校場外圍聚集著許多軍戶,這些人是衛所將士的家眷。

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婦人拄著柺杖,站在人群最前。

旁是個十歲左右的男孩,仰頭問道:“,爹要去東洲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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