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還不是個花花公子》第37章 我們是通知你,而不是跟你商量(1)

作者:小胖胖魚·5個月前

第37章:我們是通知你,而不是跟你商量

鄭叔是個話很的人,對趙瑾年說今晚之前查出來。

趙瑾年掛了電話,回了學校,經這一折騰,回學校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了,他也懶得歸隊軍訓。

九點後,楊斌回了寢室,立馬喜笑開起來,“哈哈,了,我了。”

他高興的手舞足蹈,這幾天他天天堅持剪輯影片做推文,一直沒什麼水花,但他沒有放棄,剛剛開啟主頁一看,終於上午發的影片了。

其實就是小,也就十幾萬瀏覽量,一千多個點贊,但是卻因為這條影片漲了八百多,一下子就破千了,達到了可以接單做推文的門檻。

“吃了蜂屎了這麼高興?”李國慶摳著鼻屎坐過來問。

楊斌喜笑開,“破千了,我待會就去接個單子,爭取今晚把影片剪出來,看看能賺多錢。”

李國慶撇撇,心想你就一千能賺幾個錢?

楊斌幹勁十足,鬥志昂揚。

熄燈前,鄭叔就打電話給了趙瑾年,他的辦事效率很高,幾個小時的功夫就把謝言一家的底細了個底朝天。

這個謝言的父親,謝寶慶,和他老婆一起在昌縣開了家菸酒店,他兒是昌縣中西結合醫院的一個護士。

趙瑾年漠然,讓鄭叔隨便給他們一點教訓就行,不用把人往死裡

另一邊,某賓館,謝寶慶一家子就先住在這,謝婷還跟父母打包票,說弟弟的事兒包在他上,特意去聯絡了律師諮詢。

問了一圈,幾個律師都表示這個案子很難辦,因為從既定事實來看,謝言犯罪事實明顯,卷宗都寫好了,除非能重新改口供,否則坐牢是鐵板釘釘的事兒,除非謝言有神病史,或者改口供。

因為據《最高人民法院……問題的解釋條例》第一條規定,謝言這種應當被認定為“數目特別巨大”的標準了。

謝婷不甘心,“可是,我弟弟已經把手錶還給他了啊,他在客觀上又不損失什麼。”

律師耐著子道:“只要盜竊行為對被害人喪失了財產的控制,就構既遂;即使行為人在實施盜竊後把財歸還了,也不影響盜竊罪的立。”

說到這,律師又道:“不過在量刑的時候,最多可以把主歸還財可以作為從輕罰的理。”

謝婷有些著急了,發現自己好像把事想的簡單了,“可是,我弟弟還是個孩子啊,他是學生,他們這個純屬是小孩子打鬧,有必要弄得認真嗎?而且我弟弟也不是故意的啊。”

律師不假思索:“所以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口供了,但據我所知,警方已經起草了卷宗向人民檢察院提提……”

謝婷心急如焚:“那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律師委婉暗示謝婷,讓他們儘量去找關係,看看能不能重新錄口供,或者給他開一份神病鑑定書,最好是積極跟害人通私下協商。

說白了,這個案子可大可小,就看趙瑾年追不追究,如果趙瑾年鐵了心要追究,那隻能秉公理了,該槍斃槍斃,該坐牢坐牢。

謝婷和律師結束流後,果斷的對謝寶慶說道:“爸,我馬上回昌縣一趟,給我弟弟偽造一個神鑑定證明,嗯,你們先別慌,我會給我男朋友打個電話,他找找關係,看看能不能重新錄個口供。”

“好,小婷,麻煩你了。”謝母攥著的手。

謝寶慶叼著一菸,罵著趙瑾年不是個東西,白得了三萬塊還不知足,還想要三十萬,要是換到二十年前,他恨不得把趙瑾年剝皮筋。

他剛嘟囔幾句,電話就響了,發現是個陌生號碼,不耐煩的接了起來,“喂?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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