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不再相信愛情的你》第13章 他不來和我同居(13)(1)

作者:凌昔·3個月前

五月,我的個人畫展在家鄉的一家小畫廊舉辦。展出的都是回國後的新作,主題是“歸途與啟程”。開展那天,魯藝專程從廈門趕來。

畫廊裡,他靜靜地看著每一幅作品,停留很久。最後,他在一幅畫前停下——畫面上,一隻鳥在風暴中飛翔,後是黑暗的雲層,前方有一線亮。畫的名字《穿越》。

“這幅畫讓我想起我們,”他輕聲說,“經歷過風暴,但依然選擇飛翔,依然相信前方有。”

展覽結束後,我們坐在畫廊外的長椅上。夜晚的風很溫,帶著初夏的花香。

“覃敏,”他說,“我想正式地,認真地問你:你願意和我嘗試建立一段新的關係嗎?不是回到過去,而是創造未來。不是填補空缺,而是彼此完整。”

我看著他的眼睛,那裡有真誠,有期待,也有對可能的拒絕的坦然接

“我願意,”我說,“但有些事我們需要說清楚。”

“你說。”

“第一,我不會放棄我的藝創作,即使這意味著我們有時候要分開。”

“我完全支援,藝是你的一部分,我不會要求你放棄。”

“第二,我們需要各自的空間,即使在一起,也要保持獨立。”

“同意。健康的關係需要界限。”

“第三,”我深吸一口氣,“如果有一天,這段關係不再適合我們,要坦誠地結束,不要勉強。”

他握住我的手:“我答應。而且我想加一條:我們會定期通,及時解決問題,不讓小問題積累大矛盾。”

我笑了:“聽起來很。”

“因為我們都是的人了。”他也笑了。

那一刻,我沒有到年輕時的熱烈心跳,而是到一種深沉的平靜和確信。這不是衝,而是選擇;不是激,而是決定。

我們開始了新的關係。我在家鄉繼續創作,他在廈門管理公司,我們每兩週見面一次,有時在廈門,有時在我的家鄉,有時在中間的城市。我們不再同居,但比同居時更親——因為每次見面都是選擇,而不是習慣。

七月,我們一起去了趟鼓浪嶼。走在悉的街道上,看著悉的海,我們聊起了過去。

“你知道我當時最害怕什麼嗎?”我問。

“什麼?”

“最害怕為你生命中的又一個過客,像你前妻一樣,為一段回憶。”

他停下腳步,認真地看著我:“每個人都是彼此生命中的過客,只是停留的時間長短不同。但有些過客留下的痕跡,會永遠改變我們的軌跡。你就是這樣的人。”

我們在夕下的海邊坐下,看水來了又去。

“我現在明白了,”我說,“同居與否不重要,承諾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是否能在彼此的生命裡,為讓對方變得更好的人。”

“而我們做到了,”他握住我的手,“即使分開的那些年,我們也因為彼此為了更好的人。”

是的,我們做到了。那些痛苦,那些掙扎,那些長,都是時間的禮,讓我們為現在能夠健康相的自己。

八月底,我的作品被上海一家知名畫廊選中,將在年底舉辦個展。同時,魯藝的公司在藝科技領域取得了突破進展,開發了一款讓普通人也能驗藝創作的應用。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