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之大漢帝國》第70章 女婿要謀反?一場由老丈人“罵”出來的驚天大案(2)

作者:煮史問道·5個月前

趙王張敖、貫高、趙午一行被抓後,趙午吵著嚷著要自盡謝罪。貫高為此狠批趙午,你們都自盡去了,誰來為趙王澄清呢!

由此可見,貫高不僅忠義過人,而且還比較清醒。

無論貫高在長安的獄中無論如何被“千錘百煉”,始終一口咬定謀反之事與張敖無關,是他自作主張安排一切的。

看著乘龍快婿遭此罪,呂后多次找劉邦說,呂后的邏輯很簡單:趙王張敖娶了公主,是咱們的婿,他不會幹這種事的。

劉邦鼻子出氣地嗆呂后:“要是張敖奪了天下,難道還缺你的兒這樣的人不!”

劉邦不相信貫高的供詞,於是安排了與張敖悉的朝臣用“懷”手段去核實實際況,核實況與庭審無異,劉邦這才相信張敖並未參與謀反。

調查清楚之後,就該給理結果了。

劉邦赦免趙王張敖,廢黜為宣平侯,另調代王劉如意為趙王(注,這是劉邦所寵子,我們在以後的文章中還將提及)。

過調查,劉邦認為貫高忠義過人,是條漢子,一併赦免了貫高。

但是,當貫高獲悉趙王張敖已經平安險之後,並沒有接劉邦的赦免,而是選擇了自盡,結束一切。

貫高自盡的說辭是:作為臣子有謀害皇帝的罪名,沒臉再去侍奉皇上呢!即使皇上赦免了自己,自己也心中有愧!

好吧!至此,故事已講完,最彩的部分來了!

司馬在《資治通鑑.卷十二》中細緻地講述這些的機是什麼呢?

答:是為了給讀者上課。

那麼司馬要藉此說點什麼呢?

【司馬的一堂大課】

先看司馬所引用的〖荀悅論曰〗和他所啟用的〖臣曰〗原文,原文很簡短,這部分文言也很容易理解,我把原文在下面。

荀悅論曰:貫高首為謀,殺主之賊;雖能證明其王,小亮不塞大逆,私行不贖公罪。春秋之義大居正,大居正者,以居正為大也。罪無赦赦也。

曰:高祖驕以失臣,貫高狠以亡君。使貫高謀逆者,高祖之過也;使張敖亡(諸侯)國者,貫高之罪也。——引自《資治通鑑.卷十二》。

司馬在〖臣曰〗中對劉邦的批評在於“高祖驕以失臣”。君主的無禮與傲慢,往往是反臣子的重要引線。

劉邦的“極限施”策略在對付敵人時是屢試不爽的妙招,但用在婿和臣子上,就是失誤。道理非常簡單——君主不守君禮,臣子就可能不守臣節。

司馬引用〖荀悅論曰〗在於強調:貫高這人的確忠義,但是不能因此而赦免其弒君之罪,這是兩碼事。

貫高他的出發點是為了趙王,但其弒君行為本就是最大的不忠,並以此把他試圖保護的老闆——趙王推向了深淵。

司馬藉此強調,忠義需要有智慧的方式來表達,匹夫之勇和謀詭計只會害人害己。

司馬史冊的這個歷史切片非常經典。

其經典之在於,這一段歷史完地呈現了政 治場中的“不由己”,所以需要謹慎行事,要有政 治原則。

張敖什麼都不想做,卻差點被滅族;貫高想為主公雪恥,卻讓諸侯趙直接改名換姓;劉邦想測試威懾,卻差點送命。每個人的意圖與行結果之間,往往存在巨大悖反,而這正是政治最複雜、也最殘酷的地方。

這一篇也無需安排【結語】,所有的觀點和邏輯都已在文中點明,《資治通鑑.卷十二》這一章節的容給我們最深刻的理解應該是:司馬所編撰的《資治通鑑》,真的是一部教材級的朝政教科書,讀懂讀完,定能讓你我這種草在政 治方面基本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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