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五年(西元前130年)絕對是漢武帝劉徹記憶中非常重要的一年。這一年,劉徹辦了好多大事,網羅了好多人才。
這一年,劉徹所辦的大事包括,廢黜陳阿皇后;竇太主劉嫖和其男寵董偃臣服;開啟“南夷道”大工程,為拿下南越等東南與西南諸王做準備……
這一年,劉徹用“舉賢良”的方式網羅了兩名正合他意的人才,這兩名人才分別是:一把刀——張湯;一面旗——公孫弘。
關於“一把刀——張湯”我們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經介紹過,他用皇后陳阿的巫蠱案,一口氣清洗了300+人,讓長安城中之人聞之變。本篇我們請出另一位,也就是“一面旗——公孫弘”。
公孫弘之所以能進武帝的法眼,只是因為公孫弘所提的書面測試答卷——“策對”,不偏不倚地準命中了劉徹的“小心臟”。有必要花一點筆墨介紹一下公孫弘的這篇策論。
武帝所給出的題目是《策諸儒制》,這題目也很有趣,翻今天的大白話就是:談談怎麼樣讓儒家學在治世中落地?
漢武帝劉徹也是學高手,這個問題出得比天地還要寬廣。為了防止筆試者信馬由韁,胡說八道,劉徹進一步收窄了範疇,給出了四點骨灰級的進一步圍獵質的發問:
一、歷史上的大治之境(當然是指西漢王朝之前的歷史)能給我們什麼啟示?
二、天人之道的本源是什麼?趨吉避凶的本是什麼?
三、儒家的“仁義禮智”該如何落地?
四、用歷史案例論述上述問題,為廢興之道指明方向?
以上既是武帝劉徹所策劃的策問書面卷,同時也是埋在劉徹心深的一些疑問。截至當前(元五年,西元前130年),劉徹為此都做了一些什麼呢?
這個問題很關鍵,事關我們理解公孫弘為何為劉徹所信任的寵臣之一。
截至當前,武帝劉徹已經啟用了酷吏張湯,並責張湯朝著更為嚴酷的方向修訂了漢律,增設了一項“監知法”。
所謂的“見知法”是針對漢帝國全員的,無論是平民還是吏,知曉他人違法犯罪,但是不舉報,就是犯罪。這也就是說,漢武帝這是打造了一個涵蓋帝國各級吏和子民相互監督的系,其嚴酷程度與秦律相比也就是半斤八兩。至此,漢律與秦律最大的差別在於秦律有連坐機制,漢律沒有。
大漢帝國當初正是踩著秦的軀長起來的,所以漢帝國的帝王、諸侯、宗室、各級吏都深諳一點:秦的那一套不可行。
秦的那一套不可行,也沒有民意,但是漢武帝作為一代有為君王,又極其想要秦那種“力出一孔,利出一孔”的效果。劉徹在找那條路,公孫弘的策隊恰如其分地迎合了他,給他指明瞭那條路。
公孫弘的策論很長,但是我們可以用四個字將其總結為:“外儒法”。
當然公孫弘並沒有明確提出“外儒法”這四個字,而是以“外儒法”為為靶向,準地提出了“治世八要”。
一要理順朝廷各級吏的關係,按能力匹配職務,各司其職。
二要杜絕空話、套話、廢話,實打實辦事,讓朝廷的政治意圖落地。
三要節儉,不要造那些華而不實的,減百姓的賦稅負擔,避免財力虛耗。
四要將生產放在首位,不要因為徭役而耽擱生產,不要在農忙時安排徭役,不要跟生產搶民力,不要跟老百姓搶財富,要藏富於民。
五要提拔有德之人,罷黜無德之輩,為朝廷賦能,立威。
六要以業績為導向,用提拔和貶來引導臣子們守規矩、知進退。
七要實施準的刑罰,該罰多、該什麼刑都要謹慎,要恰當,讓作犯科之事自然絕跡。
八要準獎賞賢能,引導臣子們為朝廷勤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