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之大漢帝國》第143章 主父偃:他用推恩令削藩,卻把自己“推”進了滅族深淵(1)

作者:煮史問道·4個月前

元朔二年(前127),主父偃所策劃的“推恩令”剛被漢武帝強推不久之後,漢帝國的諸侯王——燕王劉定國就給予了漢帝國朝廷一個非常微妙的契機,使得推恩令的環被巨幅放大。

元朔二年(前127),如(河北遷安)縣令向朝廷檢舉燕王劉定國私生活混,將黑手向了父親、哥哥、弟弟們的人。

不僅如此,更為惡劣的況在於,當如縣(河北遷安)縣令上書朝廷揭發此事時,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燕王劉定國居然殺縣令滅口。

這位被滅口的縣令家族員冒死繼續向朝廷檢舉此事,燕王劉定國令人髮指的行為才被朝廷獲悉。

檢舉材料被遞進長安未央宮的朝主父偃手中,主父偃第一時間將其轉給外朝的公卿大臣議論定罪。

公卿們無比憤慨,一致要求按律斬燕王劉定國,廢其封國。

武帝劉徹秒批。

燕王劉定國畏罪自盡,諸侯燕就此被廢。

補充代一下,這位燕王劉定國就是燕王劉澤的孫子。劉澤就是西元前180年呂后駕崩後,被齊王劉襄所劫持的那位。劉澤後,倒向了功臣集團,阻止齊王劉襄奪帝位,漢文帝上位之後,念劉澤有功,封其為燕王。從劉澤到劉定國,諸侯燕的歷史才區區50年,僅僅傳了三代就被除國,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富不過三代”的歷史象。

這一段看似平淡敘事的歷史切片其實深度藏著主父偃的政治策略以及漢帝國的歷史轉折點。

為了講清楚主父偃的政治策略,我們有必要介紹一下漢武帝所設定的“朝”與“外朝”。

所謂的“朝(有時候也被稱為中朝)”是漢武帝為削弱外朝相權、強化皇權而設立的親信決策集團,員多為皇帝近臣,無固定制與品級,核心職能是直接參與軍國大事的謀劃決策,凌駕於外朝法定行政系之上。

主父偃、莊助、衛青、公孫弘等人就是朝的骨幹代表。

所謂的“外朝”,就是指以三公九卿為核心的漢帝國的系。丞相總領朝政,太尉掌軍事,史大夫監察百,九卿分管民政、財政、司法等事務,職能是執行皇帝與朝的決策,理日常政務。

武帝設定外朝之分的核心機在於強化皇權,削弱相權,並讓朝與外朝形某種程度的制約。

朝掌握決策權,軍國大事(如征伐匈奴、頒佈推恩令)先由朝近臣在中商議,形方案後皇帝定奪;外朝僅負責執行,丞相及公卿無權干預核心決策,只能遵照朝旨意辦理政務,從源上削弱相權。

吏多為侍中、中大夫、大司馬等近職,任免全憑皇帝心意,無固定任期與俸祿保障,完全依附於皇權;外朝員則有明確的選拔、升遷、考核制度,丞相雖被架空,但仍可過封駁、諫諍等方式制約朝決策的落地,防止朝近臣專權。

如縣令將檢舉燕王劉定國的材料提上來之後,朝主事的主父偃第一時間將其給外朝理,其機在於:把事搞大,讓宗族的事不僅僅侷限於朝決議,讓外朝形一致的聲音,向劉徹施

主父偃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清除燕王劉定國,其深層機在於:為漢武帝強推“推恩令”造勢!你們看,諸侯如此不安分守己,不僅把諸侯國搞得烏煙瘴氣,而且還將屠刀指向了地方吏,如此下去,諸侯們豈不是都要逆天!必須儘快強推“推恩令”。

如果說主父偃這一系列作的機僅僅只是為了朝廷強推“推恩令”造勢,那麼我們必須把膝蓋獻給這位“智多星”——主父偃。

但是,非常憾!

並非如此簡單。

主父偃有夾帶私貨的意圖。

主父偃將手得很長,不僅撈金撈銀,而且還試圖強行與諸侯聯姻。

主父偃為什麼會如此瘋狂呢?

因為“推恩令”給予了他機會,因為他借“燕王劉定國自盡,燕國廢除”這一件大事,將自己在諸侯方面的話語權拔高到了頂點。

主父偃掌握了齊王劉次昌與其同胞姐姐有染這一事實之後,導演了一場大戲……

齊王劉次昌這人我們不悉,但是其祖上我們非常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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