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從明末開始踏碎公卿骨》第158章 唐太宗的《通蠻令》(2)

作者:蘇顧止·4個月前

尉遲敬德、侯君集等將領紛紛附和,個個殺氣騰騰。

這邊,卻陷了難堪的沉默。

魏徵臉蒼白,還想再勸,卻被長孫無忌悄悄拉住了袖。這位國舅爺微微搖頭,眼神示意——陛下正在盛怒之中,此刻再勸,無異於火上澆油。

房玄齡和杜如晦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憂慮。他們理解皇帝的憤怒,也痛恨通敵者,但“掘墳挫骨”這種手段,確實超越了儒家倫理的底線,一旦實施,必將引發朝野震,甚至可能搖國本。

然而,沒等他們開口,李世民已經做出了決定。

“諸卿不必再勸。”他的聲音恢復了帝王的冷靜與威嚴,“朕意已決。”

他走回案後,提筆蘸墨,親自在宣紙上書寫,筆鋒如刀,墨跡淋漓:

“第一條:凡通敵賣國者,無論職大小,無論功勞高低,一經查實,主犯施以‘凌遲’之刑!千刀萬剮,三日而亡!行刑需在鬧市,讓萬人觀瞻,讓天下皆知通敵之下場!”

“第二條:夷九族!父族、母族、妻族,凡五服之,盡數株連!男子十五歲以上斬首,子及沒為奴婢,發配嶺南、黔中煙瘴之地,永世不得赦免!”

“第三條:凡通敵賣國者,其祖墳三代以,全部掘開!骨拖出,曝於市井三日,任百姓唾罵踐踏!而後集中焚燒,骨灰混陶土,燒製磚——”

他頓了頓,一字一句道:“鋪於朱雀大街!鋪於皇城門前!鋪於邊關要隘!讓朕,讓百,讓天下萬民,讓戍邊將士,日日踐踏!”

“第四條:鑄跪像!取通敵者全族骨灰,混以青銅,鑄造跪像。像高八尺,作跪拜乞憐狀。像背刻其罪狀,像面朝蠻夷方向,永跪於長安十二城門、七津、涼州四門之前!”

“第五條:刻石記罪!凡通敵賣國者,其罪狀需以金石鐫刻,立於其鄉里,立於州縣衙前,立於國子監外,讓天下人皆知,讓後世子孫皆見!”

“第六條:設‘肅司’,直屬皇帝,專司偵緝通敵賣國之事。賜先斬後奏之權,凡有嫌疑,可先行拘押審訊。所需經費,由帑專撥,不限制!”

“第七條:知不報者,同罪論!鄰里、親朋、同僚,若知有人通敵而不舉,視節輕重,或流放,或為奴,最重者可死刑!”

寫完七條,李世民放下筆,將那張墨跡未乾的宣紙舉起,面向群臣。

“此令,名曰《通蠻令》。”他的聲音在殿中迴盪,“非為逞威,實為護國;非為暴,實為絕患。”

魏徵再也忍不住,掙長孫無忌的手,撲通跪地,老淚縱橫:“陛下!不可啊!此令一齣,貞觀仁政毀於一旦!後世史書該如何評價陛下?‘唐太宗效仿暴明,行掘墳挫骨之刑’——陛下,您要背此罵名嗎?!”

李世民看著魏徵,眼中閃過一複雜,但隨即被堅定取代。

“玄,朕問你——”他的聲音很輕,卻字字如錘,“若你的子孫中,有人因為通敵賣國,導致邊關失守,導致你的子孫,甚至是千上萬的唐軍將士、無數百姓因通敵賣國者而家破人亡......你當如何?”

魏徵渾

李世民繼續追問:“你會為他求嗎?你會覺得‘死者已矣’,就放任他的骨安然土,讓他的後代繼續榮華富貴嗎?”

“我......”魏徵語塞。

“你不會。”李世民替他回答,聲音斬釘截鐵,“因為你知道,一人通敵,禍及蒼生。不嚴懲,不足以告死者;不絕後,不足以警示來人。”

他轉,面向全:“諸卿也是如此,你們現在覺得此令殘酷,是因為你們因通敵叛國者而死的是‘別人’。”

“可若有一日,因通敵叛國者而死的是你們的子孫、你們的姻親、你們的門生呢?你們還會覺得‘誅首惡即可’嗎?”

殿中無人敢應。

李世民深吸一口氣,聲音陡然拔高:“因為你們知道,通敵賣國,不是一人之罪,是一族之孽!今日留他一脈,明日這一脈就可能繼承那些見不得人的‘門路’、‘關係’、‘生意經’!就可能繼續將大唐的機,賣給突厥,賣給吐蕃,賣給一切對大唐虎視眈眈的蠻夷!”

殿

殿

殿

殿

......

退殿

殿滿

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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