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她它們的自白》第31章 俺,阮小七,江湖人稱“活閻王”!(2)

作者:祝蛋·5個月前

白天跟兄弟們練功夫、魚,俺跟張順比潛水,他說他能在水裡憋一炷香,俺說“俺能憋一炷香還多,你信不信?”

結果俺們真比了,俺在水裡待了一炷香零一刻,張順輸了,乖乖請俺喝了三壇酒,俺笑得合不攏

晚上就聚在聚義廳喝酒,李逵那黑廝,每次喝酒都跟沒吃過似的,一盤子紅燒他能搶半盤,俺也不跟他客氣,手就搶,有時候搶得把弄地上了,宋大哥還笑著說俺們“別搶了,廚房還有,再給你們燉一盆”。

魯智深大哥喝多了就耍禪杖,禪杖耍得呼呼響,跟颳風似的,俺們都拍手好,喊著“魯大哥,再來一個!”

武松大哥不說話,可一說起他打虎的事,就停不下來,俺總問他“武二哥,老虎真有那麼大嗎?俺要是遇到老虎,能用魚叉它眼睛不?”

逗得大夥直笑,武松大哥說“小七,你要是遇到老虎,可得小心,別被老虎吃了”。

可宋大哥總提招安,說“咱們總在梁山當‘反賊’不是長久之計,招安了能混個編制,讓兄弟們有個正經出路,不用再被人罵”。

俺一聽就不樂意了,拍著桌子說“招安啥啊!咱在梁山多痛快,想魚就魚,想喝酒就喝酒,招安了還能這麼自在嗎?那些老爺肯定欺負咱們,把咱們當槍使!”

李逵也跟著喊“俺不招安!俺要在梁山當一輩子賊,跟兄弟們一起喝酒吃!”

宋大哥嘆了口氣,說“俺知道你們不願,可咱們這麼多人,得有個正經名分,不能一輩子讓人‘反賊’”。

俺們沒再說啥,可心裡明白,招安這事兒,早晚得面對,可俺真不想去,俺就想在梁山待著,跟兄弟們一起痛快。

四、招安:這“公務員”當得,還不如在梁山魚!老爺的臉,真讓人噁心!

沒過多久,朝廷真來招安了。

那天梁山上下掛著紅綢,著黃旗,宋大哥帶著俺們去迎接,差們穿著華麗的服,綾羅綢緞的,趾高氣揚的,看俺們的眼神跟看怪似的,說“這就是梁山的反賊,長得跟土匪似的,還想當”。

招安的聖旨唸完,宋大哥跪下來接旨,俺們也跟著跪,俺心裡琢磨:這一跪,就從反賊變“公務員”了,可這公務員,咋看都不自在,還不如在梁山魚痛快。

有回俺跟二哥去東京街上逛,看見賣糖人的,得跟真的似的,有小兔子、小鯉魚,俺想買一個小鯉魚的,二哥說“咱現在是了,得注意形象,別跟小孩似的,讓人笑話”,俺不樂意,說“當咋了,當就不能吃糖人了?”

還是買了個糖魚,叼在裡。

結果被兩個差看見了,他們穿著服,腰裡彆著刀,說“這就是梁山來的阮小七吧?跟個小孩似的,還吃糖人,真是沒見過世面”。

俺當時就火了,攥著糖魚就想揍他們,說“你們說啥呢!俺吃糖人咋了,礙著你們了?”

二哥拉住俺說“別衝,咱現在是,不能惹事,要是被皇上知道了,咱們都得倒黴”。

俺只能憋著氣,把糖魚扔了,心裡想:這公務員,還不如在梁山魚痛快,至沒人敢說俺壞話,還能想吃啥就吃啥!

還有一回,朝廷設宴招待俺們,桌子上擺著好多菜,有紅燒、烤鴨、清蒸魚,看著就好吃。

可那些老爺跟俺們說話的時候,總是怪氣的,說“阮將軍,你們以前在梁山,是不是天天吃野菜啊?現在這菜,還合胃口吧?”

俺聽了就不爽,說“俺們在梁山,頓頓有,比你們這菜還好吃,你們這菜,看著好看,吃著沒味”,氣得那老爺臉都紅了,宋大哥趕打圓場,說“小七,別說,老爺是好意”。

俺心裡想:啥好意,就是看不起俺們唄!

後來朝廷派俺們去打方臘,方臘是江南的反賊,跟俺們以前一樣,也是被得沒辦法才反的——府搶他們的糧食,佔他們的地,他們才起來反抗的。

俺心裡想:都是苦出,為啥要打?咱們以前也是反賊,現在卻要去打跟咱們一樣的人,這算啥啊?

可宋大哥說“這是朝廷的任務,完了咱們就能真正立足,皇上也會信任咱們,兄弟們也能有個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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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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