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旗燎原:從郡王開始》第168章 阻力(1)

作者:娛樂至寶·4個月前

永曆二十年的春風,並未能吹散籠罩在南直隸山川礦場之上的霾。當朝廷“礦產國有、專營專賣”的詔令,如同冰冷的鐵律,鐫刻在邸報和公文上,傳遍各府州縣時,它所及的,是遠比整軍更為盤錯節、利益深厚的神經末梢。整軍,的是世襲軍、兵蠹蟲的飯碗;而礦產國有,則直接掘向了地方豪強、商賈鉅富、乃至許多州縣吏甚至朝中某些勢力的命子。

詔令甫下,朝堂之上便暗流洶湧。以都察院史為首的一批員,連續上疏,或言辭委婉,或引經據典,核心意思無非是“與民爭利,非聖朝所宜”、“開礦擾民,易滋事端”、“驟然收歸,恐傷朝廷面,有與民爭利之嫌”,甚至搬出“風水龍脈,不可輕”的舊說。這些奏疏被留中不發,但力已然傳導。

真正的抵抗,發生在詔令試圖落地的廣袤鄉野與深山之中。

寧國府,某由本地豪強陳氏把持的大型煤礦。

陳氏乃百年大族,族中不僅出過進士、舉人,更與南京某部堂高有姻親之誼。其煤礦僱傭礦工逾千,不僅供應本地,更過長江水道,遠銷蘇松,獲利極。朝廷委派的礦務司員,帶著戶部、工部文書及一隊兵丁前來接收時,遭遇的卻是釘子。

陳氏族長,一位鬚髮皆白、神矍鑠的老者,客客氣氣地將員迎廳堂,奉上香茗,然後開始訴苦:礦脈漸竭,開採艱難;礦工刁頑,時常鬧事;歷年拖欠工錢、卹,窟窿巨大;更兼地下水患頻發,需鉅額銀錢疏浚……總之一句話,煤礦已是搖錢樹了燙手山芋,朝廷若要收回,陳家絕無異議,只是這歷年積欠、礦工安置、水患治理等留問題,還需朝廷一併解決,略估算,需銀二十萬兩。若朝廷一時不便,陳家願勉為其難,繼續“代為經營”,每年向朝廷繳納“礦課”,數額嘛,自然比那二十萬兩的“窟窿”要“合理”得多。

礦務司員心知肚明,這是獅子大開口,更是赤的威脅——要麼拿出天價贖買銀(國庫空虛,本不可能),要麼就繼續讓陳家把持,朝廷只能拿到一點象徵的“礦課”。員試圖嚴詞駁斥,陳族長便喚來賬房,搬出厚厚幾大本“歷年賬冊”,指著上面麻麻的“虧空”條目,一臉愁苦。陪同的地方知縣,眼觀鼻鼻觀心,默不作聲。同來的兵丁人數有限,面對陳家莊園約可見的壯莊丁,也不敢輕。第一次接收,便僵在了這裡。

廬江府,以盛產硫磺著稱的山區。

這裡的抵抗更加直接和腥。硫磺礦多位於險僻之,開採條件惡劣,長期以來被幾地方勢力(半是鄉紳,半是匪幫)控制。他們手段兇殘,榨礦工如同奴隸,所產硫磺除量賣給府應付差事,大部分走私出境,利潤驚人。礦務司員攜量衙役、兵丁進山接收,尚未抵達主礦,便在山道中遭遇“土匪”襲擊。弓弩、石塊從兩側山崖滾落,員被驚馬摔傷,兩名衙役死亡,數名兵丁傷,只得狼狽退回縣城。府縣請求派兵剿匪,駐軍卻以“兵額未補,剿匪需詳議”為由拖延。明眼人都知道,所謂“土匪”,與那些硫磺礦主不了干係。地方要麼收了好,要麼畏懼其兇悍,大多敷衍塞責。

當塗,巨大的鐵礦區,利益網路更為複雜。

這裡不僅有本地豪強,更有致仕員、衛所舊將、乃至南京城裡的勳貴暗中參。礦務司的接收遇到了全方位的“非暴力不合作”。礦主們表面恭敬,出了早已準備好的一堆真假難辨的地契、賬冊,然後便是各種“困難”:礦工“聽說”朝廷要接管,擔心生計無著,聚集“請願”;關鍵的技工匠“突然”染病或返鄉;重要的採礦工“意外”損毀;通往礦場的道路“恰好”被山洪沖垮需要“時間”修復……接收工作寸步難行。更棘手的是,不斷有匿名狀子遞到府衙、甚至南京,控訴礦務司員“借接收之名,勒索商戶”、“縱兵擾民,強佔民礦”,搞得負責此事的工部郎中焦頭爛額,疲於應付各種質詢和調查。

暗地裡的作,更為險惡。

在長江水道,運送礦石的船隻開始“頻繁”遭遇“水匪”劫掠,或“意外”沉沒。在礦區附近,開始流傳各種聳人聽聞的謠言:“朝廷開礦,是要地氣,斷龍脈,會引來山崩地裂,瘟疫橫行!”“礦務司收了礦,就要把所有礦工都編軍籍,拉到北邊去打仗送死!”“那些番鬼(指費爾南多等泰西匠人)是來施妖法的,用了他們法子,礦會塌,人會變石頭!”愚昧的礦工和周邊百姓被煽,對礦務司的人員充滿了恐懼和敵意。

更有一批被收買的落魄文人、訟,四,炮製各種“萬民書”、“冤狀”,將礦務司描繪“苛政猛於虎”的象徵,將利益損的礦主塑造“與民爭利”的害者,試圖博取輿論同,給朝廷施加力。

南京城中,暗流也在湧。某些勳貴府邸,夜間常有神秘客人出。都察院裡,針對礦務司員“貪酷”、“擾民”的彈劾奏章,悄然增加。甚至市井之間,也開始流傳“朝廷與民爭利,必遭天譴”、“礦稅復開,天下大”的流言。

反對的力量,並未像“護漕營”那樣公然舉起刀兵,而是化整為零,融了地方的每一寸理。他們用金錢開道,用關係織網,用謠言眾,用各種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拖延、阻撓、破壞。他們深知,公開對抗朝廷大軍是死路一條,但用這種“刀子割”的方式,讓礦務司的政令出不了南京,或者即使出了南京也落不了地,時間一長,朝廷耗不起,新政自然無疾而終。

皇宮,文華殿。

朱常沅的案頭,堆滿了關於礦務推行阻的奏報、函。有礦務司員的訴苦,有地方的推諉,有靖安司關於豪強串聯、謠言散佈的報。年輕的監國眉頭鎖,手指無意識地敲打著桌案。

“監國,一些員等人又聯名上疏,言辭愈發激烈,稱礦務之政‘竭澤而漁,搖國本’,請求監國收回命,仍循舊例,許民開採,朝廷徵稅即可。” 韓贊周低聲稟報。

“舊例?” 朱常沅冷笑一聲,“舊例就是,豪強賺得盆滿缽滿,朝廷所得寥寥,軍械匱乏,武備不修!此等與虎謀皮、自斷肱骨之舊例,還要它何用!”

他站起,走到窗前,沉的天空:“他們以為,用這些手段,就能讓孤知難而退?以為孤的刀子,只殺得了劉魁那樣的莽夫,不了他們這些盤錯節的‘鄉賢’、‘縉紳’?”

周諶今日也在殿中,聞言沉聲道:“監國,此種反抗,綿,遍佈地方,若一味強,恐激起更大民變,反中其下懷。然若退讓,則礦務新政前功盡棄,軍工無料,整軍便是無之木。”

“孤知道。” 朱常沅轉過,眼中寒閃爍,“所以,不能只靠強,也不能退讓。要打,就要打在七寸上!要拉,也要給出活路!”

他走回案,提筆疾書:“傳孤詔意:”

“一,著靖安司、督理戎政衙門,選幹員,會同礦務司,徹查寧國陳氏煤礦歷年賬目、產量、用工,及與地方府往來! 給孤查清楚,到底有多虧空,有多佔,有多人命!重點查其與南京何人勾結,有無賄賂員、逃避課稅、草菅人命之事! 證據務必確鑿!”

“二,調廬州鎮戍軍(新編)一營,以剿匪為名,開赴廬江硫磺礦區。告訴帶兵將領,匪要剿,礦也要收!凡持械抗命、襲擊差者,無論是否真匪,皆以匪論,格殺勿論! 但剿匪之後,立即張安民告示,言明朝廷收回礦場,原礦工願留者,工錢加倍,待遇從優;願去者,發放遣散銀。首惡必辦,脅從不同。 另,懸賞緝拿煽謠言、襲擊差之主謀,無論逃至何,務必擒獲!”

“三,當塗鐵礦,形複雜。著工部、戶部,派員重新勘定礦界,評估價值。公告所有涉事礦主、東,限期一個月,攜真實地契、契,至礦務司登記核驗。 朝廷可按公允市價贖買,或準其以礦權折價,新設之‘督商辦礦務公司’,按分紅。逾期不登記者,或契據不實者,礦權收歸國有,不予補償! 同時,著應天府(南京)及當地州縣,即行招募流民、貧戶,由礦務司組織,另開新礦! 工錢從優,管理從嚴。孤要讓他們看看,沒有他們,朝廷的礦,照樣能開!”

“四,都察院史等人,” 朱常沅語氣轉冷,“既然他們如此關心礦務,著其即刻出京,分赴寧國、廬江、當塗等地,實地勘察民,查核礦務司有無不法! 孤給他們這個‘為民請命’的機會。著靖安司,派人‘保護’好這幾位史大人,務必讓他們‘看到’該看的,‘聽到’該聽的!”

使

退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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