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賈如同一塊被投平靜湖面的石頭,雖被迅速控制,但其激起的漣漪卻在暗流湧的合縱聯盟部持續擴散。蘇秦並未立刻公開置陳賈,也未那家“雲夢澤”貨棧。他深知,一個陳賈倒下去,若不能借此機會徹底整頓部,清除患,鞏固權柄,那麼很快就會有張賈、王賈冒出來。
刺殺事件,如同一記警鐘,敲醒了因洹水再會表面功而略有鬆懈的蘇秦。聯盟的敵人,不僅來自外部的秦國和神秘宗門,更潛伏在聯盟部,源於人的貪婪、恐懼與搖擺。
他首先在武安君府部,進行了一場不聲卻極其徹底的清洗。
藉助“蛛網”無孔不的報能力和姬雪那雙能察些許氣息異樣的慧眼,蘇秦對府所有屬、門客、乃至僕役進行了秘甄別。重點排查件,自然是與陳賈有過切往來,或近期行為異常,尤其是與外國使臣、商旅有不明接的人員。
過程並非一帆風順。期間,一名負責文書往來的門客試圖向外界傳遞訊息,被“玄蛛”安的眼線截獲;一名廚房採買,被發現其遠房表親與秦商過從甚,並有不明來源的財。甚至,一名看似忠厚老實的馬伕,也被查出其子被扣押在楚國作為人質,迫使其洩蘇秦車駕出行的零星資訊。
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人,在關鍵時刻串聯起來,就可能形致命的。
蘇秦的理方式,冷酷而高效。
涉及洩、通敵者,無論節輕重,一律由死士秘置,對外宣稱暴病或意外亡。其家眷,若無直接參與,則給予一筆錢財,遠遠打發離開邯鄲,嚴加監控;若參與其中,則一同消失。蘇秦並非嗜殺之人,但他更清楚,在權力鬥爭的漩渦中心,仁慈,往往是對自己和追隨者最大的殘忍。
短短數日,武安君府便有十餘人“消失”。一無形的肅殺之氣瀰漫在府邸上空,所有留下的人,無論是真心追隨還是迫於形勢,都變得更加謹小慎微,對蘇秦的敬畏也更深了一層。府的運轉效率,反而因此提升,如同去掉腐的,煥發出更強的活力。
肅清部的同時,蘇秦將目投向了更廣闊的聯盟層面。他不能直接手各國的政,但他可以強化以“縱約長”為核心的協調與監控機制。
他以“應對秦國新一滲與刺殺謀”為由,向趙、齊、魏、韓、楚(儘管關係微妙)、燕六國發出函,提出三項議:
第一,組建“合縱巡察使”隊伍。 由各國派遣幹忠誠的員或將領組,直屬縱約長府(即蘇秦的武安君府)節制,擁有境稽查權。其職責是巡查各國邊境關隘、重要城邑,重點監控秦商、秦使活,核查有無違資流秦國,並有權對涉嫌通秦的員、貴族進行初步調查,將結果直接呈報縱約長及該國君主。
第二,建立“急報共通道”。 在各國都城與邯鄲之間,設立由“蛛網”負責技指導的加快馬信驛系統。一旦發現有威脅聯盟安全的重大向(如大規模軍隊異常調、重要員與秦秘接、類似煞宗等神秘勢力活),必須第一時間過此通道,向縱約長府及其他盟國通報。
第三,明確“背盟及通敵行為的聯合制裁條款”。 在修訂盟書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一旦某國經查實確有背盟或高層通敵行為,縱約長有權召集盟國,實施包括外孤立、經濟封鎖、暫停互助,直至聯合軍事幹預在的分級制裁。
這三項議,無疑極大地強化了蘇秦個人及其機構對合縱聯盟的控制力。“巡察使”賦予了他人手和境執法(調查)的雛形;“報通道”讓他能更快更全面地掌握各國態;“制裁條款”則給了他干預他國政的“合法”大棒。
議發出,自然引起了不同的反響。
趙國平原君趙勝率先表示全力支援,趙王亦無異議。
魏國信陵君、韓國張平等深知秦國威脅者,在經過部博弈後,也基本表示贊同。
燕國新君燕昭王正倚仗蘇秦復仇齊國,自然無不應允。
齊國孟嘗君田文回信措辭謹慎,強調了齊國的獨立,但在“共同抗秦”的大前提下,也未明確反對,算是默許。
最棘手的是楚國。楚使昭的回信含糊其辭,既不敢公然拒絕得罪聯盟,又不願接這些束縛,尤其是“巡察使”境稽查一條。
對此,蘇秦的應對強而巧妙。他並未立刻迫楚國,而是指示趙國、魏國,單方面加強了對與楚國接壤邊境的盤查和控制,尤其是對前往楚國的商隊,進行嚴格審查。同時,過“蛛網”在楚國部散播訊息,稱楚王不願接巡察使,乃是心中有鬼,恐與秦國有不可告人之易。
這種事實上的邊緣施和輿論攻勢,讓本就因刺殺事件而心虛的楚國親秦派倍力。不久,楚懷王在朝野議論和外部力下,不得不做出讓步,勉強同意了蘇秦的議,但要求對境楚國的巡察使人數和許可權做出嚴格限制。
蘇秦見好就收,同意了楚國的條件。他的目的已經達到——將合縱聯盟從鬆散的盟約關係,向一個更組織、約束力,且以他蘇秦為核心的準實推進了一大步。
肅清聯盟,不僅僅是清除幾個鬼,更是藉此機會,將權柄更深、更牢固地抓在自己手中。經此一事,縱約長蘇秦的名字,在六國朝堂的威懾力,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